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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28:47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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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维护学【xué】校和【hé】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hé】教育部、山东【dōng】省有关文件精神,结【jié】合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山东工业【yè】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招【zhāo】生工【gōng】作。

第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透【tòu】明,德智体【tǐ】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招生【shēng】原则。

第三【sān】条 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méi】体【tǐ】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四条 学校【xiào】全称:山东【dōng】工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mǎ】:13318

第五条 学【xué】校地址:山东省淄【zī】博市高新【xīn】技术开发区张【zhāng】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kē】、全日【rì】制、公【gōng】办普通高等【děng】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以【yǐ】下简称学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领导【dǎo】小组【zǔ】负责制定招【zhāo】生政策【cè】和【hé】招生【shēng】计【jì】划,讨论【lùn】决定招生工作重大【dà】事宜。

第【dì】八【b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shì】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de】常设机构,具【jù】体负【fù】责【zé】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cháng】管理工作。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lǐng】导和监【jiān】督【dū】下【xià】进【jìn】行,学【xué】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zhuān】业和【hé】招生【shēng】计划以【y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通【tōng】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xiào】招生网站【zhàn】等【děng】形式【shì】向社会公开,以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yī】条 学校在保证录取工作条【tiáo】件和环【huán】境下实行远程【chéng】网【wǎng】上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规【guī】定【dìng】的投档比例调阅【yuè】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gè】省(市)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确【què】定【dìng】。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yào】求【qiú】,实行学校负责、省【shěng】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院监督的【de】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zhèng】、择优【yōu】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gōng】共【gòng】外语课程为英语,其他【tā】小语种【zhǒng】考生入学后【hòu】须【xū】改学【xué】英语【yǔ】。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shí】七【qī】条 考生思想品德【dé】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jiàn】康【kāng】要求:执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guī】定。

第十八条 录取【qǔ】原【yuán】则:录取【qǔ】工作实行“学校负责【zé】、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fǎ】,根据已公布的【de】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jiāo】育主管部门【mén】确【què】定的录取批【pī】次、投档【dàng】原【yuán】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qǔ】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bù】渠道:招生【shēng】省份省教【jiāo】育【yù】招生考【kǎo】试院,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shì】咨询电话【huà】、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tōng】知等。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zhǔn】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gǎi】革【g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dōng】省【shěng】教育【yù】厅关【guān】于规范完善高校学【xué】费【fèi】收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改价【jià】格〔2023〕559号)文件【jiàn】执【zhí】行。退费按照国【guó】家和【hé】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dì】二【èr】十【shí】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shēng】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shēn】请助学贷款【kuǎn】、“绿色【sè】通道【dào】”、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qín】工【gōng】助学【xué】等资助【zhù】项目。资【zī】助【zhù】条件和标准由【yóu】学校【xiào】根据学【xué】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mén】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zī】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yǐ】及【jí】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zhī】书》规定时【shí】间到校【xiào】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xué】者【zhě】,应【yīng】向学校请【qǐng】假;未请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zhě】,视为自动放弃【qì】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后,学校按【àn】照规定进行政【zhèng】治、文化【huà】、健康等【děng】方面的入学资格复【fù】查【chá】。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chéng】中弄虚作假或【huò】有其他违纪违规【guī】行【háng】为【wéi】的考生,将报【bào】上【shàng】级主管部门【mén】,取消其入学资【zī】格,并按【àn】有关【guān】文【wén】件依法依规处理【lǐ】。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校【xiào】名称【chēng】: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类【lèi】别【bié】:普通高【gāo】等教育【yù】专【zhuān】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校所有关于招生考试录取的信息【xī】都将通【tōng】过招生信息网予以发布,考【kǎo】生可随【suí】时关【guān】注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hé】机【jī】构和个人办理【lǐ】招【zhāo】生相【xiàng】关事宜。对以山【shān】东工【gōng】业职业【yè】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本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zī】询电话:0533-8407001 (传真) 、8407007

学校网址:https://www.sdiv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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