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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马鞍山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10:37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马鞍山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马【mǎ】鞍山【shān】学【xué】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马鞍山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shī】,切实维护学校【xiào】和【hé】广【guǎng】大考生【shēng】的【de】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jí】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xiào】全称:马鞍【ān】山学院(国【guó】标【biāo】代码:13614);办【bàn】学类型及层次【cì】:民办全【quán】日制普通本【běn】科高等学校;办学地址:安徽【huī】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gū】孰镇【zhèn】黄池路8号。

第三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马鞍山学院毕业证。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四条 马鞍山学院招生工作【zuò】将【jiāng】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shěng】有关文件精神,本着【zhe】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德【dé】智体【tǐ】美【měi】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五条【tiáo】 马鞍山学【xué】院【yuàn】设立招【zhāo】生领导【dǎo】小【xiǎo】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shěng】有关招生工作政【zhèng】策,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jí】体研究决定本科招生【shēng】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zuò】为学校的常设工【gōng】作机构,具体【tǐ】负责【zé】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kē】招生【shēng】工作。

第七【qī】条  学校纪【jì】委【wěi】办公室负责监督本科招【zhāo】生各项政策【cè】和规【guī】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tiáo】 马鞍山学院在安徽省教育厅核【hé】定的普通【tōng】高等教育年【nián】度招生【shēng】规【guī】模内,根【gēn】据本校人【rén】才培养目标【biāo】、办学【xué】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lǜ】各【gè】省生源情况、区域协【xié】调发展及毕业生【shēng】就【jiù】业等因【yīn】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经教育厅审核上【shàng】报审批后由各省级【jí】招生主【zhǔ】管部门向社会公布【bù】。

第九条 学【xué】校年度招【zhāo】生【shēng】计划及分【fèn】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 我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执行【háng】教育【yù】部规定的“学【xué】校负责,省级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 我校录【lù】取工作【zuò】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shēng】有关政【zhèng】策及规定实施。

3. 我校【xiào】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guān】规【guī】定给【gěi】予考生的全【quán】国性加分【fèn】政【zhèng】策。

4.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shēng】部和【hé】中国残联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执行【háng】。

5.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xū】为“英【yīng】语”。其他专业不【bú】限制考【kǎo】生应试外语【yǔ】语种【zhǒng】,但我校的公【gōng】共外【wài】语课程只【zhī】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6. 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zhuān】业录【lù】取【qǔ】。专业录取时采用各【gè】省高考排序【xù】成绩【jì】,未实行排序成【chéng】绩的省份【fèn】,按照【zhào】投档【dàng】成绩进行专业【yè】录【lù】取【qǔ】,如果【guǒ】投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文科依次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xué】、外语科目比较排序,理科依【yī】次按高【gāo】考实【shí】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科目【mù】比较排序。

(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suǒ】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gāi】专【zhuān】业选考【kǎo】科【kē】目【mù】要求【qiú】,招生专业组内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按“分【fèn】数优先(含国【guó】家政策加【jiā】分),遵循志愿”的方式【shì】进行专业志【zhì】愿录取,同分考生按【àn】各省同分【fèn】位【wèi】次排序录取【qǔ】。

(3)艺术类【lèi】专业【yè】使用生源【yuán】所【suǒ】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录【lù】取【qǔ】分数按【àn】生源【yuán】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zhāo】生规则执【zhí】行。进档考【kǎo】生按“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cè】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lù】取。

(4)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zú】,且专业服从调【diào】剂【jì】者【zhě】录【lù】取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de】专业;专业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省份,在同一专业组【zǔ】内进【jìn】行专【zhuān】业调剂。对【duì】于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而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yǔ】以【yǐ】退【tuì】档。

第五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 奖助学措施

我【wǒ】校建立了比【bǐ】较完善的“奖【jiǎng】、贷、勤、减、免、助、补”等多种【zhǒng】资助方式【shì】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xì】,符合条件的【de】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jīn】、应征入伍【wǔ】学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等国【guó】家资助项【xiàng】目,以及【jí】各【gè】类校内资助【zhù】项目,经审核、审批后,即可【kě】获得【dé】相应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报【bào】到入学后,我校将进【jìn】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gé】者【zhě】,学校将视不【bú】同【tóng】情况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qí】入【rù】学【xué】资格,并报生【shēng】源所【suǒ】在省级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xiǔ】费【fèi】按照省物价主管【guǎn】部门核准备案标准【zhǔn】执【zhí】行。根据【jù】《马鞍山学院【yuàn】关于调整学费、住宿费收【shōu】费标准备案【àn】的请示【shì】》(校政字【2024】4号)文件标【biāo】准收费。具体标准【zhǔn】详见下表:

收费项目专业分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学费非艺术类专业22500元/生.学年校政字【2024】4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24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4人间20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tiáo】 招生计【jì】划【huá】及录取【qǔ】结果将在我校【xiào】招【zhāo】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公【gōng】布网址为:http://zs.masu.edu.cn/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5-2900983,2900997

招生监督电话:0555-2900676

学  校【xiào】   网【wǎng】  址:http://www.masu.edu.cn/

招  生【shēng】   网  址:http://zs.masu.edu.cn/

学校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8号

学  校  邮   编【biān】:243100

第【d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或【huò】个人进【jìn】行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fèi】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chuán】等活【huó】动的中介【jiè】机构【gòu】或个【gè】人,我校【xiào】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马鞍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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