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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45:56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潍坊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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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xué】校和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jù】《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guān】文件精【jīng】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潍【wéi】坊科技学【xué】院【yuàn】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潍坊【fāng】科技【jì】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bù】和省级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mén】的有关政策和规定【dìng】,择优【yōu】录取。

第三条 潍坊【fāng】科技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生及其【qí】家长以【yǐ】及社会各【gè】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潍坊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2843

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tiáo】 潍坊科技【jì】学院【yuàn】成【chéng】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领导小【xiǎo】组全面领【lǐng】导普通本【běn】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shì】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及其相关【guān】工【gōng】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pǔ】通本专【zhuān】科招生的【de】日常工作。

第七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潍【wéi】坊【fāng】科技学【xué】院招生计划【huá】通过各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wǎng】站等形式向考生公【gōng】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jiǔ】条 根据教【jiāo】育部规定,按照“由学校负责【zé】,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shī】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àn】照省招生主管【guǎn】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shēng】档案【àn】,具体比例由各省【shěng】(市)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bù】门确定。

第十二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要求:报考定向培养军士专业的考生【shēng】由兵役机关【guān】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yào】求进行体检,报考普通专【zhuān】业的【de】考【kǎo】生按照【zhào】教育【yù】部《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执【zhí】行。美【měi】术类专业【yè】要求无色盲、无色弱【ruò】;外语类【lèi】专【zhuān】业要【yào】求无【wú】口吃【chī】。新【xīn】生入校【xiào】后,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bù】的有关规定进行入【rù】学体【tǐ】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rù】学资【zī】格。

第十【shí】三条 考生【shēng】在【zài】选择报考专业【yè】时要认真查看学校专业对选考科【kē】目的要求,投档【dàng】到选考科【kē】目不符合报【bào】考条件的专业,考生【shēng】将被退档。所【suǒ】有【yǒu】专业均【jun1】不限单科成绩,所【suǒ】有专业不限外语语【yǔ】种。

第十【shí】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gǎi】革投档的省份,录【lù】取工作按【àn】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对于【yú】进档考生在专业【yè】分配时按照“分数清【qīng】”(即“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遵循志愿”)原则录取,首先将考【kǎo】生按投档成绩【jì】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jiǎn】索和满【mǎn】足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第一【yī】志愿【yuàn】额满【mǎn】,逐次检【jiǎn】索【suǒ】其第二【èr】、第三志【zhì】愿及后【hòu】续志【zhì】愿。

第【dì】十五条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投【tóu】档【dàng】的省【shěng】份,将继续按照普通文理,对于进【jìn】档考【kǎo】生【shēng】在【zài】专【zhuān】业分配时按照【zhào】“专业志愿优【yōu】先”(即“专业志愿清【qīng】”)原则进【jìn】行,首先按【àn】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shēng】,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zhì】愿【yuàn】录取,以此类【lèi】推。

第十六条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各省份【fèn】确【què】定的同分排序【xù】细则【zé】录取。对没【méi】有明确【què】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fèn】,依次比较语文数学【xué】两科【kē】之和、语文、数学、外【wài】语最高【gāo】分。当考生高【gāo】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zhuān】业志愿【yuàn】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高考投【tóu】档成绩【jì】并参考高【gāo】考【kǎo】相关【guān】科目成【chéng】绩调剂到招生计【jì】划尚未完成的【de】专业,直至录【lù】满【mǎn】;对【duì】于【yú】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做退档处理。录取【qǔ】后不接【jiē】受考生【shēng】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shēng】合理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同意【yì】并执行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教育【yù】行政部【bù】门、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huò】降【jiàng】分投档的政【zhèng】策规定。

第十七条 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照山东【dōng】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dìng】,对进【jìn】档【dàng】考生分专业【yè】按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择【zé】优【yōu】录【lù】取。

第十八条 非定向培【péi】养军【jun1】士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yǎng】军士【shì】除【chú】部【bù】队下达的【de】女生【shēng】指标外,其余限男生报考。

第【dì】十【shí】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guān】要求及【jí】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kǎo】生【shēng】可【kě】登陆我校招【zhāo】生网站查询或电【diàn】话【huà】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zhǔn】按【àn】照《山【shān】东省发展和改革【gé】委员【yuán】会【huì】 山东省财【cái】政厅 山【shān】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fèi】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gé】〔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àn】照国家和省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xué】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lǜ】色通道”、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zhù】学【xué】等资【zī】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jiā】庭【tíng】经济【jì】情况,按【àn】照省财政厅、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等5部门印【yìn】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zī】金管理办法的通【tōng】知》(鲁财科教〔2022〕17号【hào】)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shí】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guī】定对考【kǎo】生进【jìn】行【háng】复查,若发现弄【nòng】虚作假、冒名顶替等【děng】违【wéi】纪行为,取消考【kǎo】生入学资【zī】格【gé】,不予注册【cè】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按照【zhào】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gé】,或修完全部学【xué】分,由学校颁发潍坊科技【jì】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本科【kē】或【huò】专【zhuān】科【kē】学历证,符合学【xué】士学位【wèi】授予条【tiáo】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zhèng】书的学【xué】校名称【chēng】:潍坊【fāng】科【kē】技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èr】十【shí】四条 经教育部同意,学校2024年在全【quán】国多个省、自治【zhì】区【qū】列有本【běn】科、专科(高职)统招【zhāo】计划,请有【yǒu】意报考【kǎo】我校的考生【shēng】仔【zǎi】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校。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chéng】若有与国家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chù】,以【yǐ】国家和【hé】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jìn】事宜,按【àn】上级【jí】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rén】办【bàn】理招生【shēng】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gè】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wfust.edu.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邮编:26270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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