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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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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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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地【dì】点:和平【píng】校区(老校区)位于湖南【nán】省【shěng】湘潭【tán】市湘潭【tán】经济【jì】技术开发区开源路【lù】25号【hào】;九华校区(新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shì】湘潭经济技术开【kāi】发区湘【xiāng】江路15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国标代码:13925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证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hé】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xué】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de】毕业生【shēng】,颁发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全日制【zhì】专【zhuān】科【kē】毕业证【zhèng】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yuán】则,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和纪【jì】律要求,严格【gé】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学校200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bù】备【bèi】案,成立【lì】湖南软件职业学院。9-21,学校升格【gé】为【wéi】本科层次职【zhí】业【yè】学校。9-21,学【xué】校更【gèng】名为湖南【nán】软件职业技【jì】术大学,是目前全【quán】国35所职业本科试点大学之一。学校位于毛主席【xí】家乡湖南省湘【xiāng】潭市,占地【dì】面【miàn】积900余亩【mǔ】。现【xiàn】设有7个教学单位【wèi】,在【zài】校生近1.5万【wàn】人【rén】,开设14个本【běn】科专业和22个高职专科专业,现有专【zhuān】任教师839人,其【qí】中具【jù】有硕士【shì】学位517人,高级职称【chēng】281人,“双师型”教师420人。学【xué】校【xiào】拥【yōng】有国家级省级市级9个【gè】平台,是教育部【bù】人才培养工【gōng】作评估合格高校、湖【hú】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管【guǎn】理工作先【xiān】进单【dān】位、湖南【nán】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yuàn】校、湖南【nán】省【shěng】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xiào】、湖南省普【pǔ】通【tōng】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和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本科层次包括普通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专科层次包括普通类、职高对口类、体育类、单招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委员会负【fù】责【zé】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dìng】、政【zhèng】策制订等重【chóng】大事项,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招生【shēng】组织实施的日【rì】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督【dū】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píng】公【gōng】正【zhèng】。

第八【bā】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学【xué】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wěi】托社会机构【gòu】招生【shēng】。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人宣【xuān】传与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通过【guò】“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què】保考【kǎo】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可第一时【shí】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xiàng】关损失的【de】可向公安机关反【fǎn】映。

第九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招【zhāo】生违【wéi】规的考生及【jí】工【gōng】作人【rén】员,按【àn】《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zàn】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的【de】程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jiā】长及社【shè】会对我【wǒ】校招生工作进行【háng】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zhǔ】管部门下达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xué】条件、生源状况、人才【cái】市场需求【qiú】、学科【kē】发展等因素,会同有【yǒu】关【guān】职能部门制定【dìng】学校分省【shěng】(区、市【shì】)、分专业【yè】生源计划,经学校相关校【xiào】领【lǐng】导审定【dìng】后,报上级主【zhǔ】管【guǎn】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无普通预留计划。

第【dì】十二【èr】条【tiáo】  2024年我校【xiào】本【běn】科面向湖南省招生,专科面向湖南省【shěng】及外省共7个省(区、市)招生,具体招【zhāo】生计划学校【xiào】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guǎn】部门批【pī】准【zhǔn】的生【shēng】源计划按要求通【tōng】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湖南省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学【xué】校本科【kē】招生专业14个,分别为软件工程技【jì】术、大【dà】数据工程技术、人【rén】工智能工程技【jì】术、物联网【wǎng】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数字动画、数字【zì】影像设【shè】计【jì】、环境【jìng】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大数据【jù】与【yǔ】会计、智【zhì】慧【huì】机场运行与管【guǎn】理、建【jiàn】设工程【chéng】管【guǎn】理、智【zhì】能建造工程、现【xiàn】代通信工程;专科【kē】招生专业(不含专业方向【xiàng】)22个,分别【bié】为工业机器人技术、电【diàn】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diàn】子商务、现【xiàn】代物流【liú】管理【lǐ】、商务英【yīng】语、婴幼【yòu】儿【ér】托育服【fú】务【wù】与管理【lǐ】、动【dòng】漫制作技术、广告艺【yì】术设计、产品艺【yì】术【shù】设计、数字媒体【tǐ】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工程【chéng】测量技术、建【jiàn】筑室内设计、建设【shè】工程管理、工程造【zào】价、移【yí】动互【hù】联应用技术【shù】、现代【dài】通信技术。(具体详见附件【jiàn】)

第【dì】十四条 外省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具【jù】体待【dài】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dìng】后【hòu】,以各省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七【qī】条  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份考【kǎo】生【shēng】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xiào】招【zhāo】生专业(类【lèi】)选考科目要求。选考【kǎo】科目要求以【yǐ】省级【jí】招【zhāo】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八条 学【xué】校的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关于做【zuò】好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文件规定【dìng】实施,坚持“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的录取原则,以德【dé】智【zhì】体美劳【láo】综【zōng】合衡量,择优录取【qǔ】。

第十【shí】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qū】)招生【shēng】计划和生源情况【kuàng】确定【dìng】提档比【bǐ】例【lì】,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内进行。

第二【èr】十【shí】条 非特殊类型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安【ān】排【pái】:按照【zhào】各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guī】定进行录取。对于【yú】进档考【kǎo】生,学【xué】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zé】确定【dìng】考生专业【yè】。投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条件下,按【àn】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zé】确定录【lù】取专业。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wú】法满【mǎn】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根据投档成【chéng】绩调剂到【dào】其他专业录取;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tuì】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hán】美术类):我校艺【yì】术专业招收本科考生,学校不【bú】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以【yǐ】湖南省统考专【zhuān】业【yè】成绩【jì】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录取规【guī】则按湖南省【shěng】艺【yì】术【shù】类【lèi】专业投档【dàng】统【tǒng】一规【guī】则执行,择优录取。

第【dì】二【èr】十二条【tiáo】 体育类专业:湖南省的录取【qǔ】原则按照高【gāo】考文化成绩(含政【zhèng】策性加分【fèn】)与体育专业统【tǒng】考成绩之和计【jì】算综合【hé】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学校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职高对口类招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yán】格执行【háng】各省(市、区)招生【shēng】委员会的加【jiā】分【fèn】或降分投【tóu】档的【de】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按学【xué】校规定【dìng】的时间和要【yào】求【qiú】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qǔ】但不能【néng】按时报到者,须向学【xué】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yán】期【qī】;未经批准逾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fàng】弃入学【xué】资格【gé】。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fèi】等)费用【yòng】。所有收费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规定执行【háng】,具【jù】体【tǐ】收【shōu】费标【biāo】准将在学【xué】校招生【shēng】网和《新生入学【xué】须知》上公【gōng】布【bù】。

第【d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kuǎn】、奖【jiǎng】学【xué】金、助学金等助【zhù】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wǒ】校相关规【guī】定【dìng】执行,品学【xué】兼优的学生【shēng】可申【shēn】请【qǐng】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对【duì】于【yú】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de】学生【shēng】可【kě】申请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kuǎn】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xué】校为家庭贫困学生提【tí】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zhù】学岗位,尽力帮助【zhù】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dì】二【èr】十八【bā】条 录取考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yuán】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九条【tiáo】 录【lù】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身体【tǐ】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pǔ】通【tōng】高【gāo】校招【zhāo】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xué】生对【duì】提供的【de】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sān】十条【tiáo】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guī】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háng】复查【chá】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jiū】处理,凡属【shǔ】弄虚【xū】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对于弄【nòng】虚作假【jiǎ】情节【jiē】严重或涉嫌【xián】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guò】“阳光高考【kǎo】”平台【tái】和学【xué】校官网向社会【huì】发布【bù】,对于【yú】各【gè】种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wéi】准。

第三【sān】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zhì】本、专科【kē】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hú】南【nán】软件职业【yè】技术【shù】大学。如遇【yù】上级招【zhāo】生政策【cè】调【diào】整,以公布的【de】最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25号

邮政编码:411100

招生咨询【xún】电【diàn】话:0731-52317588(兼传真)、52317589

招生咨询邮箱:3470869305@qq.com

招【zhāo】生信息【xī】发布网址:http://zsc.hnsoftedu.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31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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