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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20:53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济宁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cì】、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根【gēn】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济宁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xué】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zuò】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měi】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三条【tiáo】 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其家【jiā】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dì】四条  学院全称【chēng】:济宁职【zhí】业技术学院,学院【yuàn】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xíng】:专科【kē】公【gōng】办普通高【gāo】职院校。

第六条【tiáo】  学【xué】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shì】任城【chéng】区【qū】金宇路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xiǎo】组。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dìng】招生【shēng】政【zhèng】策,决定招生工作【zuò】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shēng】处是实施【shī】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zé】学院普通高职【zhí】(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九条  学院【yuàn】纪检监【jiān】察部门对学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shēng】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kē】),各省【shěng】(区)分专业招生计【jì】划和各专业相【xiàng】关报考要【yào】求【qiú】以各省招【zhāo】生【shēng】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dì】十一条  学【xué】院招生计【jì】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mén】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gé】按【àn】照教育部和【hé】各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录取政策【cè】执行【háng】,遵照【zhào】德、智、体【tǐ】全面衡量【liàng】的【de】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外语语种要【yào】求:各专业不【bú】限语种,但学【xué】校【xiào】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yǔ】。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shēng】思想品德考【kǎo】核须【xū】合格。对考生体检身【shēn】体健康【kāng】要求:执行教育部【bù】统一【yī】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文件【jiàn】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录取

一、空中乘务专业须取得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二、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春季高【gāo】考【kǎo】统一招生【shēng】“文化+技能”考【kǎo】试总成【chéng】绩,按类别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七条 缺额计划,按计划设【shè】置省(市【shì】)招考【kǎo】主管部门【mén】规定征【zhēng】集。

第【dì】十八【bā】条  录取【qǔ】结果经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审核后,通过【guò】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zhàn】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yào】求【qiú】,按时到校报【bào】到。确因特殊情【qíng】况不能【néng】按时【shí】报到的考生【shēng】,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fāng】可延期报到【dào】。未经学【xué】院同意逾期不报【bào】到的【de】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gé】。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zhào】《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shěng】财政厅 山东省【shěng】教育厅关于【yú】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zhèng】策【cè】的通知》(鲁【lǔ】发【fā】改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国家和【hé】省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èr】十一条 学校通过【guò】奖、贷、助【zhù】、补【bǔ】、免【miǎn】等多种资助方式帮【bāng】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sè】通道”、奖助【zhù】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zī】助项目【mù】。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gēn】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kuàng】,按照省【shěng】财政厅【tīng】、省【shěng】教育厅【tīng】等5部门印【yìn】发的《山【shān】东省学【xué】生资【zī】助资金管理【lǐ】办【bàn】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jí】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二【èr】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zhào】教育部、省教育厅有【yǒu】关规定【dìng】进行【háng】入【rù】学【xué】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kē】成【chéng】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zhèng】书【shū】。颁【bān】发学历证书的学校【xiào】名称【chēng】及【jí】证书种类:济【jì】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xué】院【yuàn】不委托任【rèn】何机构和个人【rén】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yǐ】济宁【níng】职【zhí】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yuàn】保留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十五条【tiáo】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由济宁【níng】职业技术【shù】学院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4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学院网址:https://www.jnzyjsxy.cn/

学院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https://www.jnzyjsxy.cn/zsc/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    编: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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