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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12:58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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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kǎo】生的【de】合法权益,依照教【jiāo】育部及青【qīng】海省招生部门的规【guī】定,结合本院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际【jì】情况,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èr】条 青海柴达木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将全面贯【guàn】彻教育部2024年有关【guān】招生工作【zuò】文件【jiàn】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gōng】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zhèng】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shēng】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保证青海柴达木【mù】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健康、顺利【lì】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Qinghai Qaidam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学院代码:4163014521

学院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西路32号。

邮政编码:817099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dì】四条 青【qīng】海柴达木【mù】职【zhí】业技术学院为【wéi】公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五条 设立院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下设招【zhāo】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zhāo】生工作规定及招【zhāo】生【shēng】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xún】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kǎo】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jiā】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guī】定,编制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组织实施录【lù】取工作;处理【lǐ】本院录取【qǔ】工作的【de】遗留问题【tí】;完【wán】成与【yǔ】招生相关的其他工【gōng】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六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kǎo】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专业【yè】,政审、体【tǐ】检【jiǎn】合格高考成绩符合青海省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yǔ】语种开设【shè】条【tiáo】件,请非英语【yǔ】语种【zhǒng】的考生谨【jǐn】慎填报。

3.对第一志愿【yuàn】报考【kǎo】本院的【de】考生,学院将优【yōu】先满足【zú】第一专业志【zhì】愿。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不足的【de】情【qíng】况下,接受非第【dì】一志愿的考生。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规定执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àn】教育部【bù】、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联【lián】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对男女比例的【de】要【yào】求【qiú】:除化工装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shēng】外,其他专业男【nán】女比例不限【xiàn】。

8.新生复查:新【xīn】生入【rù】校后,学【xué】院将对新生进【jìn】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huò】有舞【wǔ】弊行为【wéi】的,取消其入学资格【gé】,退回原户口所在【zài】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八条严格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gé】委【wěi】员会 青【qīng】海省财【cái】政厅 青海【hǎi】省教育厅关于【yú】调整【zhěng】青海省【shěng】公办普通【tōng】高等学校教育学费标准有关【guān】事项的【de】通知》(青发【fā】改价格[2023]628号【hào】)精神,收费标准【zhǔn】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zhǔn】严【yán】格按青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yù】厅核【hé】定的标准执行。普【pǔ】通高【gāo】职(专科)医学类专业【yè】学费4600元/每生【shēng】•每学年;机电类、数字【zì】媒体技【jì】术、计算机网络技【jì】术专业学【xué】费4500元/每生【shēng】•每学【xué】年;化工类、学前教育、汽车运【yùn】用与维修技术、新【xīn】能【néng】源【yuán】汽车技术、汽【qì】车【chē】营销【xiāo】与【yǔ】服【fú】务、生物类、酒【jiǔ】店管理与数字化运【yùn】营【yíng】、旅游管【guǎn】理等专业学费4000元/每生•每学【xué】年;大数【shù】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每生•每学年。

2.住宿【xiǔ】费收费标【biāo】准:4人间每生【shēng】800元/学年、8人间每生400元/学年【nián】,以实际安【ān】排的住宿为准收费。

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guó】家奖助学金、院级【jí】奖助学金、国家【jiā】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困难补助【zhù】、服兵【bīng】役国家教.育【yù】资助【zhù】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jiā】助学【xué】金”,对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wéi】每人每【měi】年3300元。

4.“绿【lǜ】色【sè】通道”,对被录取入学【xu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shēng】,学校一律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gēn】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bié】采取不【bú】同办【bàn】法予以【yǐ】资【zī】助【zhù】。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zhù】新【xīn】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jiù】读【dú】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支【zhī】付【fù】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de】学费、住宿费的【de】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由学生【shēng】或其【qí】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suǒ】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办理,不需【xū】要【yào】担保或抵押【yā】,但需要承诺【nuò】按期【qī】还【hái】款,并承担相关法【fǎ】律责任。学生可向【xiàng】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bù】门咨询具【jù】体办理生【shēng】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的相关事宜。

6.“勤工【gōng】助【zhù】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zhī】下利用【yòng】课余【yú】时【shí】间,通【tōng】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yú】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de】社会实践活动【dòng】,是学【xué】校【xiào】学【xué】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zōng】合素【sù】质和资【zī】助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学生的有效途【tú】径。

7.院级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300-800元。

8.院级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400-600元。

9.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元。

10.服兵【bīng】役【yì】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fú】兵役、招收为【wéi】士【shì】官、退役【yì】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院学生,按照标准【zhǔn】进行学费【fèi】补偿、国家助【zhù】学贷【dài】款代偿【cháng】、学费减免【miǎn】,每生每年最高【gāo】不【bú】超【chāo】过16000元。

11.退役士兵国家助【zhù】学【xué】金:全日制【zhì】在【zài】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yì】复学【xué】)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hcdmzy.edu.cn

咨询电话:0977—8223210(兼传真)

E_mail:qhcdmzyjsxyzjc@163.com

第七章  联合培养计划实施

第十二【èr】条 学院【yuàn】与中职学【xué】校合作开展【zhǎn】职业【yè】教育人才【cái】联合【hé】培养工作,专门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jì】划录【lù】取的学生,学籍【jí】由学院统【tǒng】一注【zhù】册,在中职学校完成第【dì】一年公共课,后两【liǎng】年在学院【yuàn】完【wán】成大专阶段专业的【de】学习。学生【shēng】毕【bì】业需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和学【xué】时学分【fèn】,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要求【qiú】,由学院统一【yī】发【fā】放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shí】三【sān】条【tiáo】 本章程于【yú】2014年开始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zhāo】生工作。自【zì】通过之日起【qǐ】执行,后逐【zhú】年修订,由青海柴达木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