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41:17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lǐ】的【de】是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shùn】利【lì】进【jìn】行【háng】,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fǎ】》和教育【yù】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shén】,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聊城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等教育招生有关工【gōng】作。

第二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程【chéng】序,德智体【tǐ】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de】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jiān】察部【bù】门、新闻媒【méi】体【tǐ】、考生、家长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xiào】全【quán】称:聊城职业【yè】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bàn】学层次及类型:专科【kē】层次【cì】、公【gōng】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校【xiào】领导【dǎo】为组长的【de】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xiǎo】组。领导小组负责【zé】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shì】宜。

第八条 招【zhāo】生处【chù】是【shì】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及其相【xiàng】关【guān】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zuò】在省教育【yù】厅【tīng】的【de】统一【yī】领导和监督【dū】下进【jìn】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2024年学校面向山东、河南宁夏山西吉林安徽内蒙古甘肃江苏贵州等10个省市自治区。各【gè】省【shěng】(自治区【qū】)的【de】分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bù】为准,学院将及时【shí】在官方招【zhāo】生信息网(网【wǎng】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上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dàng】比例调阅考生档案【àn】,具【jù】体比例由各省(市)招【zhāo】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确【què】定。

第【dì】十【shí】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guī】定,实行学【xué】校负【fù】责、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监【jiān】督的管理体【tǐ】制【zhì】,学校招生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lù】取”的原【yuán】则。

第十三条 专业语种不【bú】限【xiàn】,学校统【tǒng】一开设的外语课程【chéng】为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hé】须【xū】合格。对考生体检【jiǎn】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文件规【guī】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kē】目范围为前提,分段填报,分【fèn】段【duàn】录取;学校所有专业不限选考【kǎo】科目要求,根据考【kǎo】生高【gāo】考总分,实【shí】行【háng】专业【yè】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fāng】式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学校【xiào】执行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guī】定,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遵【zūn】循志愿【yuàn】、专业志愿间【jiān】不设分【fèn】数级差”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lù】取不满时,再【zài】录取征求志【zhì】愿考生【shēng】;对征求志愿投档【dàng】和按【àn】规【guī】定降【jiàng】分【fèn】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shēng】计划的,视情【qíng】况进行降【jiàng】分【fèn】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píng】行志愿【yuàn】”录取办法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dì】一志【zhì】愿的考生,若第【dì】一【yī】志愿不【bú】满时【shí】,再【zài】录取第二志愿,仍【réng】不【bú】满时再录取第【dì】三志愿或征求【qiú】志愿考生。对于进【jìn】档【dàng】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

3.在【zài】确定录取资【zī】格时【shí】,考生的各【gè】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jì】入总分,无单科成绩【jì】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biāo】准按【àn】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 山东省财政【zhèng】厅【tīng】 山【shān】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wán】善高校学费收费政【zhèng】策【cè】的通知》(鲁【lǔ】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bāng】助学【xué】生完成【chéng】学业。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助学贷【dài】款、“绿色通道【dào】”、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yóu】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jīng】济情况,按照【zhào】省财政厅、省教育厅【tīng】等5部门印发的【de】《山东省【shěng】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lǐ】办法【fǎ】》(鲁财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校【xiào】相关【guān】规【guī】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rù】校后,所有【yǒu】考生均须【xū】参加【jiā】由学校组织的身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和【hé】入学【xué】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cái】料取【qǔ】得【dé】报考资格者、冒【mào】名顶替者或体【tǐ】检舞弊及其他舞【wǔ】弊者,按照有关规【guī】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政【zhèng】策依据当年【nián】教育部【bù】和教育厅【tīng】文件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二十二条 颁发【fā】学历证书的【de】学校名称及【jí】证书种类【lèi】:聊城职【zhí】业技术学院;普通【tōng】高等教育专【zhuān】科【kē】学历证【zhèng】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lǐ】招【zhāo】生相关事宜。对以聊【liáo】城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de】机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zhuī】究【jiū】其责任的【de】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chù】,以国【guó】家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为准。未尽事【shì】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334937,8334338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学院网址:http://www.lcvtc.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zsjyw.lcvtc.edu.c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