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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1:16:39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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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tōng】高职(专科)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jì】术学院招【zhāo】生工作贯彻执【zhí】行“公平、公正【zhèng】、公开”和择优【yōu】录【lù】取的原则【zé】。

第四【sì】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gōng】作接【jiē】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jí】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wǔ】条 学校全称【chēng】: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liù】条【tiáo】 办学性【xìng】质【zhì】及类【lèi】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shù】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xué】地点:学校【xiào】目前有沁【qìn】园校【xiào】区和高新【xīn】校区。沁园校区【qū】为【wéi】学校主校区,位【wèi】于河南省【shěng】济源市【shì】济源大道中段88号;高新校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黄河【hé】大道东段【duàn】677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十条 济源职【zhí】业技术学院设有【yǒu】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负责领导【dǎo】学校招生工作,决策与招生有关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zǔ】织【zhī】和实施【shī】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yuàn】高职【zhí】(专科)招【zhāo】生的日常工【gōng】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gòu】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济【jì】源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chá】。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jiāo】育部颁布【bù】的《教育部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通知》等【děng】有关文件精神执行【háng】。

第十四【sì】条 招生计划【huá】: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hé】准的年度招生规【guī】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fā】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shěng】分【fèn】专【zhuān】业计划编制与执【zhí】行情况【kuàng】,统【tǒng】筹考虑生源【yuán】结【jié】构、生源质量【liàng】等因【yīn】素,合理编制分省【shěng】分专业【yè】招生计划,具体招生【shēng】计划以【yǐ】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wǔ】条 录取原则:按【àn】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fèn】有关文件规【guī】定,本着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以【yǐ】高考成绩为依据,全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yuán】则,对进档考生分【fèn】配录取专【zhuān】业。若考生【shēng】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jun1】不能满足,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jì】的【de】考生,将其调剂【jì】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投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的考生,采用【yòng】考生所在【zài】地省级招【zhāo】生【shēng】部门统一【yī】的排序成【chéng】绩【jì】确定排名先后顺序【xù】。如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无统一的【de】排序【xù】规则,则依次按【àn】照【zhào】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gāo】到低排【pái】序【xù】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zé】投档,学校按【àn】投档排序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tóu】档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按专业总分、语文【wén】、数学【xué】、外语的单科成绩【jì】依次【cì】排序录取,

4.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省【shěng】级教育行【háng】政部门【mén】、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或降【jiàng】分投档的【de】政策规定。

5.如生源所【suǒ】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有其他【tā】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yuán】则【zé】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不限考【kǎo】生【shēng】应试外语【yǔ】语【yǔ】种,但学生【shēng】进校后【hòu】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wài】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要求:高速铁路客【kè】运服【fú】务、空中乘务【wù】专业身【shēn】体要求女生【shēng】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身体暴漏部位【wèi】无明显疤痕,无任何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色【sè】盲。其它专业【yè】,按照教【jiāo】育部《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de】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shí】条 学校2024年各【gè】专业学费及住宿费【fèi】收费【fèi】标准为:

1.学费:文经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yè】4800元/生/年;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6000元/生【shēng】/年【nián】。

2.住宿【xiǔ】费:住【zhù】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jiān】500元/生/年;6人间有【yǒu】独立卫生间【jiān】800元/生/年。如遇政策【cè】调整【zhěng】,按政府最新政策【cè】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guān】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shēng】资【zī】助部门申请【qǐng】办理生【shēng】源地国家助学贷款【kuǎn】,也【yě】可【kě】在开学报【bào】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sè】通【tōng】道”先办理入学【xué】手【shǒu】续,入学【xué】后在【zài】学校学生资助管【guǎn】理中【zhōng】心申请办理校园地【dì】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建立了国【guó】家助学贷款【kuǎn】、国【guó】家助学【xué】金、学校【xiào】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xué】校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临时【shí】困难救【jiù】助等多种【zhǒng】形式有机【jī】结合的学生【shēng】资助政策体系,保证【zhèng】学【xué】生不因【yīn】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其中国家助学【xué】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wéi】一二三等【děng】,分别为4000元/生/年、3300元【yuán】/生/年、2600元/生/年【nián】;学校助学【xué】金为1000元/生/年;奖学金有国【guó】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学【xué】校一二【èr】三等奖学【xué】金【jīn】,分别为8000元/生/年、5000元/生/年【nián】、1000元/生/年、800元【yuán】/生/年、500元/生/年;另外学校设【shè】立校长奖【jiǎng】学金【jīn】(最高标【biāo】准为每人每【měi】年15000元);学【xué】校还设有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临时困难救助视【shì】情况采取不同数额的【de】资助。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èr】条 新生【shēng】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duì】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jí】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不符合《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要【yào】求的【de】考生,将取【qǔ】消其入学【xué】资格【gé】。

第二【èr】十三条 高考咨询人【rén】员意见【jiàn】仅【jǐn】供【gòng】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nuò】。

我校未委托【tuō】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yǔ】学校的招生【shēng】宣传、考试【shì】和录取【qǔ】工作,对以我【wǒ】校名义进【jìn】行【háng】非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gè】人,我校【xiào】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有与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366116636622

传真:(0391)6611068

通讯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邮编:459000

信访电话:0391-6621022

网址:https://www.jy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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