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0:33:5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shuò】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hé】招生工【gōng】作的顺利【lì】进行【háng】,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法律法规【guī】及【jí】《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工【gōng】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zài】培养热爱祖国,拥【yōng】护中国共产【chǎn】党的领导,拥护【hù】社会主【zhǔ】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hǎo】,具有【yǒu】服务国家【jiā】、服务人民的社会【huì】责任感,掌【zhǎng】握【wò】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lùn】和系统【tǒng】的专业知识【shí】,具【jù】有创新精神、创【chuàng】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jiū】、教学、管【guǎn】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shù】型专门人【rén】才【cái】以【yǐ】及【jí】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tí】的能力【lì】、能【néng】够承担专业技术或【hu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yīng】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héng】量、择优录取和宁【níng】缺【quē】毋滥的原则。

第四【sì】条 全【quán】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jiē】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zǔ】成部分。初试由国【guó】家统一【yī】组织,复试由【yóu】我校自【zì】行组【zǔ】织。

除教【jiāo】育部考试【shì】中心【xīn】负责统一命题的统【tǒng】考科目【mù】,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zì】行命【mìng】题。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仅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dì】六条【tiáo】 2024年【nián】我校拟招收【shōu】硕士研究生1098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zhāo】生【shēng】321人,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拟招生777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zhèng】式下达【dá】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shēng】健【jiàn】康委员会下达的【de】住【zhù】院医师规范【fàn】化培训名【míng】额为准。

(一)《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锦【jǐn】州医科大学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zǒng】计划(规培【péi】类【lèi】专业)》(详【xiáng】见【jiàn】附件2)。

(三)《锦州医科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拟招【zhāo】生总计【jì】划【huá】(非【fēi】规培类专业)》(详见附件3)

第七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shěng】关于【y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yè】奖【jiǎng】学金管【guǎn】理办法的文件精【jīng】神,结合我【wǒ】校实【shí】际情况,制定多层次的奖助政策。

(一)国家级:

1.国家奖学金【jīn】:资助【zhù】标【biāo】准为硕士【shì】每生每年20000元,按相关文【wén】件规定择优【yōu】评定。

2.国家【jiā】助学【xué】金【jīn】:资【zī】助标【biāo】准为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yuán】,按照国家、辽宁【níng】省、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省级:

经评选获批辽宁省【shěng】优秀硕士学位论【lùn】文者,按照学校【xiào】有关文件给予相应【yīng】奖励【lì】。

(三)校级:

1.学业奖学【xué】金,覆盖【gài】面约为35%。基础医学【xué】和【hé】生【shēng】物学各专【zhuān】业全覆盖。

2.经评【píng】选获批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lùn】文者,按【àn】照【zhào】学校有【yǒu】关文件给予相应奖励【lì】。

3.三助岗位津贴: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并发放津贴。

4.勤工助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补贴困难学生。

第三章 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第【d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培养【yǎng】类型分为学术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和【hé】专业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péi】养具有坚实的【de】基础理【lǐ】论知识和系【xì】统的专业【yè】知【zhī】识技能【néng】,能运用【yòng】必要的【de】研究方法从【cóng】事科学研究,具有【yǒu】一定的科学创造能力【lì】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xué】术人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chóng】于培养具【jù】有【yǒu】较【jiào】强解【jiě】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chéng】担专【zhuān】业技【jì】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liáng】好【hǎo】职业【yè】素养的【de】高层次应用【yòng】型专门人【rén】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jiū】生旨在培养具有医【yī】学科学思维能力、扎【zhā】实医学理论【lùn】知识【shí】和临床技能的【de】高层次临【lín】床医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de】条件【jiàn】下,毕业时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fàn】化培训合【hé】格证书、硕士毕业【yè】证书和专【zhuān】业学位【wèi】证书(简称“四证合一”);其他专【zhuān】业【yè】学位研究生在毕业时【shí】,获【huò】得硕【shuò】士毕业证书和硕【shuò】士学位证【zhèng】书(专业学位)。

学术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收【shōu】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zhuān】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měi】年【nián】12,000元【yuán】。

第四章 学制及就业方式

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十条 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按就业方【fāng】式分为定向就业【yè】和非定向就业【yè】两种类型。非定向【xiàng】就【jiù】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běn】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xuǎn】择的【de】办法就业【yè】;定向就【jiù】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tóng】就【jiù】业【yè】。

报考时选【xuǎn】择“非定【dìng】向”就业【yè】的考生,录【lù】取后人事档【dàng】案转入我【wǒ】校,毕业后采取与用人单位【wèi】“双向选择”的方【fāng】式落实就业去【qù】向【xiàng】,由学校负责办理【lǐ】就业派遣;选择“定【dìng】向”就业的【de】考【kǎo】生【shēng】,应当在被录取【qǔ】前与我校和【hé】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jiù】业合同,录取【qǔ】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huí】定向【xiàng】单位工作【zuò】,不【bú】能自主择【zé】业。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生与所在【zài】单位产【chǎn】生的问题由【yóu】考生【shēng】自【zì】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néng】复试或无法【fǎ】录取,相应后果【guǒ】由考【kǎo】生自行承担。报【bào】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míng】参【cān】加我校全国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高【gāo】校、成【chéng】人高校、普通高校举【jǔ】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jiāo】育届时可【kě】毕业【yè】本科生。其【qí】中成人【rén】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shì】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hé】网络教育考生,若【ruò】取【qǔ】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两【liǎng】门与报考研究生【shēng】专业所对应或相近【jìn】的本科专业主干【gàn】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前【qián】必须【xū】取【qǔ】得国【guó】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xī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wèi】认【rèn】证书》,否则录【lù】取资格【gé】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家承认【rèn】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yè】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nián】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xué】力的【de】人【rén】员,报【bào】考时须通过大【dà】学英语四级考【kǎo】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dì】一作者在中文核【hé】心期刊上发表一【yī】篇以【yǐ】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lùn】文;若取得复试【shì】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xué】校【xiào】提供的学习证【zhèng】明及成绩单【dān】,另【lìng】需加【jiā】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shēng】专业【yè】所对应或相【xiàng】近【jìn】的本科专业【y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mù】在复试【shì】前通【tōng】知【zhī】。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定向考【kǎo】生不得【dé】报考【kǎo】我校硕【shuò】士研究生,因存在违【wéi】约情况导致【zhì】的后【hòu】续问题后果自【zì】负。

第十【shí】二条 在满足第十一条要求的同【tóng】时,报考【kǎo】我校学术型学【xué】位研【yán】究生的考生【shēng】必须满足以【yǐ】下报考专业要求:

(一)伦理【lǐ】学【xué】(专【zhuān】业代【dài】码010105)、马克思主【zhǔ】义基本原理(专业代码030501)、思想政治【zhì】教育(专业代码030505)、医【yī】学教育学(专业代码1001Z1)和人文医学(专【zhuān】业代码1001Z2)不限制毕业【yè】生【shēng】专业。

(二【èr】)食【shí】品科学与【yǔ】工程(专【zhuān】业代码0972--)各专业接收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生物【wù】工【gōng】程类、药学类【lèi】专业【yè】、化学类专业、生【shēng】物科学【xué】类、医学类【lèi】、生态【tài】学类、农学类【lèi】、动物医学【xué】类、动物生【shēng】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kǎo】。

(三)生物学(专业【yè】代【dài】码0710--)接收医学【xué】类专业、生【shēng】物科学类专业毕业【yè】生报【bào】考。

微【wēi】生【shēng】物学、遗传学(专业代码【mǎ】071005、071007)接【jiē】收医学类、生【shēng】物科【kē】学类专业【yè】、生物工程【chéng】类、动物医学类专业、动物生产类专【zhuān】业【yè】毕【bì】业生报考。

(四)基【jī】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各专业【yè】接【jiē】收医学【xué】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zhuān】业毕业生报考。

(五)临床【chuáng】医学(专业代【dài】码1002--)各专业【yè】接收临床医学类【lèi】专业毕业【yè】生报考。

医学【xué】技术类专业毕【bì】业生只允许报考对应相关专业,如【rú】医学检验【yàn】技【jì】术报考临床【chuáng】检验诊断学(专业代码100208)、眼视光学报【bào】考眼科学(专业代码【mǎ】100212)、康复治疗学【xué】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liáo】学(专业代码100215)、医学影像技术【shù】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代【dài】码100207)等【děng】。

(六)口腔临床医【yī】学(专业代码1003--)专【zhuān】业【yè】仅【jǐn】接收【shōu】口腔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bào】考。

(七)公共【gòng】卫生与预防医学【xué】(专【zhuān】业代码【mǎ】1004--)各专业【yè】接【jiē】收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shēng】报考【kǎo】。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代码【mǎ】100403)接收预防【fáng】医【yī】学【xué】、临【lín】床医学、基础医【yī】学类、生物学、化学专业【yè】毕业生报考【kǎo】。

(八)中西【xī】医结合临【lín】床(专业代码100602)专业接【jiē】收中医类、中西医【yī】结合类或临床【chuáng】医【yī】学类专业【yè】毕业生报考。

(九)药学(专业代码1007--)接【jiē】收药学类专【zhuān】业【yè】、化学类专业、中药学类【lèi】、制【zhì】药工程毕业生报考。

药用生物材料【liào】学(专业代码1007Z1)接【jiē】收【shōu】药学类、化【huà】学【xué】类【lèi】、材【cái】料类、化工制药类、生【shēng】物科学类、生物工程、护【hù】理【lǐ】学类专业毕业生报【bào】考;

药【yào】理【lǐ】学(专业代码100706)接收药学类专业、医【yī】学其它类专业、生物科学【xué】类【lèi】专业毕业生报考【kǎo】。

(十)护【hù】理学【xué】(专业代码1011--)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毕【bì】业【yè】生报考。

(十一)智能医【yī】学(专【zhuān】业代码0710J1)接收【shōu】生【shēng】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学类【lèi】、软【ruǎn】件工程类、计算机科学类、医学类、物理学类、材料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十三条【tiáo】 在满足第十一条要求的同时【shí】,报考我校专【zhuān】业【yè】学位研究生的考【kǎo】生必须满足【zú】以下报考专业要【yào】求:

(一)临【lín】床【chuáng】医学(专业代码1051-)各专【zhuān】业仅接收符合医师【shī】资格考试报【bào】考条件规定【dìng】专业【yè】的普通【tōng】全日制应届或【huò】往届本科毕业【yè】生报考(须取得国家承认的【de】医学学【xué】士学位证书、专升本考【kǎo】生专科专【zhuān】业【yè】须【xū】与本科专【zhuān】业一致),且应届生应【yīng】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即9-21前取得【dé】毕业证书和【hé】学位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huò】得【d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zhèng】书人员或正在【zài】进行住院【yuàn】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bú】得报考临【lín】床医学(专业代【dài】码【mǎ】1051-)硕士【shì】专业学位【wèi】研究生。

其中,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只【zhī】可报考临【lín】床检验诊断【duàn】学(专业代码105120);

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眼科学(专业代码105116)。

(三【sān】)护理(专业代码【mǎ】1054--)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zhuān】业的毕业生报考。

(四)药学(专业代码1055--)专业仅接收药【yào】学【xué】类专业、化学类专【zhuān】业【yè】、中药学类专业、制药工程类【lèi】专业的毕业生报考【kǎo】。

(五)农业(畜牧【mù】,专业代【dài】码095133)接收动【dòng】物生产类专业【yè】或动【dòng】物医学【xué】类专业类的毕业【yè】生报考【kǎo】。

(六)农【nóng】业【yè】(食品加工与安全【quán】,专业代码095135)接【jiē】收食品科学【xué】与工程【chéng】类【lèi】专业、生【shēng】物工程类、药学类专业【yè】、化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医学类、生态学类、农学【xué】类、动物医【yī】学类【lèi】、动物【wù】生产类专业类的毕业生【shēng】报考。

(七)兽【shòu】医(专业【yè】代【dài】码0952--)接收动【dòng】物医学类专业、水【shuǐ】产类专业类的毕业生【shēng】报考。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hé】网【wǎng】上确认两个阶【jiē】段。所有考【kǎo】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zài】补【bǔ】办【bàn】,并在网上或到报考【kǎo】点现【xiàn】场确【què】认【rèn】网报信息和采集本【běn】人【rén】图像等相关【guān】电子信息【xī】,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xué】校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指定【dìng】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kě】选择教学【xué】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指【zhǐ】定的【de】报考【kǎo】点;单独考试【shì】考生应【yīng】选择招生【shēng】单位所在地省级【jí】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de】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gōng】作所在【zài】地或【huò】户籍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相【xiàng】关具体【tǐ】要【yào】求由【yóu】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dì】制宜、合理确定)。

网【wǎng】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yóu】教育部学生【shēng】服务与素质发【fā】展中心负责【zé】网上确【què】认(现场确认)由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负【fù】责组织相关报考点【diǎn】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shàng】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天9:00—22:00。

2.考【kǎo】生应【yīng】在规定【dìng】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公网【wǎng】网【wǎng】址:http://yz.chsi.com.cn,教【jiāo】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zhāo】网”)浏【liú】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shàng】公告【gào】要求【qiú】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háng】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míng】信息,但【dàn】一【yī】位考生只能保留【liú】一【yī】条有效【xiào】报名信【xìn】息。逾期不得修改报【bào】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tián】写本【běn】人所【suǒ】受奖惩情【qíng】况,特别是【shì】在参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高【gāo】等教育自学【xué】考试等国【guó】家教【jiāo】育【yù】考试过程中【zhōng】因违纪【jì】、作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fǎ】》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xué】籍)信息进行【háng】网上校验,考生可【kě】上网查看学历(学籍【jí】)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zài】报【bào】名【míng】前或报名期【qī】间自行登录“中国高【gāo】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zhǐ】: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lì】(学籍【jí】)网上校验的考生【shēng】应在我【wǒ】校规定时间【jiān】内完【wán】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bú】符合报【bào】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huò】录【lù】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dān】。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què】填写个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tián】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bú】能考试【shì】(含初【chū】试【shì】和【hé】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dān】。

网上报名时【shí】,考生根据我【wǒ】校专业目录选【xuǎn】择报考【kǎo】学位【wèi】类型和学科专业,报考部分专业【yè】时不【bú】区分院系所,在研究生【shēng】录取后确【què】定院系和指导教师【shī】。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rèn】时【shí】间由【yóu】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qū】报考组织情况【kuàng】自【zì】行确定【dìng】和公布,具【jù】体确认【rèn】工作【zuò】由相关报【bào】考点组织实【shí】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yīng】当积极配合报考点【diǎn】,根【gēn】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补充【chōng】材料【liào】。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shàng】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hé】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shēng】确认后一律不作修【xiū】改,因【yīn】考生填写错误引【yǐn】起的一【yī】切后果由其自【zì】行承【chéng】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6.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píng】网报用户名和密码【mǎ】登录“研【yán】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liǎng】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huò】书写。考【kǎo】生【shēng】凭下载打印【yìn】的【de】《准【zhǔn】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jiā】初【chū】试和复试。

第【dì】十五条 考生报【bào】名时【shí】须签署《考【kǎo】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dìng】及【jí】要求。

第六章 初试

第十六条 初试时间为【wéi】9-21至【zhì】24日(每天上午【wǔ】8:30—11:30,下午【wǔ】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zhǔn】。不在规定【dìng】日【rì】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bú】予承认【rèn】。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9-21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9-21下午外国语

9-21上午业务课一

9-21下午业务课二

具体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各考点公告。

第十八条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锦【jǐn】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jiàn】附件4)。

第七章 复试

第十九条【tiáo】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重【chóng】要组【zǔ】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yè】素养和综合【hé】素质等,是【shì】硕【shuò】士研究【jiū】生录取的【de】必要环节,复试不合【hé】格者不予录【lù】取。

第二【èr】十条复试时间、地【dì】点【diǎn】、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guǎn】理等由我校按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dìng】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chéng】序由【yóu】我校复【fù】试【shì】前另【lìng】行公布【bù】。全【quán】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lù】取当年4月底【dǐ】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按照一【yī】区、二区【qū】制定并公布参加【jiā】全国【guó】统一考试考生【shēng】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zài】省份“辽宁省”为【wéi】一【yī】区。

第二十二条 我校复试采【cǎi】取【qǔ】差【chà】额形式,确定复试差额比【bǐ】例【lì】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dī】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bú】足的,按实际合格生【shēng】源数【shù】组【zǔ】织复【fù】试。

第二十三【sān】条 我校在复试前对【duì】考生的居【jū】民身份【fèn】证、学历学【xué】位证书、学历【lì】学籍认证【zhèng】报告、学生证等报【bào】名材料原件及【jí】考【kǎo】生资【zī】格【gé】进行严格【gé】审查,对不【bú】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学【xué】历(学【xué】籍)信息核验【yàn】有问题的,考生【shēng】须在【zài】我校规定【dìng】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jù】的认证证明,完成【chéng】学历【lì】(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fèn】以【yǐ】报考【kǎo】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zhǔn】,复【fù】试【shì】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wù】院【yuàn】有【yǒu】关部门【mén】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四条外国语听力及【jí】口语测【cè】试均【jun1】在复【fù】试中【zhōng】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rù】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五条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shí】六条【tiáo】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qiú】(详见附件【jiàn】5),按照《教【jiāo】育部办公厅卫生【shēng】部【bù】办公厅【tīng】关【guān】于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wèn】题的【de】通【tōng】知【zhī】》(教学厅〔2010〕2号)规定(详见【jiàn】附件6),结合招【zhāo】生【shēng】专业实【shí】际情【qíng】况【kuàng】做出处理。

第八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hé】格生源不足时,可【kě】组织开【kāi】展调【diào】剂工作。接收【shōu】所有调剂考生均【jun1】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fú】务系统”。我校将按教育部【bù】有【yǒu】关政策制定我校【xiào】调【diào】剂工作办【bàn】法,具体要求、工【gōng】作程序、调剂【jì】复试办法等信息,将【jiāng】提前在“全国硕士【shì】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hé】我校网【wǎng】站公布。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hé】第【dì】一志愿报【bào】考专业在调【diào】入地【dì】区【qū】的全国【guó】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shàng】,调剂考【kǎo】生第【dì】一志【zhì】愿专业与调【diào】入专业相【xiàng】同相近,或初试科【kē】目与调入【rù】专【zhuān】业初试科目相同【tóng】相近。

(二)报考临床医【yī】学类【lèi】专业【yè】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生的考生【shēng】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yè】,报考其他专业(含【hán】医学学【xué】术【shù】学位)的考【kǎo】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yī】学【xué】类专业学位。

(三)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九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xiào】将严格【gé】遵循实事求是的【de】原【yuán】则认真做【zuò】好【hǎo】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pǐn】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思想政【zhèng】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核主【zhǔ】要是考核考生本人【rén】的现实表现,内容【róng】应包括考生【shēng】的【de】政治【zhì】态度【d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jì】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dì】三十【shí】条【tiáo】 我校将充【chōng】分利用《国【guó】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àn】》记录【lù】,对考生【shēng】在报考【kǎo】时填写的考试【shì】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háng】认【rèn】真【zhēn】核查,将【jiāng】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kǎo】核的重【chóng】要内容和【hé】录取的重要【yào】依据。凡有违反【fǎn】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shòu】到停【tíng】考处罚,在处罚结【jié】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de】,由【yóu】我校决定【dìng】是否予以录取

第【dì】三【sān】十一【yī】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kǎo】生思想政治【zhì】情况。如有必【bì】要还可采取“函调【diào】”或“派人外调【diào】”的方式对考生【shēng】的【de】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德进行【háng】考核【hé】。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wǒ】校将向考【kǎo】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dàng】案(或档案审【shěn】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dé】情况。函调的考【kǎo】生现实表现【xiàn】材料,需【xū】由考生本【běn】人档【dàng】案或工【gōng】作【zuò】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mén】加盖【gài】印【yìn】章。

第十章 录取

第三【sān】十【shí】二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的统一领【lǐng】导下,我校将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招生录取政【zhèng】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huì】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xiào】招生计【jì】划、复试录取办法【fǎ】以【yǐ】及考生初【chū】试和【hé】复试成【chéng】绩、思想政治表【biǎo】现、身【shēn】心【xīn】健康状况等择优确【què】定拟录取名单。

第【dì】三十三条 经考生确认【rèn】的报考信息在录取【qǔ】阶段一【yī】律【lǜ】不作修改,对【duì】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不予录【lù】取。未通过或未完【wán】成学历(学籍)审【shěn】核【hé】的考【kǎo】生不列入拟【nǐ】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bào】到。不【bú】能【néng】按时【shí】报到者,须有正当理【lǐ】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yán】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wú】故逾【yú】期两周不报【bào】到者【zhě】,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三十五【wǔ】条【tiáo】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běn】科【kē】生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qǔ】得国【guó】家【jiā】承【chéng】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者,录【lù】取资格无效。

第【dì】三十六条【tiáo】 报考临【lín】床医学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医学【xué】学士学位者,录【lù】取资【zī】格无效【xiào】。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shí】七【qī】条 考生因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shēng】与所在单【dān】位产【chǎn】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ruò】因此造成【chéng】考生不能复试或【huò】无法被录取,我校将不【bú】承担责任。

第【dì】三十【shí】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xiào】硕【shuò】士研【yán】究生【shēng】需按军队【duì】相关部门另行制订的管理规定执行【háng】。

第三十九条【tiáo】 本章程自发【fā】布之日起施行【háng】,未【wèi】尽事【shì】宜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规【guī】定》(教学〔2023〕2号)及其他【tā】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监督举报电话:0416-367503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lù】三段40号【hào】 锦州医科大学【xué】研究生学【xué】院招生【shēng】科

邮政编码:121003

联系电话:0416-3675209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专【zhuān】业目录.pdf】

附件【2.锦州医科【kē】大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拟【nǐ】招生总【zǒng】计划(规培类专业【yè】).pdf】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nǐ】招【zhāo】生总计划(非规培类专【zhuān】业【yè】).pdf】

附件【4.锦州医科【kē】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初试科【kē】目及参考书目.pdf】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pdf】

附件【jiàn】【6.《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bù】办公厅【tīng】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jiǎn】查【chá】取消【xiāo】乙肝项【xiàng】目检测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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