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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蚌埠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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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蚌埠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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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 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各【g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及规定实施。坚持【chí】公【gōng】开【kāi】程序、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二)录取要求

1.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jìn】档考生成绩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zhuān】业志愿顺序依【yī】次【cì】录取【qǔ】,即第一专业志愿无【wú】法【fǎ】满足的【de】,依次【cì】录取进第二【èr】、第三等专业【yè】志愿【yuàn】。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各省(区、市)确【què】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pái】序录取【qǔ】。若考生分数【shù】未达到填【tián】报的所有【yǒu】专业录取【qǔ】分【fèn】数,在专业服【fú】从调剂的【de】情【qíng】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chéng】绩将【jiāng】其调剂到专【zhuān】业志【zhì】愿投档数不足【zú】的专【zhuān】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shēng】,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使用【yòng】生【shēng】源所在省【shěng】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zhuān】业【yè】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fèn】的艺术类招生录【lù】取规则执行。

5.报考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6.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安排外语课程教学。

7.对享【xiǎng】受加【jiā】分【fèn】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dì】省(直【zhí】辖市、自治【zhì】区)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但录【lù】取进专业时以实考【kǎo】分为准【zhǔn】。

8.历【lì】届生【shēng】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 招生办公【gōng】室的有关规定【dìng】办理,和【hé】应届生一【yī】视同仁。

9.体检要求【qiú】,执【zhí】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其【qí】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对考【kǎo】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hé】格考【kǎo】生,不予录取;对于专【zhuān】业【yè】限报的考【kǎo】生,不【bú】能录取到【dào】限报专业。

10.新生报到入学【xué】后,学校【xiào】将【jiāng】进行复查。经复查【chá】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qíng】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凡发现弄【nòng】虚作【zuò】假者,即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并【bìng】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招生办公【gōng】室。

11.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bāng】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xué】校【xiào】积极【jí】开辟【pì】绿色通【tōng】道,采【cǎi】取【qǔ】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děng】多渠【qú】道、多【duō】元化的资助办【bàn】法【fǎ】。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蚌埠学院,学历证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jiàn】有关规定标准【zhǔn】执行。收【shōu】费标【biāo】准如有【yǒu】变【biàn】更,以省学费审定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8,0552-3177533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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