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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04:13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岳阳【yáng】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xī】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zhù】。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院【yuàn】)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shěng】岳阳市岳阳【yáng】楼区湘北【běi】大道412号岳阳【yáng】职业技术【shù】学院(主校【xiào】区);湖【hú】南省岳阳市云溪【xī】区岳阳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自贸区现【xiàn】代产业学院(分校区)。婴幼【yòu】儿托育服务【wù】与管理、无【wú】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三个专业在分校区就读。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tiáo】 学校(院【yuàn】)招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和纪【jì】律【lǜ】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xué】校(院【yuàn】)简介: 岳【yuè】阳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是一所【suǒ】公办综合性高【gāo】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拥有【yǒu】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岳阳。设有护【hù】理、医学、机电工程【chéng】、商【shāng】贸物【wù】流、信息工程、生物环境工程、国【guó】际【jì】教【jiāo】育、社会培训等8个二级学院,开办高职专业35个。已成为国家【jiā】“优【yōu】质【zhì】专科【kē】高等职业院【yuàn】校”、国家“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校、“十四五”规划本科职业大学培育学校。

学【xué】校招生类别【bié】: 湖南【nán】省设置了专科提前批、普【pǔ】通【tōng】批招生。其【qí】他省【shěng】份只有普通类招【zhāo】生。招生类别以各省招生考【kǎo】试机构公布的【de】为【wéi】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zǔ】负【fù】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cè】制订等【děng】重【chóng】大事项,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jiān】,学校【xiào】纪检监察室对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进行全程【chéng】监督【dū】检【jiǎn】查,确保规范有序【xù】、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要【yào】求,学校没有与任何【hé】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gòu】招【zhāo】生。凡是有【yǒu】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yǔ】我校有【yǒu】合【hé】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què】保考生录【lù】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xiàng】教育主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shòu】相关【guān】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八【bā】条【tiáo】 我校将严【yán】格执【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lǜ】,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按《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jiāo】育部【bù】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hào】)所确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迎【yíng】考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4年面向内蒙、辽宁广东安徽江西重庆福建海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山西、湖南等【děng】14个省份招生【shēng】,各省计划【huá】投放【fàng】待我校分【fèn】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hòu】,以【yǐ】各省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条  学校2024年招生【shēng】专【zhuān】业35个,具体【tǐ】在各省的招生专业【yè】及相关【guān】类别,待【dài】我校分【fèn】省分【fèn】专业计划【huá】确定后,以各省【shěng】招生考【kǎo】试机构公布的为准【zhǔn】。各【gè】专业均不设选科【kē】要求。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收费标准(元/年/人)湖南省内专业拟分组情况
护理学院护理三年5400专业组1
护理学院老年保健与管理三年5400专业组2
护理学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年3500专业组2
护理学院医学美容技术三年5400专业组3
护理学院康复治疗技术三年5400专业组4
医学院临床医学三年5400专业组5
医学院助产三年5400专业组6
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三年5400专业组6
医学院药学三年5400专业组7
医学院预防医学三年5400专业组7
医学院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5400专业组7
机电工程学院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三年460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三年460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460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三年460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506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三年5060专业组8
机电工程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三年4600专业组8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三年8580专业组9
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技术三年5060专业组9
信息工程学院移动应用开发三年5060专业组9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7800专业组9
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5060专业组9
信息工程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三年5060专业组10
商贸物流学院市场营销三年3500专业组11
商贸物流学院旅游管理三年4600专业组11
商贸物流学院跨境电子商务三年3850专业组11
商贸物流学院港口物流管理三年3850专业组11
商贸物流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三年3500专业组12
商贸物流学院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三年3500专业组12
生物环境工程学院畜牧兽医三年3000专业组13
生物环境工程学院园林技术三年3300专业组13
生物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室内设计三年5060专业组13
生物环境工程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三年5500专业组13
生物环境工程学院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三年3000专业组13

注:

1.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请男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2.2024年下期新生收费标准及相关通【tōng】知详见【jiàn】我校【xiào】官网说明【míng】(网址:http://zsjy.yvtc.edu.cn/news/show-11259.html)。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志愿优先的【de】原则,先录取【qǔ】进档考生报【bào】考的【de】第一个专【zhuān】业。第一专业计划录取满【mǎn】额后,再根据【jù】考【kǎo】生第二个专业志【zhì】愿情况录【lù】取,以此类推。如考生不服从调【diào】剂且【qiě】报考的【de】专业录取满额时,学校将作退档处【chù】理。进档【dàng】及【jí】专业安排学校认可生【shēng】源省【shěng】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各省投档比例均为1:1。

第十三条 非【fēi】高考综合【hé】改革省市和高【gāo】考综合【hé】改【gǎi】革省市的同分【fèn】排序规【guī】则一致【zhì】。优先录取语【yǔ】数外总分高【gāo】的考生,语数外【wài】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语文分数相同【tóng】,则优先录取数学分高的考生。如数学【xué】分【fèn】数仍相同,高【gāo】考综合改革【gé】省市历史类则优先录取选科地【dì】理科目的【de】考生,物理类【lèi】则优【yōu】先录取选科【kē】化学【xué】科目的【de】考生;非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市则【zé】根据各省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gòu】的投档规则确定。

第【dì】十四条  学校【xiào】录取结束后不再退【tuì】档。退【tuì】档【dàng】考生必【bì】须在学校阅【yuè】档【dàng】期间呈送退档【dàng】申请书后方可受理退档申请。

第十五条  湖南省专科提前批【pī】招生为湖南【nán】省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的专项计【jì】划,学校根据省【shěng】卫健委提供的协议【yì】签订【dìng】情况、各县市【shì】区的计划数【shù】,分考【kǎo】生【shēng】类别,按进档考生第【dì】一【yī】个报【bào】考【kǎo】专业,从高【gāo】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原则上不准转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xiào】建立了完善【shàn】的困难学生【shēng】资【zī】助体系【xì】,设立【lì】了专【zhuān】门的资助【zhù】管理【lǐ】中心,采取多种奖优助困的措施,通过奖学金、助学金【jīn】、国【guó】家【jiā】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困难生补助【zhù】等【děng】方式,帮助解决学生经济上【shàng】的暂时困难【nán】。

有贷款【kuǎn】需要的学生【shēng】可以向当地国【guó】家【jiā】开发银行申请,具体【tǐ】申请程序可以网上【shàng】查询、当地教育局【jú】学生资助中心或【huò】向所在高中咨询【xún】。全日制【zhì】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shēn】请【qǐng】贷【dài】款【kuǎn】额【é】度不超过 16000 元。

开学时,因家庭困难原因暂时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fèi】的学生,可以通过【guò】绿色【sè】通道【dào】办理暂缓交款手续,直接注【zhù】册入【rù】学。

我校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积极【jí】上进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lì】,促进他们【men】的学【xué】习和发展。我校奖、助学金主【zhǔ】要有四种【zhǒng】:

(1)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创【chuàng】新能【néng】力方面【miàn】特别突出的【de】优秀学【xué】生,奖学【xué】金金额为每人每年【nián】8000元。

(2)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主【zhǔ】要奖励【lì】资助品学【xué】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奖学金【jīn】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 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shēng】活费用开支,助学金【jīn】分三个等次【cì】,金额【é】为【wéi】人均每年3300 元【yuán】,。

(4)学校【xiào】奖学金:为倡导优良学风,奖【jiǎng】励优秀的学【xué】生和集体,学【xué】校设有十【shí】佳优【yōu】秀学【xué】生、十佳【jiā】优秀学生干【gàn】部、十佳励志学生、十佳优秀志【zhì】愿者、十佳创新等单项奖【jiǎng】和先进集体【tǐ】奖等奖学金。

学校设【shè】有专项困难生资【zī】助资金,为家【jiā】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的【de】学生发放“特困补助”。每年春季和【hé】秋季【jì】进行评定【dìng】发放,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gè】学【xué】院调查、了解【jiě】在校生的【de】家庭经济情况,学生申请并根据情【qíng】况【kuàng】确定【dìng】“特困补助”发放对【duì】象【xiàng】。

对应【yīng】征【zhēng】入伍【wǔ】服兵【bīng】役学生和退【tuì】役复学(入【rù】学)学生的学费进行补偿和减免。对退役复学和【hé】退役入学学生发放退役【yì】士兵国【guó】家【jiā】助学金【jīn】。

第【d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de】体【tǐ】检【jiǎn】标【biāo】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dì】十九条【tiáo】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shēn】体健康【kāng】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shì】时所采集的信【xìn】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de】信息【xī】真【zhēn】实性负责。

第二【èr】十条 新【xīn】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nèi】,学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duì】新【xīn】生报名资【zī】格、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xù】及程序、录【lù】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míng】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hé】。对复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jiū】处理【lǐ】,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tái】和【hé】学【xué】院官网向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zhǒng】媒【méi】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lǐ】解有误,以学校公【gōng】布的【de】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shì】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招【zhāo】生就业【yè】处。如遇【yù】上级招生【shēng】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tōng】信地址:湖南【nán】省岳阳市岳阳楼区【qū】湘北大道【dào】412号岳【yuè】阳职业【yè】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414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0-8677333

招生咨询邮箱:125034520@qq.com

招生信息发布【bù】网址【zhǐ】:http://zsjy.yv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0-867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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