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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46:23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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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信息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切【qiē】实【shí】维护考生【shēng】与学校的基【jī】本权【quán】益,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zuò】好【hǎo】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的有关规定,并结【jié】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tè】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61014030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dì】五条 招生【shēng】层次【cì】:本科【kē】  高职(专科)

第【dì】六条 招生类型:本科层次招生包括四【sì】年制本科【kē】,高职学生专【zhuān】升本,职业【yè】单招本科等3种类型【xíng】;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包括三年制【zhì】高职【zhí】(专【zhuān】科),三年制【zhì】高职单【dān】招(专【zhuān】科)。

第七【qī】条 学校简介:学校【xiào】始建于【yú】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部【bù】批准【zhǔn】,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证本科学校

学校对接产业高【gāo】端和高端产业,紧【jǐn】紧【jǐn】围绕中国制造【zào】2025,现代【dài】信息技术,互联网+,新基建领域的人【rén】工智能、 工业互【hù】联网、大数据、云【yún】计算、5G通信、区块链技术、集成电【diàn】路、城市轨道交通信【xìn】号与【yǔ】控制等国【guó】家战略【luè】和陕西紧缺急需人才培养,设置12个学院【yuàn】,开设有本科、专升本【běn】、专【zhuān】科专业。构建了以工学【xué】为主,管理学、经【jīng】济【jì】学【xué】3个学科协调发展的专【zhuān】业体系。具有鲜明特色【sè】和不可替代性,有力【lì】地促进【jìn】了专业与产业【yè】的对【duì】接。

学校位于西【xī】安市长安区大学城,校园环境优【yōu】美,校舍【shě】建筑面【miàn】积30.95万平方米,多功【gōng】能教学大【dà】楼、工【gōng】程实【shí】训中心大楼、图书馆、体育馆、公寓楼、操场等交相辉映。强化实践教学条件,建成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电子实验实训中【zhōng】心、交通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工程实训中心【xīn】等5个实训中心,建有各类校【xiào】内实验实训【xùn】基【jī】地(实【shí】训室)183个,教【jiāo】学科研【yán】仪器设备总值【zhí】3.6亿元【yuán】,实训【xùn】教学环【huán】境完备【bèi】,设备【bèi】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钜椟,生活【huó】设【shè】施【shī】配【pèi】套齐全。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qǐ】合【hé】作【zuò】的办学模【mó】式,西【xī】安【ān】高新技【jì】术产业【yè】开发【fā】区、西【xī】咸新区、陕西航【háng】空【kōng】经济【jì】技术开发区【qū】、陕西航天经济【jì】技术开【kāi】发【fā】区、榆林高新【xīn】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gè】国家级新【xīn】区【qū】与【yǔ】学校建立“人才【cái】培养基地”, 618研究【jiū】所、511研究所、504研究所等【děng】科【kē】研院所和中兴、华为、三星、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中铁电气【qì】化集团等600余家企事业单位【wèi】建立了校【xiào】企合作关系。学校多措并举【jǔ】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水平,支持【chí】本科学生考研,鼓励专科学生升本,为学生就业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bā】条 学【xué】校设立招【zhāo】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xiào】的【de】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yuán】会由校【xiào】领导、发展规【guī】划处、教务处【chù】、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bù】门【mén】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招【zhāo】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xiào】招生办公室【shì】合【hé】署【shǔ】办【bàn】公,负责【zé】招生与录取的具体工【gōng】作。

第十条 在【zài】招生录取过程中【zhōng】,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lái】访及违规举报接【jiē】待办【bàn】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rén】员提出的相【xiàng】关【guān】问题【tí】或举报。负责监督招生【shēng】录取政策的贯【guàn】彻执行,切实维【wéi】护考生和学【xué】校的合【hé】法【fǎ】权益,对招【zhāo】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jì】、违规【guī】与违【wéi】法案件提出处理意【yì】见或建议【yì】,并对处理【lǐ】结果予【yǔ】以【yǐ】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校依据【jù】教育【yù】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shēng】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以生【shēng】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xū】求情况【kuàng】为主要依据,制定分【fèn】省、分专业【yè】来源计划,由学校招生【shēng】委员会审定【dìng】,通【tōng】过各【gè】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zhí】辖【xiá】市)招生考试主管【guǎn】部门向社会公【gōng】布。普通类本科【kē】预留计划【huá】不超【chāo】过学校【xiào】总计划数【shù】的1%,用【yòng】于【yú】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高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zé】,以高【gāo】考成绩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fèn】按照位次排序进行录取,对【duì】于所报专业志愿【yuàn】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jì】从【cóng】高到低调剂录【lù】取【qǔ】到其【qí】他缺额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对生源【yuán】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不【bú】限外语【yǔ】语种,不进行【háng】口试。学校外【wài】语课程【chéng】均为英语,对男女【nǚ】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rén】,无比例限制【zhì】。

第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zhī】书的规定期限到校【xiào】办理入学报到【dào】注册【cè】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shēng】入学【xué】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行,凡【fán】复查(包括【kuò】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xiào】区【qū】别情况予以处【chù】理,直【zhí】至取消【xiāo】其入【rù】学资【zī】格。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dì】十七【qī】条 对本科学生【shēng】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jīng】考核成绩【jì】合格者由学校【xiào】颁发经教育【yù】部电子注册的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本科毕业证书,达到【dào】授予学【xué】士学位【wèi】规定者,颁发学士【shì】学位证书;对专科学生修完规定的【de】全部课程,经考核【hé】成【chéng】绩合格者,由学校【xiào】颁【bān】发经教育部电子【zǐ】注【zhù】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具体【tǐ】费【fèi】用标准根【gēn】据抄【chāo】送陕西价格主管【guǎn】部门和陕西省教育厅【tīng】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

第【dì】十九条 学【xué】校建立【lì】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勤【qín】工助学、困难【nán】补助、学费减免等多【duō】种方【fāng】式【shì】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xì】。在新生入【rù】学报到【dào】时开通“绿【lǜ】色通道”,保证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zhù】学【xué】金:一般困【kùn】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tè】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shì】兵每【měi】生【shēng】每年3300元。

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在生源【yuán】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shēn】请【qǐng】办理国【guó】家生源地【dì】助学贷款【kuǎn】,每【měi】生每年【nián】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shè】会实践能【néng】力,组织开【kāi】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按规【guī】定计酬发放。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diàn】话: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传真:029-85610805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邮【yóu】政编码:710125   网址:www.xivuedu.com

电子邮箱:549827609@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一条【tiáo】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二【èr】条 本章【zhāng】程如与生【shēng】源省份【fèn】政策规定不一致【zhì】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