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4:39:06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湖北【běi】城【chéng】市建设职业技【jì】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校或我校【xiào】)决定【dìng】组织实【shí】施2024年高职【zhí】单独招生工作。为【wéi】确保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顺利进行【háng】,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shì】招生工作秩【zhì】序,严【yán】格多样化人才选【xuǎn】拔标准【zhǔn】,根【gēn】据教育部和湖北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的有【yǒu】关规定,特制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jǐn】适用于学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单独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学校高职【zhí】单【dān】独招生【shēng】工作【zuò】贯【guàn】彻【chè】“公平竞【jìng】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三【sān】条  学校【xiào】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xiào】全称:湖【hú】北城市建设职业【yè】技【jì】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8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28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以学【xué】校校长为组长,学【xué】校【xiào】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xué】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jiū】招【zhāo】生政【zhèng】策,确定招生专业【yè】和计划,拟定实施方【fāng】案,决【jué】定【dìng】单【dān】招的重大事【shì】宜。

第九【jiǔ】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shí】施【shī】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shè】机【jī】构,具体【tǐ】负【fù】责学校【xiào】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条  学【xué】校纪委办公室对【duì】高职招生工作【zuò】实施【shī】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shí】一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gāo】职单【dān】独招生专业5个【gè】,总计划【huá】5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huá】等情况详【xiáng】见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园林工程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2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100中职毕业
3现代物业管理100中职毕业生
4城市燃气工程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5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

学校可根据【jù】报考【kǎo】人【rén】数【shù】,对分专业计划在【zài】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diào】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hǎo】2024年高职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zuò】的通【tōng】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hào】)有关要求。

第【dì】十三【sān】条9-21,所有志愿【yuàn】填报我校【xiào】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fèn】证到我校【xiào】大门前领取【qǔ】准考证。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对应或相近专【zhuān】业【yè】时,可在【zài】职业技能【néng】部分申【shēn】请加分,在领【lǐng】取准考证时将【jiāng】证书原件【jiàn】和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chù】审核备【bèi】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dān】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néng】测试”的模式【shì】,考试时间为9-21(其中【zhōng】文化素【sù】质测试时间为9:00~12:00,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时间为13:30~18:00)具【jù】体【tǐ】各【gè】专业【yè】考【kǎo】试方式具【jù】体见下表 。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园林工程技术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现代物业管理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第十【shí】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其中文【wén】化素质【zhì】满【mǎn】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yīng】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shì】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理论100分,专【zhuān】业【yè】技能【néng】100分)。合计总【zǒng】分400分【fèn】。

第十六条【tiáo】  对取【qǔ】得中级(含【hán】中【zhōng】级)以上职【zhí】业技【jì】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shēng】,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加分(技【jì】师【shī】证书加【jiā】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jí】工证书加30分【fèn】,直至该项满分为【wéi】止)。

第十七条  根【gēn】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de】要求,综【zōng】合考【kǎo】虑招生计划、专业培【péi】养要求和考【kǎo】生成绩,按考【kǎo】生第【dì】志【zhì】愿划【huá】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对【duì】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wén】化成【chéng】绩总【zǒng】分排序;若文【wén】化成绩总分【fèn】相同,再按语文、数【shù】学、英语成绩依次排【pái】序【xù】,如【rú】还相同【tóng】,按【àn】职业技能【néng】测试中的项目依【yī】次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9-21前学校【xiào】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nǐ】录取考生名单【dān】在学【xué】校招生信息【xī】网公示,公【gōng】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qǔ】名单报省招办【bàn】并办理【lǐ】录【lù】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xù】普通【tōng】高校招生【shēng】统【tǒng】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wén】件精【jīng】神,我校收【shōu】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所有招生的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15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第二十条【tiáo】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jí】国家相关【guān】资助政【zhèng】策。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以【yǐ】在规【guī】定的【de】时【shí】间申请生源地【dì】信用助【zhù】学贷款;入【rù】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zhí】单招录取【qǔ】的考【kǎo】生,与普【pǔ】通高考【kǎo】、技能【néng】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děng】待遇。学生在在学校【xiào】规【guī】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教【jiāo】育【yù】教学计划【huá】规【guī】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xué】校毕业要【yào】求【qiú】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bān】发普【pǔ】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èr】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tè】殊招生类型,此次【cì】录【lù】取的学【xué】生不得【dé】转学或转【zhuǎn】专业,特【tè】殊情况确需转专【zhuān】业的,可【kě】按规【guī】定在本校当年【nián】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对本【běn】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gé】按【àn】照向社会公布【bù】的招生方【fāng】案进行,接受社【shè】会的监督,确【què】保单独招生考【kǎo】试、录取工【gōng】作公平【píng】、公开【kāi】、公正。监【jiān】督举【jǔ】报【bào】电话:027-81326948。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lǐ】招生相关事宜【yí】,没有任【rèn】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yě】没有举办任何形式【shì】的【de】辅导班、培训【xùn】班,请考【kǎo】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湖北【běi】城市建【jiàn】设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yuàn】名【míng】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shēng】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bān】等活【huó】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dì】二十【shí】五条【tiáo】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dìng】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běn】章程【chéng】为准【zhǔn】;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chù】,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liù】条  本【běn】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jí】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

网上咨询QQ群号:128380995

学校网址:http://www.hbucvc.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zhaosheng.hbucv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28号

邮政编码:430205

学校招办微信公众号:湖北城建职院招办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