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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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教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院)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shěng】娄【lóu】底市娄星【xīng】区【qū】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shì】娄星区长【zhǎng】青东街799号(医卫校【xiào】区)。
主管部门:娄底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2848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遵【zūn】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lǜ】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首批国【guó】家公办高职学校、国家乡村振兴【xìng】人【rén】才培养优【yōu】质校【xiào】、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xiào】B档建【jiàn】设单位。现有【yǒu】校【xiào】园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固定资【zī】产9亿元。在校【xiào】学【xué】生【shēng】近2万人。有【yǒu】正高职称教师57人、副高职称教师339人;博士【shì】、硕士学历教师408人,省级【jí】专业教学团队13个。建有现代【dài】实训中心【xīn】22个【gè】、省级生产性实训(教师认证培【péi】训)基地4个、附属【shǔ】医院5所【suǒ】,馆【guǎn】藏【cáng】图书【shū】100余万册【cè】。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dà】类44个专业。2023年与湖南人文【wén】科技学【xué】院【yuàn】合作【zuò】试点招【zhāo】收“楚怡工匠计划”园艺专【zhuān】业(本科)。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2024年高考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湖南、西藏两【liǎng】地招收【shōu】职高【gāo】对口类学生。艺术【shù】设计、环境艺【yì】术设计【jì】等2个专业招【zhāo】生类别为艺术类和职【zhí】高对口类。特殊【shū】类型招生为“湖南【nán】省基层医【yī】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kē】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湖南招收【shōu】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在专科【kē】提【tí】前批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xiào】设立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研究【jiū】决定【dìng】本校招生规【guī】模、政策【cè】制订等重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zhāo】生录【lù】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jiān】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hé】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和【hé】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yǒu】与【yǔ】任【rèn】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rén】员进【jìn】行合【hé】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gòu】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gòu】和个人【rén】宣传与我校【xiào】有【yǒu】合作【zuò】、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fǎn】映,遭受相【xiàng】关损失的可【kě】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和【hé】招【zhāo】生纪律【lǜ】,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guī】的考【kǎo】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lìng】33号)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de】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jiā】长及【jí】社【shè】会对我校招【zhāo】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广东、海南、广西、湖北、安徽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xué】制三年【nián】,文(历【lì】史类)理(物理类)兼招。我校招生计划分配是根【gēn】据学【xué】校现【xiàn】有办学实际制【zhì】订【dìng】的【de】,符合【hé】我校“立足娄底,为区【qū】域培养高技【jì】能人才,为国家经济建【jiàn】设服务”的办学定位。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二条 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统招专业【yè】44个。学校根【gēn】据教育部【bù】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mó】编制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以各【gè】省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公布【bù】的招生计【jì】划为准。招生专业和【hé】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 所属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元/年) | ||||
1 | 护理学院 | 护理 | 3年 | 5460 |
2 | 助产 | 3年 | 5460 | |
3 | 药学院 | 中药学 | 3年 | 5460 |
4 | 药学 | 3年 | 5460 | |
5 | 基础医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3年 | 5460 |
6 | 临床医学院 | 中医康复技术 | 3年 | 5460 |
7 | 中医学 | 3年 | 5460 | |
8 | 临床医学 | 3年 | 5460 | |
9 | 眼视光技术 | 3年 | 5460 | |
10 | 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3850 |
1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年 | 3500 | |
12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年 | 3500 | |
13 | 电子商务 | 3年 | 3500 | |
14 | 市场营销 | 3年 | 3500 | |
15 | 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16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1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1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 | 3年 | 8250 | |
19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7500 | |
20 | 文化传播学院 | 应用英语 | 3年 | 3200 |
21 | 学前教育 | 3年 | 3200 | |
2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年 | 5460 | |
23 | 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7800 |
24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4600 | |
25 | 软件技术 | 3年 | 7800 | |
2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4600 | |
27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5060 | |
28 | 建筑工程 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5060 |
29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年 | 4600 | |
30 | 工程造价 | 3年 | 4600 | |
31 | 汽车工程 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4600 |
3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年 | 4600 | |
3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4600 | |
3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年 | 4600 | |
35 | 机电工程 学院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4600 |
3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5060 | |
37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4600 | |
38 | 数控技术 | 3年 | 4600 | |
3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4600 | |
40 | 农林工程 学院 | 园林技术 | 3年 | 3000 |
41 | 园艺技术 | 3年 | 3000 | |
42 | 旅游管理 | 3年 | 4600 | |
43 | 畜牧兽医 | 3年 | 3000 | |
44 | 动物医学 | 3年 | 3000 | |
备注:以上专业收费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公布文件为准 |
第【dì】十三【sān】条 考【kǎo】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学【xué】校仅【jǐn】以英【yīng】语作为【wéi】基础外语安排教【jiāo】学。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qiú】,为避免【miǎn】造成后续就业困难,助产专【zhuān】业建议女生报考,学校其他【tā】专业没有性别限制条件。临床医学专【zhuān】业限【xiàn】招物理类(理科类【lèi】)考生。数字媒体艺【yì】术设计(虚拟【nǐ】现实方【fāng】向)为校企合【hé】作专业【yè】。
第十四条 我校招【zhāo】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xiào】网站、学校微信平【píng】台和学【xué】校【xiào】招生简章等形【xíng】式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五条 我校招【zhāo】生工作执【zhí】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qū】)招生办公室【shì】制【zhì】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fāng】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yuán】则,以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dì】十【shí】六条 我校普通高考【kǎo】采取远程网上录取【qǔ】方【fāng】式,调阅考生档案【àn】开【kāi】展【zhǎn】招生录取【qǔ】工作。对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yǔ】录取。录取结束后不接受【shòu】考生退档。
第【dì】十七条 对统招进档考【kǎo】生,我校按照【zhào】“专【zhuān】业优先”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qǔ】,即优先满足考生【shēng】的第【dì】一专业【yè】志【zhì】愿,若【ruò】第一专业志愿不能【néng】满【mǎn】足,则分别按照其第【dì】二、第【d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yōu】录取。如遇到考生同【tóng】分情况,则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qǔ】。对服【fú】从调【diào】剂的考生可在【zài】征求考生意【yì】愿的情【qíng】况下录【lù】取到其它专业【yè】。对不【bú】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néng】满【mǎn】足时,将【jiāng】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对【duì】享受加分政策的【de】考生,按各【g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shì】院的【de】规定加【jiā】分提【tí】档。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的要求按【àn】照国【guó】家相关部【bù】委【wěi】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bù】规范【fàn】入学和就业体检项【xiàng】目维护【hù】乙肝表面抗原【yuán】携带者【zhě】入学【xué】和就业【yè】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zhí】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wǒ】校不【bú】予【yǔ】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条 根【gēn】据国家有关【guān】规定,学【xué】生入学时必须按【àn】我校规定的【de】缴费方式【shì】、时【shí】间缴纳学杂费【fèi】。学杂【zá】费标【biāo】准按【àn】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gǎi】委【wěi】核定的【de】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fèi】标准在【zài】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章程和新生入【rù】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我校【xiào】建立【lì】了【le】“奖、助、减【jiǎn】、免、补、勤、贷”七位【wèi】一【yī】体的资助体系,对家【jiā】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jīn】、助学贷款【kuǎn】及【jí】减免学【xué】费,受助率达30%。各类【lèi】奖学金【jīn】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yuán】/年。学校提供校【xiào】内外勤工助【zhù】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shēng】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xīn】生应按我【wǒ】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rù】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xū】向我【wǒ】校相关【guān】二级【jí】学院【yuàn】提【tí】出书面申请并经【jīng】同意方可延期,延【yán】期时间不得超【chāo】过2周;未经同意【yì】逾【yú】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háng】放弃入【rù】学资【zī】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àn】照【zhào】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行【háng】。
第二【èr】十四【sì】条【tiáo】 录取【qǔ】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试或【huò】对【duì】口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nèi】,我校按照招生政策【cè】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资格【gé】、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jí】程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复【fù】查复核。对复查【chá】复核【hé】发现的【de】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xū】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zī】格。对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严重【chóng】或涉嫌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六【liù】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yuàn】官网向社会发【fā】布,对【duì】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de】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其解【jiě】释权【quán】属于娄底职【zhí】业【yè】技术学【xué】院招【zhāo】生就业处【chù】。如遇上级【jí】招生【shēng】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cè】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hú】南省娄底市月塘街727号娄【lóu】底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zhāo】生就业处【chù】
邮政编码:4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
招生咨询邮箱:ldzyzj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ldz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