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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8:52:40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3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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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部【bù】门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学院代码:13674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xué】院地址:青海省西宁【níng】市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mǎ】:810016)

学院网址:http://klc.qhu.edu.cn

二、招生计划

1.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2.学院严格【gé】执【zhí】行【háng】国家及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政策,招生的专【zhuān】业和计划数以【yǐ】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bù】门公布的为准。

3.学院【yuàn】招【zhāo】生计划通【tōng】过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fāng】式【shì】向【xiàng】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qǔ】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shì】)教育【yù】招生主管部【bù】门的【de】领【lǐng】导【dǎo】和统一组【zǔ】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bàn】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程序、全【quán】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zé】。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为【wéi】准。

2.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有关照顾、加【jiā】分和降分等的政策规定。对于加分和【hé】降分投档【dàng】的【de】考生,按标准分【fèn】数【shù】同等【děng】对待。

3.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参照分数线时【shí】,按照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规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调阅考生电【diàn】子档【dàng】案【àn】。

4.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ruò】首轮投档后【hòu】计划未完成,接【jiē】收【shōu】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tóu】档规则,优【yōu】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zhì】愿【yuàn】生源不足时,依次录【lù】取第二、第【dì】三【sān】、……及【jí】征集志愿投档【dàng】考生。

6.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chú】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zé】上以考生必【bì】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mù】的【de】成绩总和为准【zhǔn】录取。同【tóng】等【děng】条【tiáo】件【jiàn】下,我院选考科目成【chéng】绩高者优先录取【qǔ】。在我院选考科目上【shàng】线考【kǎo】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kǎo】科目的考生。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zhuān】业志愿考生按成【chéng】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zhì】愿不【bú】能【néng】满足的【de】考生【shēng】,按其第二专业志愿【yuàn】安排专业,仍不【bú】能满【mǎn】足者按其第【dì】三专业志愿安排【pái】专业,依【yī】次类推。所有【yǒu】专业【yè】志愿均不【bú】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录取到计划未满【mǎn】额的【de】专【zhuān】业【yè】;所【suǒ】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zú】且不服从调【diào】剂【jì】者,予以【yǐ】退档【dàng】处理。

8.录取结果按照教育【yù】部要求【qiú】和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yě】可登录学【xué】院网站【zhàn】查询相关【guān】录取信息【xī】。

四、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1.学院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xué】院公【gōng】共外语课不【bú】具【jù】备非【fēi】英语【yǔ】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kǎo】生谨慎填报。

3.对考生身【shēn】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的【de】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de】《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文件。

4.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入学资【zī】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yǒu】舞弊行为者【zhě】,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以【yǐ】青海【hǎi】省价【jià】格【gé】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zhǔn】每生每学年1000元。

六、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士学位证

七、奖助贷措施及其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等按照财政部【bù】、教育部、人【rén】力资源【yuán】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zhōng】央军委国防动员【yuán】部印发【fā】的《学生【shēng】资助【zhù】资金管理【lǐ】办法【fǎ】》执行。

2.学【xué】院设有优秀【xiù】学【xué】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jīn】。优秀学生【shēng】奖学金【jīn】奖励额度每生1000~2500元/年。单项奖学金为【wéi】在专业技能、科技活动【dòng】、社会实【shí】践等各项【xiàng】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jì】或有【yǒu】突出贡献者【zhě】设立,奖励额度【dù】依【yī】据【jù】学院相关规定【dìng】执行。

3.学【xué】院【yuàn】设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xué】金【jīn】,奖励额度依据学院【yuàn】相关规定【dìng】执行。

4.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已【yǐ】经开展国家【jiā】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w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被我院录取的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新生,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zhèng】部【bù】门资助管【guǎn】理中心申【shēn】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kuǎn】。

5.勤工助【zhù】学。学【xué】院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guǎn】理、后勤服务等部【bù】门设【shè】有勤工【gōng】助学岗【gǎng】位,用【yòng】于改【gǎi】善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的生活。

八、特别说明:根据教【jiāo】育部《关【guān】于【yú】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qiú】和青海省委【wěi】省政府关于独立【lì】学【xué】院转设的决策部【bù】署,2023年是学院以“青海大【dà】学【xué】昆仑学院【yuàn】”名义招生的最后【hòu】一年【nián】,随后将启动学院转【zhuǎn】设【shè】工作,并设置相【xiàng】应过渡【dù】期【qī】。过渡期【qī】内【nèi】,以“青【qīng】海大学昆仑学院”名义招收【shōu】的学生学籍学历学位信【xìn】息保持不变【biàn】,本着【zhe】“老【lǎo】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将持续加强教育教【jiāo】学工作,确保学生培养【yǎng】质【zhì】量。

九、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10016

电话:(0971)5369707(兼传真)、5366253

E-mail:klczsb@sohu.com

十、本章程由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