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04:39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山西【xī】师范大学【xué】创【chuàng】建于【yú】1958年,1990年成为【wéi】硕士【shì】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nián】增列为博士【shì】学位授权单【dān】位,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师【shī】范教育的【de】优良传【chuán】统【tǒng】,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gǎi】革【g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sè】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shān】西省基础教育师资【zī】的重要基【jī】地。我校现有马【mǎ】克思【sī】主义理【lǐ】论【lùn】、数【shù】学、物理学、化学和艺术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xué】科,有硕【shuò】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gè】,硕士学科覆【fù】盖哲学【xué】、经济【jì】学、法【fǎ】学【xué】、教育学、文学、历史学【xué】、理学【xué】、工学【xué】、艺术学门类。硕士专业学位【wèi】类别14个,分别为【wéi】教育、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领域) 、农业(食品加工【gōng】与安全【quán】领域【yù】)、公共管理、会计、旅【lǚ】游【yóu】管理、音乐、舞蹈 、戏剧与【yǔ】影视和【hé】美术与法。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规【guī】定》,我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gōng】作管理,保【bǎo】证硕士研究【jiū】生的入学质【zhì】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制【zhì】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tiáo】全国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gè】阶【jiē】段进【jìn】行。初试【shì】和复试【shì】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重要【yào】组【zǔ】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zì】行组织。我校初试方式【shì】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jí】推【tuī】荐免【miǎn】试。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fāng】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zhì】和非全日【rì】制研【yán】究生考试招生依【yī】据国家【jiā】统一要求,执行相同【tóng】的政【zhèng】策和标【biāo】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wéi】定【dìng】向就业和非定【dìng】向就业。定向【xiàng】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hé】同就业;非定【dìng】向就业的【de】硕士【shì】研究生按【àn】本人与【yǔ】用人单位双【shuāng】向选择的办【bàn】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zǔ】根据【jù】教育部有关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办法,上【shàng】级主管部门、山【shān】西省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shēng】委员会的补【bǔ】充规定,结【jié】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招生【shēng】实【shí】施【shī】细则,并开展【zhǎn】招生【shēng】工作。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dà】学研究生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是学校【xiào】组织和实施研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xué】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  我校2024年【nián】计划【huá】招收【shōu】硕士研究【jiū】生1300余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lǐng】域【yù】)所列招生人【rén】数为拟【nǐ】招【zhāo】生计划数,实【shí】际【jì】招【zhāo】生人数【shù】将根据国【guó】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

特别【bié】提醒: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shàng】未下达,“中国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信息网”硕士【shì】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shù】,是我校根据2023年【nián】硕士研【yán】究【jiū】生实际招生【shēng】人数拟订【dìng】的各学科【kē】招生计划,仅供参考【kǎo】!各【gè】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及各专业报考情【qíng】况【kuàng】进行动态调【diào】整(可能增【zēng】加,也可能减少)。

第七条【tiáo】  我【wǒ】校已建立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jiǎng】助体系【xì】,支持硕士【shì】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jù】体设立有国家【jiā】助学金、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学业奖【jiǎng】学金、助学贷款【kuǎn】、“三助”(助研、助教、助【zhù】管【guǎn】)岗位、绿【lǜ】色通道等。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quán】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的人【rén】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校【xiào】、成人高【gāo】校【xiào】、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yè】本科【kē】生【shēng】。考生录取当年9-21前必须取得【dé】国家承【chéng】认的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wù】中心出具的【de】《国(境【jìng】)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zé】录【lù】取资格无【wú】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zhī】日,下【xià】同【tóng】)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guó】家承【chéng】认学历的本【běn】科结业生,且同【tóng】时符合以【yǐ】下两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kē】毕业同等【děng】学【xué】力身份【fèn】报考【kǎo】。

(1)至少进修【xiū】过6门与报【bào】考专【zhuān】业相同【tóng】或【huò】相【xiàng】近的【de】本科【kē】主干课程(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gōng】章的成绩单);

(2)在公【gōng】开出版的省【shěng】级及以上【shàng】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zhě】身份发表过【guò】与【yǔ】报考学科、专业相一【yī】致【zhì】的学术论文【wén】(同【tóng】时提供【gòng】学术期刊收【shōu】录网站【zhàn】的论文检【jiǎn】索【suǒ】证明),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kē】、专业相关的科研类奖项;

以上材料在网上确认前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我校部分【fèn】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bú】接受同【tóng】等学力考【kǎo】生【shēng】报考,详【xiáng】见我校招生专业【yè】目录【lù】中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dì】九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wéi】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yù】管理(代【dài】码045101)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rén】员,还须满【mǎn】足下【xià】述【shù】相关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或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历或【huò】大学本【běn】科【kē】结【jié】业后,符合【hé】上述第八【bā】条第【dì】(四)款第【dì】3点提出的要【yào】求【qiú】,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yǐ】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huò】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jīng】验的人【rén】员【yuán】。

第十【shí】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de】考生,须在【zài】国家规【guī】定时间【jiān】内登录“全国推【tuī】荐优秀应【yīng】届本【běn】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shēng】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shì】。截止规【guī】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tuī】免生【shēng】不再【zài】保留推免资【zī】格。已被【bèi】招生单【dān】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míng】参加【jiā】当年硕士研【yán】究生考试【shì】招生【shēng】,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shì】资格(如在【zài】部队荣立二等功【gōng】以上退役人【rén】员【yuán】等【děng】)的考【kǎo】生,应在国家规【guī】定的全国统【tǒng】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shì】攻读【dú】研究生(免【miǎn】初试、转段)信息【xī】公开暨管理服务系【xì】统”报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zhuān】业目录中公布的全【quán】日制部分学科【kē】(类别)、专业(领域)(旅游管理、教育【yù】管理除外)均可接【jiē】收校【xiào】内、外推免【miǎn】生。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所【suǒ】有考【kǎo】生【shēng】均【jun1】须在规定时间【jiān】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zài】网上确认【rèn】网报信息和【hé】采集本人图像【xiàng】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shí】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原则上应选择就【jiù】读学【xué】校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办【bàn】理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shàng】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guǎn】理、旅游管理、工【gōng】程【chéng】管理等专业【yè】学位【wèi】考生【shēng】)应选择工作所在【zài】地(相关具【jù】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合理确定)或户【hù】口所在地【dì】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考点【diǎn】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手【shǒu】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liú】览报考须【xū】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报【bào】考点以及【jí】报考招生【shēng】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míng】期【qī】间,考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shàng】报名信【xìn】息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měi】位考生【shēng】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bǔ】报,也【yě】不【bú】得修【xiū】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zhāo】生单位【wèi】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jiāo】育部【bù】公布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de】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yào】求【qiú】后【hòu】,考生【shēng】可通过“研招【zhāo】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dān】位的调【diào】剂办法【fǎ】、计划余额等信息【xī】,并按【àn】相关规定自主多【duō】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xi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liào】。考生要如实填写【xiě】本【běn】人所【suǒ】受奖惩情【qíng】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过程【chéng】中因【yīn】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kuàng】。对弄虚作假【jiǎ】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chù】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xué】籍)信【xìn】息进行网【wǎng】上【shàng】校验,考生【shēng】可上网查【chá】看学历【lì】(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bào】名【míng】期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jiāo】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xún】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xìn】息。

为避免因学籍或【huò】学历【lì】问【wèn】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yǒu】考【kǎo】生在网上报名期间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jí】时【shí】查阅并核对修改【gǎi】本【běn】人【rén】学历(学籍)网上校【xiào】验结果,以【yǐ】保证在网上确【què】认前通过学历(学籍)校验【yàn】。

6.报【bào】考“退役大【dà】学生【shēng】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tuì】出现役,且符【fú】合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zhǐ】全【quán】日制普通【tōng】本专科(含高【gāo】职)、研【yán】究生、第二学士【shì】学【xué】位的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生和【hé】入【rù】学新生,以【yǐ】及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běn】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kǎo】生【shēng】报名时应当选【xuǎn】择填报【bào】退役【yì】大【dà】学【xué】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huá】,并【bìng】按要求填【tián】报本人入伍【wǔ】前的入学信息以【yǐ】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zhēn】了【le】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zé】报考点【diǎn】。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jí】相关【guān】政策要求【qiú】,造【zào】成后【hòu】续不能【néng】网上确【què】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由【yóu】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chéng】担。

8.考生【shēng】应当按要求准【zhǔn】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zhēn】实【shí】材料。考生【shēng】因网【wǎng】报【bào】信【xìn】息填写错误、填【tián】报虚假信息而造【zào】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dìng】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bào】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wǎng】站等方式【shì】,主【zhǔ】动了【le】解网上确认【rèn】、考试安排及注意【yì】事项【xiàng】等,积极配【pèi】合完成相关工作【zuò】。

(二)网上确认要求

报考点是指【zhǐ】经各省【shěng】、市招办指定的接【jiē】受考生网【wǎng】上确认和【hé】参加初试的地点,具体情【qíng】况及要【yào】求请查【chá】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的网【wǎng】报公告【gào】。报考【kǎo】点接受【shòu】考生咨询,办【bàn】理报名【míng】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shì】。

1.网上【shàng】确认时间由各省级【jí】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根据国家【jiā】招生工作安【ān】排和【hé】本地区报考组【zǔ】织情况自行确定和【hé】公布。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shēng】网上确认应当提【tí】交本【běn】人居民身份证、学【xué】历学【xué】位证书(应届本科毕【bì】业【yè】生持学生证)和【hé】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diǎn】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kǎo】“退役大【dà】学生士兵【bīng】”专项【xiàng】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rù】伍【wǔ】批准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在【zài】录取当年9-21前可【kě】取得【dé】国家承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shū】的自学考【kǎo】试和网络教育本科【kē】生,须凭颁发毕业【yè】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yù】高校【xiào】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lǐ】网上报名【míng】现【xiàn】场确认手续【xù】。

(3)所有考生【shēng】均应当对本【běn】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xī】进行认【rèn】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bào】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lǜ】不作【zuò】修改,因考生填写错【cuò】误【w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chéng】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三【sān】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shǔ】《考【kǎo】生【shēng】诚信考试承【chéng】诺【nuò】书》并遵守相关约【yuē】定及要求。

第十四条根【gēn】据【jù】教【jiāo】育【yù】部【bù】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háng】全【quán】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资格【gé】。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wǒ】校本年【nián】度的【de】招生【shēng】章程【chéng】和专业目录等内容。网【wǎng】上报名【míng】时,报名成功只表【biǎo】示本人【rén】身份、学籍【jí】(学历)、报【bào】考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成【chéng】,我校将【jiāng】在报名【míng】确认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按【àn】照本年度的招【zhāo】生【shēng】章程【chéng】和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五条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kǎo】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mì】码【mǎ】登录“研【yán】招网”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zhèng】》使用A4幅【fú】面白纸【zhǐ】打印,正、反两面【miàn】在使用期【qī】间不得【dé】涂改或书写。考【kǎo】生凭下载打印的《准【zhǔn】考证》及有效【xiào】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六条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wéi】9-21至【zhì】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七条初试科目及方式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lǐ】论【lùn】、管理类综【zōng】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教育学、心理学【xué】、体育学、历史学及体育硕士【shì】专业学【xué】位初试科目为【wéi】三个单元。公【gōng】共管理、会【huì】计和【hé】旅游【yóu】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wéi】两【liǎng】个单元。

第十八条我校【xiào】各学科(类别)、专【zhuān】业(领域)的【de】考试科目名称参见我校【xiào】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一命【mìng】题科目的命题【tí】工作由教育部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考试大纲由教育【yù】部教育考试【shì】院【yuàn】统一编【biān】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guān】机构【gòu】组织编制。我校所有自命【mìng】题科目的命【mìng】题工【gōng】作由【yóu】我校自行组织。

第七章  复试

第十九条复试是【shì】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shì】的重要组成【chéng】部【bù】分,用【yòng】于考查考生的【de】创新能力、专业素【sù】养和综合素质【zhì】等,是【shì】硕士研【yán】究生录取的【de】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dì】二十条复试【shì】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bàn】法【fǎ】、组【zǔ】织管理等由【yóu】我校按教育部【bù】有关规定自主确【què】定。在复【fù】试前我【wǒ】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xù】。全部复试工【gōng】作一般在录取当【dāng】年4月【yuè】底前完成【chéng】。

第二十一【yī】条教育部按照【zhào】一区、二【èr】区制【zhì】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yī】考试考【kǎo】生进【jìn】入复试的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

第二十二【èr】条【tiáo】我校将在国家确定【dìng】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shēng】源【yuán】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zì】主【zhǔ】确定考生【shēng】进入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及【jí】其他学术要【yào】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bù】有关【guān】政策自主确定并【bìng】公布“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计划考生进入复【fù】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shòu】其他招生【shēng】单位该计【jì】划考生调剂的初【chū】试【shì】成绩要【yào】求【qiú】。

第二十三条【tiáo】我校在复试前将对【duì】考生的居民身份【fèn】证、学历【lì】学【xué】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jié】果、学生证等【děng】报【bào】名材料【liào】原件及考【kǎo】生资【zī】格进行严格审【shěn】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kǎo】生学历(学籍【jí】)信息核验有【yǒu】问题【tí】的,考生应当在复试时提供学【xué】历(学籍)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shēn】份以报【bào】考时【shí】查验的身份证【zhèng】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mín】族【zú】地区以国【guó】务院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国【guó】民【mín】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二十【shí】五条  以同等学力【lì】参加复试的考生【shēng】,在复试中须【xū】加试至少两门与【yǔ】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kē】主干【gàn】课程。加试科目不【bú】得与初试【shì】科目相同。加试方【fāng】式【shì】为【wéi】笔试。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shēng】及【jí】复试时尚【shàng】未取得【dé】本科毕【bì】业证书的【de】自考和【hé】网络教育考生不加【jiā】试。

第【dì】二十【shí】六条【tiáo】公共管理硕士、会计【jì】硕士和【hé】旅游管【guǎn】理硕士的思想政治【zhì】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jì】入复试总成【chéng】绩。

第二【èr】十七条【tiáo】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yǔ】测试均在【zài】复试中进行,成绩【jì】计入【rù】复试总成绩。

第【dì】二十【shí】八条思【sī】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德考核【hé】主要是【shì】考核考【kǎo】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shēng】的政治态度、思想表【biǎo】现、道【dào】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kǎo】核不【bú】合格【gé】者不予录取【qǔ】。

我校复【fù】试时将充分利用《国【guó】家【jiā】教【jiāo】育【yù】考试【shì】考生诚信【xìn】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xiǎng】品德考核的重要内【nèi】容。同【tóng】时将【jiāng】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shēng】工作【zuò】部门、导师与【yǔ】考生面谈,直接了解【jiě】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rén】外调”的方【fāng】式【shì】对考生【shēng】的思想政【zhèng】治素质【zhì】和【hé】品【pǐn】德考核。

第二十九条  我【wǒ】校认【rèn】为【wéi】有必【bì】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shì】。

第三【sān】十条  参加“大学生【shēng】志愿服务西部【bù】计划”“三支一扶【fú】计划”“农【nóng】村义务教【jiāo】育【yù】阶段【duàn】学校教师特设【shè】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zhì】愿【yuàn】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hé】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

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kǎo】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jiàn】下【xià】优先录取。报考(含调【diào】剂)“退役大学【xué】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bù】队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上的【de】退【tuì】役人员,符【fú】合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tiáo】件的,可申请【qǐng】免【miǎn】初【chū】试【shì】攻读硕士研【yán】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yè】生【shēng】到村【cūn】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考试的【de】,初试总分【fèn】加10分,同等条【tiáo】件下【xià】优先录取,其中报【bào】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de】,初试总【zǒng】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以【yǐ】上加【jiā】分项目的考生请在复试前【qián】按【àn】照我校网站相关通知,在规定【dìng】时【shí】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gòng】我【wǒ】校核实【shí】。

第三十一条【tiáo】  考生体检工【gōng】作在拟录取【qǔ】后组织进行。体检根【gēn】据《残【cán】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bù】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gōng】厅【tīng】关于【y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乙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问【wèn】题的【de】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hào】)等文件规定,参【cān】照《教育【yù】部、卫【wèi】生部【bù】、中国【guó】残疾【jí】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jìn】行。

第八章  调剂

第三十二条复试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九章  录取

第三【sān】十三条  在学校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dǎo】下,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有关【guān】招生【shēng】录取政【zhèng】策规定,根【gēn】据【jù】招生计【jì】划、复试录取【qǔ】办【bàn】法以【yǐ】及【jí】考生初试和复试【shì】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lù】取名单。

第【dì】三十四条  定向就【jiù】业的硕士【shì】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xiào】、用【yòng】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kǎo】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qǔ】为定向【xiàng】就【jiù】业的,我校将【jiāng】严【yán】格审核【hé】定向就业【yè】合同【tóng】,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yǔ】所在单【dān】位产【chǎn】生【shēng】的问题由考生自行【háng】处【chù】理。若因此造成考【kǎo】生不能【néng】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zé】任。

第【dì】三十五【w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lù】取阶段一【yī】律不作【zuò】修改,对【duì】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bú】予录取【qǔ】。

第三【sān】十六条  国【guó】家承认【rèn】学历的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成【chéng】人高校、普通高校【xiào】举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bì】业【yè】生)及自【zì】学考【kǎo】试和网【wǎng】络教育【yù】届时可毕业本科考【kǎo】生【shēng】, 录取当年9-21前若未取得国家承认【rèn】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zī】格无效。

第十章  培养方式、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七【qī】条  我校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培养方【fāng】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所有硕士【shì】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sān】年。非全日【rì】制中的【de】公共管【guǎn】理每月进行一到【dào】两次集【jí】中授课,非全日制【zhì】中【zhōng】的教育硕【shuò】士教【jiāo】育管理领域和【hé】音【yīn】乐专业学位授【shòu】课时间为寒、暑【shǔ】假。

第三十八条  根据国家相关【guān】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jì】划的硕士【shì】研究生都要缴【jiǎo】纳【nà】学费【fèi】。我【wǒ】校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学【xué】费标【biāo】准为每生每【měi】年8000元,公【gōng】共管理非全日制硕【shuò】士研究生学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nián】10000元,音【yīn】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非全日制【zhì】硕士研究生【shēng】学费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dì】三十【shí】九条【tiáo】  根据国家有【yǒu】关文【wén】件要求,按照【zhào】“谁公开【kāi】、谁把关”“谁公【gōng】开、谁【shuí】解释【shì】”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并及【jí】时在网【wǎng】站【zhàn】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dān】、拟录取考生成绩等【děng】相【xiàng】关信息。同时,提供考生【shēng】咨询及申诉渠【qú】道,包括【kuò】联系部门【mén】、电子【zǐ】信箱【xiāng】、电话号码【mǎ】和通【tōng】讯【xùn】地址【zhǐ】等,保证相关渠道【dào】畅通,并按【àn】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sù】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章违规处理

第四【sì】十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kǎo】试管理规【guī】定和考场【chǎng】纪律,影【yǐng】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lìng】第33号【hào】)严肃处理【lǐ】。对【duì】在校生,由其所在学【xué】校按【àn】有关规定给予【yǔ】处【chù】分,直【zhí】至【zhì】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shēng】所在单位,由【yóu】考生所在单位【wèi】视情节给予党纪【jì】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fǎ】追究【jiū】法律【lǜ】责任,其中【zhōng】构成犯【fàn】罪的,依法追究刑【xíng】事责任。

考生在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中【zhōng】的违规或【huò】作弊事【shì】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xìn】档案》,并【bìng】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qí】所在学校或单【dān】位,记【jì】入【rù】考【kǎo】生人事档【dàng】案,作【zuò】为其今后升学和【hé】就业【y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我校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专业目【mù】录、各【gè】专业拟招生人数、初试【shì】复【fù】试科目等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shēng】院网站发布,请考生【shēng】及时查【chá】阅【yuè】。

第四十二条我校【xiào】研【yán】究生培养学【xué】院均在校本部。我校【xiào】为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zhù】宿,非全日【rì】制硕士【shì】研究生不安排【pái】住宿【xiǔ】。

第四十三条  未尽【jìn】事宜,依照国【guó】家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联系部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2051078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政编码:030031

网    址:https://grc.s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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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jiàn】【附件01--山西师范【fàn】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专业目【mù】录.pdf】

附件【附件02--山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初试【shì】科【kē】目【mù】情【qíng】况表.pdf】

附件【附件【jiàn】03--山西【xī】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mù】情【qíng】况表【biǎo】.pdf】

附件【附件04--山西【xī】师【shī】范大【dà】学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同等学力加【jiā】试科目情况表【biǎ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