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5:08:59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yào】求,结【jié】合我校【xiào】实际【jì】,制【zhì】定《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简章【zhāng】》。

天津城建大学是以【yǐ】城建类学科为特色的天津市【shì】属【shǔ】普通高校,是经国务【wù】院学位【wèi】委员会正式【shì】批准【zhǔn】的硕士学位授予【yǔ】单位。学校【xiào】现有13个学术硕【shuò】士学位授权一【yī】级学科和11个【gè】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lèi】别,专【zhuān】业硕士学位【wèi】授权类别中有4个专业与波兰有合作【zuò】办【bàn】学联【lián】合【hé】培养项【xiàng】目。学校具【jù】有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省部级重【chóng】点【diǎn】一【yī】级学科6个,天【tiān】津市特色学科群【qún】4个。2024年【nián】我【wǒ】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chéng】人高【gāo】校、普通【tōng】高【gāo】校举【jǔ】办的【de】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生。考生录【lù】取当年入【rù】学前必【bì】须取得【dé】国家承认【rèn】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业【yè】学历后【hòu】满2年(毕【bì】业后到录【lù】取当年入【rù】学前,下同【tóng】)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yè】生【shēng】,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kǎo】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qiú】的【de】,按【àn】本【běn】科毕业同【tóng】等学力身份【fèn】报考。同等学力人员【yuán】报考我校【xiào】须满【mǎn】足以【yǐ】下条件: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分数不低于425分。

②不能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míng】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lǐ】[代【dài】码为125601]和项目【mù】管理【lǐ】[代码为125602]专业学【xué】位【wèi】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gāo】职【zhí】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xué】本科结业后,符合【hé】我校相关【guān】学业【yè】要求,达【dá】到大学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并有【yǒu】5年以【yǐ】上工作经验的人员【yuán】;或获得硕士、博【bó】士研究生学历【lì】或学位后有2年【nián】以上工作经验【yàn】的【de】人员。

(三)《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bù】的专【zhuān】业(非全日制专业【yè】除外)均接收推免【miǎn】生,具体【tǐ】要求【qiú】见《天【tiān】津【jīn】城【chéng】建大学【xué】接收2024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jiū】生章程》。

二、报名

报【bào】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rèn】两个【gè】阶段。所有考生【shēng】均【jun1】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rèn】,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kē】毕【bì】业生原则上应选择【z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bào】考点,其中成【chéng】人【rén】高校【xiào】应届本科毕业【yè】生也可选【xuǎn】择教学点【diǎn】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de】报考【kǎo】点。其他考生应【yīng】选择【zé】工作所【suǒ】在地或户籍【jí】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shàng】报名【míng】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měi】天9:00—22:00。

2.考生【shēng】应在规定时间【jiān】登录“中国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xìn】息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kǎo】须知,并按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bào】考点以及【jí】我校的【de】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bào】名【míng】期间【jiān】,考生可自行修改【gǎi】网【wǎng】上报名信息【xī】或重新填报报名【míng】信【xìn】息,但每位考【kǎo】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不得【dé】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rú】实填写本【běn】人所受奖惩【chéng】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děng】教育自学考试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chù】罚情【qíng】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yù】考试【shì】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sù】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lì】(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wǎng】上校【xiào】验,考生可上【shàng】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yàn】结果。考生也【yě】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qī】间【jiān】自行登录“中【zhōng】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学生【shēng】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jí】)网上【shàng】校【xiào】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àn】要求完成【chéng】学【xué】历【lì】(学籍)核验。

7.符【fú】合规定条【tiáo】件并申【shēn】请享【xiǎng】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shàng】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xìn】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shòu】相应照顾【gù】或加【jiā】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生【shēng】应征入伍退出现役【yì】,且符合【hé】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xué】生【shēng】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dì】二学士学位的【de】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生和【hé】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pǔ】通本专科【kē】(含高职【zhí】)应(往)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hé】入学【xué】新生,下【xià】同〕。考生【shēng】报名【míng】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dà】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并【bìng】按要求【qiú】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rù】学信息【xī】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前【qián】须向我校提供【gòng】《入伍批准书【shū】》和《退出【chū】现役证》进行【háng】复核。

9.残疾考生【shēng】如需【xū】组考单位在【zài】考试期【qī】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wù】,应于【yú】报名阶段与【yǔ】报考【kǎo】点所在地省级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和我校沟【gōu】通申请【qǐng】,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néng】网上确认【rèn】、考试(含初【chū】试和【hé】复试【shì】)或录取【qǔ】的,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rén】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zhǔn】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bìng】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xìn】息填【tián】写【xiě】错误、填【tián】报虚假信息而【ér】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hé】复试【shì】)或【huò】录【lù】取的,后【hòu】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及【jí】我校【xiào】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shì】安【ān】排及注【zhù】意【yì】事项等,积【jī】极配合完成相关工【gōng】作【zuò】。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jiān】由各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gōng】作安排【pái】和本地区报考【kǎo】组【zǔ】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shí】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dāng】积极配合报【bào】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yǒu】关补充【chōng】材料。

3.所【suǒ】有考【kǎo】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认【rèn】真核对【duì】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yóu】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wǒ】校根据相关规定【dìng】,对【duì】考生报考信息进行【háng】全面审查,确定考生【shēng】的【de】考【kǎo】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míng】信息与报考【kǎo】条【tiáo】件不符的,不准予【yǔ】考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shí】天左【zuǒ】右,凭网【wǎng】报【bào】用户名和密码【mǎ】登录“研【yán】招网”自行下载打印【yìn】《准考证》。《准考证》使用【yòng】A4幅面白【bái】纸【zhǐ】打印,正【zhèng】、反两面【miàn】在使用【yòng】期间不得【dé】涂改或书写【xiě】。考生凭【píng】下【xià】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mín】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shì】。

(三【sān】)我校在复试前采取人证【zhèng】识别及相【xiàng】关信息库数据【jù】比对等【děng】措施,对【duì】考生进行身份审核【hé】及报考专【zhuān】项计划【huá】、享【xiǎng】受照顾【gù】(含加分)政策的资格【gé】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yǔ】复试。

(四)凡报考我【wǒ】校国【guó】际工程学院【yuàn】的考生【shēng】,在入学报到前须提供本人学士【shì】学位证书【shū】。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每【měi】天上午【wǔ】8:9-21:30,下午【wǔ】14:9-21:00),考试时间为6小【xiǎo】时【shí】的考【kǎo】试科目在9-21进行(8:9-21: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我【wǒ】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shè】置四个单元考试科【kē】目【mù】(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除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guó】语、业务课一和【hé】业务课二,满分分别【bié】为100分、100分【fèn】、150分【fèn】、150分;公共【gòng】管理【lǐ】和工【gōng】程【chéng】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dān】元考【kǎo】试【shì】科目【mù】,即管理类【lèi】综【zōng】合能力、外国【guó】语,满分分别【bié】为200分、100分。具体安排如【rú】下: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业务课二(6小时考试科目)

我校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科【kē】目等信息【xī】参见《天津城建【jiàn】大【dà】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yè】目录》,自主命【mìng】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xiào】相关学【xué】院网站。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de】初试成【chéng】绩基本要求基【jī】础【chǔ】上,结合生源、招【zhāo】生计划【huá】、复试比例【lì】等【děng】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tā】学术要【yào】求。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jì】划【huá】考【kǎo】生【shēng】进入复试的【de】初试成绩要求【qiú】、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shì】成绩要求。

2.以同等学【xué】力参加【jiā】复试的考【kǎo】生(报考公共管理【lǐ】和【hé】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除外【wài】),在复试【shì】中【zhōng】须加试至少两门与【yǔ】报【bào】考专业相关【guān】的本科【kē】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jiàn】《天津城建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fāng】式为笔【bǐ】试。

3.公共管理硕士【shì】、工程管理硕士的【de】思想政治理论考【kǎo】试在复试中【zhōng】进行【háng】,成绩计入复试【shì】总成【chéng】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jí】复试【shì】办法和程【chéng】序以各【gè】学院【yuàn】公布信息为准。

五、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调剂政策【cè】制定具体调剂【jì】办【bàn】法、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xù】,考【kǎo】生届【jiè】时可通【tōng】过“研招网”查询相关信息。

六、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统一领【lǐng】导【dǎo】下【xià】,按照教育部和【hé】天津市的【de】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jì】划、复【fù】试录取办【bàn】法【fǎ】以及考生初试【shì】和复【fù】试成绩【jì】、思想政治表现、身心【xīn】健康【kāng】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kǎo】生【shēng】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duàn】一律不【bú】作修改,对报考【kǎo】资格不符合【hé】规定者不【bú】予录取。未通【tōng】过或未完成学【xué】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qǔ】。

(三)拟录取名单确【què】定后【hòu】,我校向考生所在【zài】单位函调人事档【dàng】案(或档案审查【chá】意见【jiàn】)和本人现【xiàn】实表【biǎo】现等材料【liào】,全面考查其【qí】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diào】的考生【shēng】现【xiàn】实【shí】表现材料,须由【yóu】考生本人档案【àn】或工作【zuò】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应届【jiè】本科毕【bì】业生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bì】业本科生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wèi】取得国家承认【rèn】的本科毕【bì】业证【zhèng】书者,录取资格【gé】无效。

(五【wǔ】)体【tǐ】检【jiǎn】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yī】组织【zhī】,体检不合格者,按【àn】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被录取的新生【shēng】(录【lù】取资格无【wú】效的【de】除外),可以申请【qǐng】保【bǎo】留入【rù】学【xué】资格,保留入【rù】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天津城建大【dà】学硕士研究【jiū】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具体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wǒ】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nián】。公共管理和【hé】工【gōng】程【chéng】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běn】学【xué】制为【wéi】2.5年。实行弹性学制。

全【quán】日制【zhì】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tuō】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rì】制硕士研究【jiū】生采【cǎi】取灵活时间【jiān】安排的非脱【tuō】产【chǎn】学习方式。

八、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yè】的【de】硕士研究生在【zài】学期间人事【shì】档案【àn】、工资关系、户【hù】口等留在【zài】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shēng】须【xū】在被录取前【qián】与【yǔ】我校、用人单位【wèi】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shēng】与所在单位【wèi】产【chǎn】生【shēng】的问题由考生【shēng】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shēng】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xiào】不承【chéng】担责任【rèn】。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zài】学【xué】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rù】我校【xiào】,按本人与用人单位【wèi】双向选择的办【bàn】法就业【yè】。学校及天【tiān】津【jīn】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bàn】理就业派遣等相关【guān】手续【xù】。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ž年。

(2)专业【yè】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建筑学专业12000元/生ž年,其他专业10000元/生ž年。

2.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国际【jì】工程【chéng】学院建【jiàn】筑学、风景园【yuán】林、土木水利、资源【yuán】与环境专业硕【shuò】士研究生:32000元【yuán】/生ž年【nián】。在波兰高校【xiào】学习【xí】期间,按照【zhào】该校学费标准进行【háng】缴纳。

3.普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公共【gòng】管理和工程【chéng】管【guǎn】理【lǐ】专业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12000元【yuán】/生ž年【nián】;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ž年。

(二)奖助政策

学【xué】校设【shè】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yè】奖【jiǎng】学【xué】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等【děng】。具体奖助标准根据上级【jí】部门【mén】和学校【xiào】有【yǒu】关规定政策综合确定【dìng】。

十、信息公示公开

在复试、录取【qǔ】阶【jiē】段【duàn】(含调【diào】剂【jì】),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yuàn】网【wǎng】站公【gōng】布学院复试【shì】工作实施细则【zé】、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shì】考生名单。

我校将及时对拟录取【qǔ】考生名单进行【háng】公示,公示【shì】时间不少【shǎo】于10个工作日。

十一、相关说明

(一)《天津城建【jiàn】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suǒ】列【liè】招生【shēng】计划数为2024年各专【zhuān】业拟【nǐ】招【zhāo】生计划人数,实际执行招生【shēng】计【jì】划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数【shù】、录取推免等情【qíng】况,经【jīng】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yì】后进行调整【zhěng】。

(二)国际工程【chéng】学院【yuàn】硕士研究生【shēng】在规【guī】定的修【xiū】业年限内修【xiū】完培养方【fāng】案【àn】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我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bān】发天津【jīn】城建大学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毕业证书和硕【shuò】士学位证书;此外【wài】,符合外【wài】方学位【wèi】授予标准要求的【de】,土木【mù】水【shuǐ】利、资源与环境专业研究生分别【bié】颁发【fā】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yè】大【dà】学土【tǔ】木工程专业【yè】硕士学位证书和环境工程【chéng】专业硕士学位【wèi】证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yè】研究生【shēng】分别【bié】颁发波【bō】兰【lán】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yè】硕士学位证书和风景园林专业【yè】硕【shuò】士学位【wèi】证【zhèng】书。

(三【sān】)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yuán】则上【shàng】只招收在职定向就【jiù】业人【rén】员。非全日【rì】制硕士研究生不【bú】提供住宿。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tiān】津市西【xī】青【qīng】区津静路【lù】26号天津城建大【dà】学现【xiàn】代教育中心922室

网 址:http://master.tcu.edu.cn/

信 箱:yzb@tcu.edu.cn

电 话:022-23085040

天津城建大学

9-21

附件1各招生学院联络人信息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29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