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30:19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dà】学是新【xīn】中国第一所石【shí】油工【gōng】业学校,1950年始建【jiàn】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wéi】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tuán】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jīng】教育部批准更【gèng】名为【wéi】辽宁【níng】石油化工大学【xué】,2010年3月辽宁省人【rén】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huà】、中【zhōng】海油【yóu】四方签署共【gòng】建学校协议【yì】。

一、拟招生人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gòng】参【cān】考,学校将【jiāng】根据国家【jiā】2024年【nián】下达的【de】招【zhāo】生计划【huá】、社会需【xū】求【qiú】和【hé】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

二、招生类型及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fāng】式分为定【dìng】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àn】培养类型分为【wéi】学【xué】术型【xíng】和专【zhuān】业【yè】学位型研究生。

学【xué】校面向全国在【zài】14个学术型【xíng】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shù】、环境科学与工程、机【jī】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gōng】程【chéng】、动力工程【chéng】及【jí】工【gōng】程热物理【lǐ】、石油【yóu】与天然【rán】气工程、控制【zhì】科学与工【gōng】程【chéng】、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lǐ】、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tǔ】木【mù】工程)招【zhāo】收【shōu】学术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并在【zài】9个硕士【shì】专【zhuān】业学位【wèi】授权类别(电【diàn】子【z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huà】工、资【zī】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tōng】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gāo】校举办的【de】成人高【gāo】等【děng】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rù】学报道时间为准【zhǔn】)必【bì】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kē】毕业【yè】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hòu】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qǔ】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shàng】的人员【yuán】,以【yǐ】及国家【jiā】承认【rèn】学历【lì】的本科结业生,符【fú】合招生单位根据本【běn】单位【wèi】的培【péi】养【yǎng】目标对考生【shēng】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de】,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身【shēn】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míng】参【cān】加工商管理专业【yè】学位【wèi】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按下列规定【dìng】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或获得国家承【chéng】认的【de】高职高专毕业学历【lì】或大学本科【kē】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dá】到大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děng】学力并有【yǒu】5年以【yǐ】上工【gōng】作【zuò】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jiū】生学历或学位【wèi】后有2年【nián】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yuán】。

工商管【guǎn】理硕士专业【yè】学位研究生相关【guān】考试招生政策【cè】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工商【shāng】管【guǎn】理【lǐ】硕士专业学位研【yán】究生【shēng】教育的【de】意见》(教研【yán】〔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符【fú】合免初试【shì】资【zī】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děng】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de】全国统考报名【míng】时间内登【dēng】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dú】研究【jiū】生(免【miǎn】初试【shì】、转段)信【xìn】息【xī】公开【kāi】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míng】。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bào】名包括网上【shàng】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xū】在规定时间内【nèi】参加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bú】再补办。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统筹【chóu】安【ān】排报考点开展答复【fù】考生咨询、办理报【bào】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gōng】作【zuò】。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shí】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kǎo】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信【xìn】息网【wǎng】”(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kǎo】须知,并按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kǎo】点以及报【bào】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qiú】报【bào】名【míng】。报名期间,考生可自【zì】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但【dàn】每位考【kǎo】生只能保留【liú】一条有效报名信【xìn】息。逾【yú】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xī】。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rén】所【suǒ】受奖惩情况【kuàng】,特别是【shì】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gāo】等学校招生考试【shì】、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等教育【yù】自学考试等【děng】国家教育考试【shì】过【guò】程中【zhōng】因【yīn】违【wéi】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duì】弄虚作假者【zhě】,将【jiāng】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chù】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shēng】学历(学【xué】籍【jí】)信息进行【háng】网【wǎng】上【shàng】校验,考生【shēng】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xiào】验结果。考【kǎo】生【shēng】可在报名前或【huò】报名期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lì】(学【xué】籍)网上校验的【de】考生,应在【zài】报名【míng】期【qī】间前向我校申请【qǐng】并按要求完成学历(学【xué】籍【jí】)核验。

7.符【fú】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zuò】管理规【guī】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de】考生和【hé】申请享受初试加【jiā】分【fèn】政策的考生【shēng】,须【xū】在【zài】网【wǎng】上报名时按要求【qiú】填报【bào】相关信息,并在报名【míng】期间向【xiàng】学校提供证明材料,报考点和学【xué】校将按职责分工进【jìn】行审核【hé】。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shēng】,应为【wéi】高校学【xué】生应征入伍退【tuì】出现【xiàn】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shēng】报考条件【jiàn】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高职)、研【yán】究【jiū】生、第【d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chéng】人【rén】高校招收的【de】普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yè】生【shēng】、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下同〕。考【kǎo】生报名时【shí】如选【xuǎn】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须按要求填【tián】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xī】以及入【rù】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gòng】《入【rù】伍批准书》和《退【tuì】出现役证》进行【háng】复核。

10.残疾考【kǎo】生【shēng】如需组考单【dān】位【wèi】在考试【shì】期间提供合理考试【shì】便利【lì】服务【wù】,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xué】校沟通申【shēn】请,以便【biàn】提前做好安【ān】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bìng】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bào】考条件及相【xiàng】关【guān】政策要【yào】求,造成后续不能网【wǎng】上确【què】认【rèn】、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12.考生应当按【àn】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tí】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网【wǎng】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fù】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dìng】期查阅省级【jí】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学校【xiào】官【guān】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le】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及【jí】注意【yì】事项等【děng】,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根据【jù】国家【jiā】招【zhāo】生工作【zuò】安【ān】排和本地【dì】区报考【kǎo】组织情况自行确定【dìng】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yóu】相【xiàng】关报考【kǎo】点组织实施。

2.考【kǎo】生网上确认【rèn】时应【yīng】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zuò】要求提【tí】交有关【guān】补充材料。

3.所有考【kǎo】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xī】进行【háng】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信【xìn】息经【jīng】考生【shēng】确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guǒ】由其【qí】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学校和【hé】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duì】考【kǎo】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jìn】行【háng】全面审查,确【què】定考生的【de】考试资格【gé】。

考生填报【bào】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fú】的,不得准予考试。报【bào】考点和学【xué】校发现有考生【shēng】伪造、变造证件时【shí】,将【jiāng】立即向公安机【jī】关报案。

考生应当【dāng】在考前【qián】十【shí】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mǎ】登【dēng】录【lù】“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zhèng】》使【shǐ】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yìn】的【de】《准考【kǎo】证【zhèng】》及有效居民身份证【zhèng】参加初试【shì】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bǐ】试,具体考试【shì】科目设置详【xiáng】见【jiàn】《辽宁石【shí】油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公【gōng】布时【shí】间请届时【sh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zhàn】。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每天上午【wǔ】8:30—11:30,下【xià】午14:00—17:00)。考试时间【jiān】以北京时【shí】间为【wéi】准【zhǔn】。不在规【guī】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国家一律不予【yǔ】承认。

2.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3.因试卷错【cuò】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fǎ】正常考试【shì】的考【kǎo】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kǎo】科目均【jun1】由【yóu】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nán】易程【chéng】度【dù】应与原【yuán】试题相【xiàng】一致。补考一【yī】般【bān】安排在考试结【jié】束后1个【gè】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xué】校确定【dìng】。

(三)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重要组成【chéng】部分,用于【yú】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lì】、专业素养和【hé】综合素质等,是硕士【shì】研究【jiū】生录【lù】取的必【bì】要【yào】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

2.复【fù】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shì】、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děng】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shì】管理机构有【yǒu】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shì】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zhāo】生考试【shì】管理【lǐ】机【jī】构【gòu】的【de】相关规定和政策【cè】制【zhì】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hé】学校研究生【shēng】院网站公布。

3.学校自主【zhǔ】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kǎo】生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要【yào】求【qiú】、该计划接【jiē】受考生调【diào】剂的初【chū】试成绩【jì】要求。

4.学校在【zài】复试前严格采【cǎi】取人【rén】证识别及相【xiàng】关【guān】信息库【kù】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qiáng】对考生【shēng】的【de】身份审核及【jí】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fú】合规定条件者,不【bú】予复【fù】试【shì】。

少数民族考生身【shēn】份以报【bào】考【kǎo】时查验的身【shēn】份证为【wéi】准,复试时不得更【gèng】改【gǎi】。少【shǎo】数民【mín】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guān】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qū】域【yù】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招生【shēng】单位在【zài】复试【shì】期间要坚持并完善【shàn】随机选定【dìng】考生次序、随机确【què】定导师【shī】组组成人【rén】员、随机【jī】抽取复试试【shì】题等管【guǎn】理方式,加【jiā】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kǎo】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kǎo】生所【suǒ】签署的《诚信复【fù】试承诺【nuò】书【shū】》等内容,在招【zhāo】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wài】透露或【huò】传播复试试【shì】题内容等有关【guān】情况【kuàng】。

6.以同等【děng】学力参加复【fù】试的考【kǎo】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qǔ】得本科毕【bì】业证书的【de】自考和网络教【jiāo】育考生,在【zài】复【fù】试中须加试【shì】至少两【liǎng】门与报考专【zhuān】业相【xiàng】关【guān】的本【běn】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tóng】,加试【shì】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guǎn】理硕士的【de】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shì】。

7.会计【jì】硕士、工【gōng】商【shāng】管理硕士思想【xiǎng】政治理【lǐ】论【lùn】考试由学校【xiào】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rù】复试总成绩。

8.外【wài】国语听力及【jí】口【kǒu】语测试【shì】均【jun1】在复试中【zhōng】进行,由学校自行【háng】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满足相关【guān】加分政策【cè】的【de】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向学校提【tí】供相【xiàng】关【guān】证明材料。加分项【xiàng】目不累【lèi】计,同时【shí】满足【zú】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de】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在部队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上【shàng】的退役人员,符合【hé】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shēn】请免初试攻【gōng】读硕士研究生【shēng】。

11.考生体检工作由【yóu】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jìn】行【háng】。学校根据【jù】《残疾人教育条【tiáo】例》和【hé】《教【jiāo】育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bàn】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jiǎn】测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guī】定,参照《教育部【bù】、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关于印发〈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的通知》(教学〔2003〕3号【hào】)要求,学校将结【jié】合招【zhāo】生专业【yè】实际情况,提出【chū】相关【guān】体检要求。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bìng】公【gōng】布调剂工作办法【fǎ】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guò】“研招网”调剂服务系【xì】统【tǒng】填写【xiě】报【bào】考调剂志愿【yuàn】。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hé】品德考核是【shì】保证入学【xué】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zuò】环【huán】节,学【xué】校严格【gé】遵【zūn】循实【shí】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hé】格【gé】者不予录取。

思想【xiǎng】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核主【zhǔ】要是【shì】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róng】应当包【bāo】括考生的政【zhèng】治态度、思想表【biǎo】现、道【dào】德品【pǐn】质【zhì】、遵纪【jì】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xiào】强【qiáng】化【huà】对【duì】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dàng】案》记录,对考【kǎo】生【shēng】在【zài】报考时【shí】填写【xiě】的考【kǎo】试作弊受处罚【fá】情况进行认【rèn】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zhuàng】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yào】依据。凡有违【wéi】反国家教育考试规【guī】定、情节严重受到【dào】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shù】后继续【xù】报名【míng】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xué】校决定【dìng】是【shì】否【fǒu】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fù】试的同时组【zǔ】织【zhī】思想政治【zhì】工作部【bù】门【mén】、招生【shēng】工作部门【mén】、导师【shī】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kǎo】生思想政治情【qíng】况。学校还采【cǎi】取“函调”或【huò】“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qǔ】名单【dān】确定后,学校向【xiàng】考生所在单位【wèi】函【hán】调人【rén】事档案(或档案【àn】审查【chá】意见)和本人现实表【biǎo】现等材料,全面考查【chá】其思想【xiǎng】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diào】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dān】位【wèi】的人事、政工部【bù】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学校将在研【yán】究生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jiā】下达【dá】的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学校复试录【lù】取【qǔ】办【bàn】法【fǎ】、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chéng】绩、思想政【zhèng】治表【biǎo】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

2.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fēi】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liǎng】种【zhǒng】,非全【quán】日【rì】制研究【jiū】生【shēng】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dìng】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qián】与学【xué】校【xiào】、用人单位【wèi】分别签【qiān】订定向就【jiù】业【yè】合同。

考【kǎo】生因报考硕【shuò】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wèn】题由考生【shēng】自行【háng】处理。若因此【cǐ】造成考【kǎo】生不能复试或【huò】无法录取【qǔ】,学【xué】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kǎo】生确认的报考【kǎo】信息在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duì】报考资格不符合规【guī】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shēng】及自【zì】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kē】生考生,录取【qǔ】当【dāng】年入学时未取【qǔ】得国家承认【rèn】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wú】效【xiào】。

4.被录取的【de】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学【xué】校同意可【kě】以【yǐ】申请保留1年入【rù】学资格。

九、学制、奖助政策等

(一)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会计硕【shuò】士学制2年;翻【fān】译硕士学制2.5年;其他各专业(领【lǐng】域)硕士【shì】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2.非全日【rì】制(一次性【xìng】缴纳):会计硕士、工【gōng】商管【guǎn】理【lǐ】硕士学制2.5年;翻译硕士学【xué】制3年;工学专业学位学制均为【wéi】3.5年;艺【yì】术【shù】硕士学制4年。学【xué】费按国家批准执行【háng】。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的最长学习【xí】年限(含休学、保【bǎo】留【liú】学籍)为【wéi】4年,非全【quán】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的【de】最长【zhǎng】学习年【nián】限【xiàn】(含休学、保留学籍)为5年。

(二)奖助政策:对于全日制研【yán】究生,学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tǐ】系,提高研究生【shēng】待遇【yù】水平。研究生【shēng】奖助【zhù】学金主要包括【kuò】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xué】金、学【xué】业奖【jiǎng】学金【jīn】、专【zhuān】项奖学金等。同时为【wéi】研究【jiū】生设【shè】置助研、助【zhù】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

十、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将通过“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信息【xī】公开平【píng】台”公【gōng】开【kāi】的招生录取【qǔ】全过程所有【yǒu】招生信息,并按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事先【xiān】在本单【dān】位网站【zhàn】进【jìn】行公开公示。学校将按要求将【jiāng】审核通过的【de】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míng】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jun1】以招生单位上【shàng】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1.考生应【yīng】遵【zūn】章守纪、诚【chéng】信考试【shì】。对在研【yán】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dìng】和考场纪律,影【yǐng】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kǎo】试【shì】工【gōng】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rén】员,一律按《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法》及《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和《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严【yán】肃处理【lǐ】。

2.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3.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shēng】录取行为有【yǒu】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shēn】诉【sù】或举报【bào】。学【xué】校将【jiāng】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cún】在异议的【de】,及时书面【miàn】或口头【tóu】答复申诉人;属【shǔ】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jiǎn】监察等【děng】机构【gòu】进行调查,并按【àn】《信访工作【zuò】条例》等【děng】有关规定【dìng】作出书面【miàn】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miàn】答复不服【fú】的,可向学校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bù】门或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jī】构申请复查。对复【fù】查结论不服的【de】,可【kě】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mén】或【huò】省【shěng】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tí】出复【fù】核【hé】。

十二、其他

1.学校的招生信息均【jun1】进行网【wǎng】上公布,招生专【zhuān】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kē】目考试【shì】大纲、复试录取办【bàn】法、调【diào】剂工作办【bàn】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kě】在辽宁【níng】石油【yóu】化工大学研【yán】究生院【yuàn】网站查询。

2.未尽事宜以【yǐ】《2024年【nián】全国【guó】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yǒu】关文件为准。本【běn】章程如有与教【jiāo】育【yù】部招生【shēng】政策不【bú】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8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lián】系地址:辽宁【níng】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dōng】路西【xī】段1号辽【liáo】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shì】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pdf】

附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简介.pdf】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ges.lnpu.edu.cn/info/1063/48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