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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鲁东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02:01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鲁东大学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鲁东大学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办学层次【cì】、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和教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结【jié】合学校实【shí】际【jì】,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yòng】于鲁东大【dà】学2024年普通高等【děng】教育本【běn】科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gōng】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kāi】透明【míng】的【de】原则,德【dé】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鲁【lǔ】东大【dà】学普【pǔ】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及【jí】其家长、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鲁东大学,代码为10451。

第六条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鲁东大学设有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鲁东大学招生就【jiù】业处作【zuò】为学校职能部门【mén】,负责组【zǔ】织实【shí】施学校普通【tōng】高【gāo】等教育招生工【gōng】作。

第十一条【tiáo】 鲁东大学纪委【wěi】(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èr】条 根据【jù】国家【jiā】政策、生【shēng】源省(区、市)人【rén】才需求【qiú】和生【shēng】源质量、学校办学【xué】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学【xué】编制分【fèn】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

第【dì】十三【sān】条 鲁东大【dà】学设有1个【gè】中外合作办【bàn】学机构和【hé】2个中外【wài】合作办学招生项目。中外【wài】合作办学机构【gòu】为【wéi】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包含3个中【zhōng】外【wài】合作【zuò】办【bàn】学专【zhuān】业:电气工程【chéng】及其自动化【huà】(中外合作办学)、机【jī】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dòng】化(中外合作办【bàn】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hé】作办学)。中外合【hé】作办学项目2个招生专业为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四【sì】条 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huá】以教育【yù】部【bù】及各生【shēng】源省(区、市)招生【shēng】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wǔ】条 生源省(区【qū】、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lì】的【de】,按生源省(区、市)规【guī】定执行;无【wú】明确【què】规定的,学校按招【zhāo】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dàng】比例。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shí】七条【tiáo】 在设有专业【yè】服从调剂志愿【yuàn】的批次,若考生所填报【bào】的【de】专业【yè】志愿不能被录【lù】取,且服【fú】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rú】不服从调剂,则退【tuì】档。

第十八【bā】条【tiáo】 普通【tōng】类专业,对于投【tóu】档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根据【jù】生源省【shěng】(区、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cì】时,在实行3+3模式高考改【gǎi】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xué】总成绩、语【yǔ】文或数【shù】学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yǔ】单科成绩【jì】、等级【jí】考试选考【kǎo】科目【mù】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xuǎn】考科目【mù】单科次高成【chéng】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shí】行3+1+2模式高【gāo】考【kǎo】改【gǎi】革省(区、市),依【yī】次按语文数【shù】学总成【chéng】绩、语文或【huò】数学单【dān】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xuǎn】科目单科成绩【jì】、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gāo】成绩由【yóu】高到低录取【qǔ】;在未实行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shěng】(区【qū】),文科依次按语文、文【wén】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dī】录【lù】取,理科依次【cì】按数学【xué】、理科综合、语文、外【wài】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néng】确【què】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kǎo】虑考生志【zhì】愿【yuàn】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dì】十九【jiǔ】条 音乐学、美术【shù】学、视觉传达【dá】设计专业【yè】成【chéng】绩均使用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广播电【diàn】视编导专业【yè】录取规则同普通类【lèi】专业。音乐【lè】学、美术学、视觉【jiào】传达【dá】设【shè】计专业按进档考生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录取。若投档【dàng】成【chéng】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ruò】投档【dàng】成绩、专【zhuān】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chéng】第十八条【tiáo】规定确定先后【hòu】次序。

对【duì】于文【wén】化成绩【jì】和【hé】专业成绩双达线全部投【tóu】档的批次按照专【zhuān】业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进行录取。若专【zhuān】业成绩相同,文化【huà】成绩高者优先录【lù】取。若【ruò】专业成绩、文【wén】化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先后【hòu】次【cì】序。

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等批次【cì】,山东省对录【lù】取规则另【lìng】有规定【dìng】的【de】,从其规【guī】定。

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bǎo】送录取【qǔ】运动【dòng】员招生和【hé】免试招收【shōu】台【tái】湾【wān】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tǐ】育【yù】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yǔ】管理(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zhuān】业【yè】成绩使用【yòng】生源省体育【yù】类专业统考【kǎo】成【chéng】绩,按进档考生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ruò】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专业【yè】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若投档【dàng】成绩、专【zhuān】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tiáo】规定确定先后次序【xù】。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shí】五条 录取时,认【rèn】可【kě】生源省【shěng】(区【qū】、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审定的【de】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zhǔn】。

第二十六条 在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所填报【bào】的专业(组)志愿【yuàn】须满【mǎn】足选考科【kē】目【mù】要求【qiú】。

第二十七条 各专【zhuān】业无高【gāo】考外【wài】语语种限制。学校【xiào】公共外【wài】语【yǔ】为英【yīng】语,开设【shè】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种【zhǒng】非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慎重报考【kǎo】。

环【huán】境工程(中美学分互【hù】认联合培养项目)和国际【jì】经【jīng】济与贸易(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采取【qǔ】1+2+1培养模式,第一、第四年在国【guó】内就【jiù】读,第二、第【dì】三年在美方就读。外【wài】方【fāng】授课语言为英语,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第二十八条 考生思【sī】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录取时对【duì】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dì】二十九【jiǔ】条 报【bào】考鲁东大学的考生【shēng】可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bù】的查询方式查【chá】询本人【rén】录取结果,也【yě】可登陆鲁东【dōng】大学本科招生网、“鲁东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gōng】众号或【huò】微【wēi】信小【xiǎo】程序查询【xún】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费标【biāo】准【zhǔn】按照《山东省发【fā】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cái】政厅 山东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规范完【wán】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fā】改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guó】家和省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三十一条 学【xué】校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shì】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y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tōng】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gōng】助学等【děng】资【zī】助项目。资助【zhù】条件和【hé】标【biāo】准由【yóu】学校根据【jù】学生家【jiā】庭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jiāo】育厅等5部门印发【fā】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zī】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dōng】省教育【yù】厅文件规【guī】定组织【zhī】新生入【rù】学资格【gé】、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gé】者,按有关规定处【chù】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zī】格【gé】。

第三十三条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sì】条 鲁【lǔ】东【dōng】大学不委【wěi】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不收取国【guó】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yòng】。

第三十五条 鲁东大学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diàn】话为0535-6672791,电子【zǐ】邮箱为zs@ldu.edu.cn,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hǐ】为https://zs.ldu.edu.cn,微信【xìn】公众【zhòng】号为“鲁东大【dà】学本科招生”,纪【jì】检监察部门监督【dū】电话为【wéi】0535-6672424,通【tōng】讯地址为【wéi】山东省【shěng】烟【yān】台【tái】市芝罘区红旗中【zhōng】路186号【hào】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chù】,邮政编【biān】码为264025。

第三【sān】十六条【tiáo】 本【běn】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yí】,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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