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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14: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zhāo】生【shēng】行为,切实维护考生【shēng】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fǎ】》和教【jiāo】育【yù】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招生的相关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jié】合我校实【shí】际【j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xiào】全称: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shēng】部【bù】门公布的【de】为准【zhǔn】。

第四条 学【xué】校简【jiǎn】介:江【jiāng】苏护【hù】理职业学院坐落【luò】于江苏【sū】淮安,为省属全【quán】日制【zh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xiàn】有科技路和黄河路两个校区,欢【huān】迎广大考生报考【kǎo】。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zǔ】织实施机构是招【zhāo】生办公室(招生【shēng】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gēn】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招生【shēng】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zhāo】生宣传【chuán】和咨询,并协【xié】助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进行【háng】招生录取。

第【d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zuò】实行上级主【zhǔ】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fāng】多重监督机【jī】制,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xià】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gè】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zhāo】生专业【yè】(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xué】制【zhì】等【děng】信【xìn】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de】信息【xī】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fú】合生【shēng】源所在【zài】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huì】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kě】报考【kǎo】。

第十二条【tiáo】 学校严【yán】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由于【yú】卫生【shēng】医药行业【yè】就业的【de】要【yào】求,我【wǒ】校专业要求考【kǎo】生肝功能正常,无色盲、色弱【ruò】。学校对录取【qǔ】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jù】教育部和【h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对高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qiú】,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dé】、智、体、美【měi】、劳全面衡量【liàng】,按【àn】公平、公开【kāi】、公正和择【zé】优录【lù】取的原则,根据考【kǎo】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xiào】严格按【àn】教育部和各【gè】省(市、区【qū】)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加分优【yōu】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高【gāo】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gāo】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háng】录【lù】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kuàng】确【què】定【dìng】提档【dàng】比例。若【ruò】生源不足【zú】,则参加征求平行【háng】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我【wǒ】校对江【jiāng】苏进档考生【shēng】的录取【qǔ】采【cǎi】用【yòng】:根据省考【kǎo】试院划定的控制线及阅档比【bǐ】列调【diào】阅考生档案。学校对【duì】进【jìn】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xù】,遵循志愿”的原则进【jìn】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fèn】为【wéi】高考文化分【fèn】。当投档分相同【tóng】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zhī】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按语【yǔ】文【wén】、数学和外语单科【kē】成绩【jì】依次排序录取,如【rú】再相【xiàng】同比【bǐ】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rú】志愿顺序相同则全【quán】部录取【qǔ】。

第十九条 除江苏【sū】省外,其他【tā】省【shěng】份普通【tōng】类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yè】(专业类)。将严【yán】格根据各【gè】省教育厅【tīng】及考试院招生录取规则,采【cǎi】用“分数优先【xiān】”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shí】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kǎo】生,经【jīng】各省(自【zì】治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jì】发【fā】录取通知书【shū】。

第【d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wù】价部门【mén】核【hé】准的标准【zhǔn】(依据苏【sū】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nián】收取费用(币种【zhǒng】:人民币【bì】)

医药卫生大类专业62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xué】生公寓住宿【xiǔ】费为每【měi】学年人【rén】民币1000元【yuán】(依【yī】据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shí】四条 新【xīn】生入【rù】校后【hòu】,学校将在三个月【yuè】内进【jìn】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shēn】体复【fù】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lǐ】,凡发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yī】律取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jīn】等多项奖学【xué】金。同时我【wǒ】校学【xué】生在学术科【kē】研【yán】、雅思【sī】和托福【fú】、科技【jì】发明及各类竞赛、活动【dòng】中获奖的,或有突【tū】出优异表现【xiàn】为【wéi】学院赢得荣誉的,学校将按【àn】照《江苏护理职业学【xué】院杰【jié】出学生奖励办法【fǎ】》给予奖励。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tǐ】学生【shēng】,学校【xiào】通过国家助学金、学校【xiào】助学【xué】金、勤工助学等【děng】多项助学经【jīng】费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3.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可在【zài】入【rù】学后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每人2300-4300元。

4.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shēn】请学校助【zhù】学金每【měi】人300-1000元/年。

5.学【xué】校为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优先推荐和安排勤工【gōng】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固【gù】定【dìng】性【xìng】岗位按【àn】每小时【shí】不低于22元的标准发放。

第二【èr】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sū】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科【kē】技路9号  邮政【zhèng】编码【mǎ】:223005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517—80329960 80329961 18305238050  18305238070

招生传真:0517—80329960

招生监督电话:0517-80329937

招生监督邮箱:jshlzyxyjw@126.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jscn.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de】章程内【nèi】容,如【rú】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de】完整的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为准【zhǔn】。

第【dì】二【èr】十八条 我校【xiào】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běn】章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为准,原【yuán】政策、规定【dìng】即【jí】时【shí】废止;如遇国家【jiā】法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èr】十【shí】九条【tiáo】 本章程由江苏护【hù】理职业学【xué】院【yuàn】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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