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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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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轻工【gōng】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gài】况、招生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轻工职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湖【hú】北轻【qīng】工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wéi】确保【bǎo】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顺【shùn】利进行【háng】,切【qiē】实维【wéi】护学【xué】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秩序,严格多样【yàng】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pǔ】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dìng】,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学校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tiáo】  学校【xiào】高【gāo】职单独招【zhāo】生【shēng】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kāi】程【chéng】序,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学校高【gāo】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新闻媒【méi】体、考生及其【qí】家长以【yǐ】及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744

第五【wǔ】条  学【xué】校地址:武汉市【shì】洪山区石牌岭轻校【xiào】路

邮政编码:43007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光蔚

副组长:罗代吕  陈向斌  祁旭东

成员:刘建峰、田【tián】野、刘光成【chéng】、杨【yáng】洁、赵锦、董业德、喻润梅、黄齐明、易华【huá】蓉、杨垚、刘欢【huān】、谢振兴、颜新华【huá】、钟汉斌【bīn】

主要【yào】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zuò】,研究【jiū】招生政策,确【què】定招生专业和计划【huá】,拟【nǐ】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de】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是组织和实施【shī】高职招生工【gōng】作及其相关【guān】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mén】对高职招【zhāo】生工【gōng】作实【shí】施监督。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2024年学【xué】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4个【gè】,总计划300人。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酿酒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2现代造纸技术100中职毕业
3环境艺术设计50中职毕业生
4环境工程技术50中职毕业生

学【xué】校严格执【zhí】行【háng】省教育厅批准【zhǔn】的【de】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xiào】可根【gēn】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huá】在省【shěng】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jìn】行调整【zhěng】。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tián】报工【gōng】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gāo】职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hào】)有关要【yào】求。

第十三【sān】条  9-21,所【suǒ】有志愿填报我校【xiào】并通过审核【hé】的考生到我【wǒ】校【xiào】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考试及录取方式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cǎi】取“文化素【sù】质【zhì】+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shì】”的模式,考试【shì】时间为9-21(其中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时间为上午9:9-21:30,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wéi】上午11:9-21:00,专业技【jì】能测试时间【jiān】为下午13:9-21:30)。各专业【yè】考试方式【shì】具【jù】体见下【xià】表 。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酿酒技术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现代造纸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工程技术

第十【shí】五条  考试【shì】计分综合成绩=文化【huà】素质成绩【jì】+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其【qí】中文化素【sù】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xué】80分【fèn】,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cè】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mù】包括专业知【zhī】识测试【shì】100分,专【zhuān】业【yè】技能测试100分【fèn】)。合计总分400分。

第【d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jí】)以上职业技能等【děng】级证书的中职【zhí】毕【bì】业生【shēng】,报考【kǎo】对应【yīng】或相近专业【yè】时,可【kě】在职业技能【néng】部分【fèn】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gāo】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jí】工证书加【jiā】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qī】条  根据国家【jiā】教育部和湖北【běi】省教育【yù】厅的要求【qiú】,综合考虑招【zhāo】生计划、专【zhuān】业培【péi】养要【yào】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qǔ】。对分数相同的考生【shēng】,先【xiān】按【àn】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ruò】文化成绩【jì】总分相【xiàng】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如【rú】还相【xiàng】同,按专业【y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cì】排序【xù】。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9-21前【qián】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在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shì】后将拟录取名单【dān】报【bào】省招办并办【bàn】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qǔ】的考生,不【bú】再参加【jiā】今年后续【xù】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酿酒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现代造纸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环境艺术设计5000元每生每年
环境工程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注【zhù】: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考生在9-21至9-21通【tōng】过网上平台缴费。缴费方式【shì】为:关【guān】注“湖北轻【qīng】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公【gōng】众号【hào】—“关于轻院”—“网【wǎng】上缴费”—“临时收【shōu】费”(首【shǒu】次登录需手【shǒu】机验证)—验【yàn】证通【tōng】过【guò】后【hòu】用身份证号和姓名【míng】登陆【lù】进入“2024年单招报【bào】名费”页面进行缴费。学生入【rù】校后,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tā】费【fèi】用参照其【qí】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  符【fú】合条件【jiàn】的学生【shēng】均可享【xiǎng】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zh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可以在规定的【de】时间申请生【shēng】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入【rù】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符合国家有【yǒu】关规定【dìng】的【de】退役【yì】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háng】学费减免,其他奖助【zhù】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zhí】行。

附则

第二十一【yī】条 高职单【dān】招【zhāo】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yǔ】普通高【gāo】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zhì】在校就读【dú】,并享受同【tóng】等【děng】待遇。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wán】教【jiāo】育教学计划【huá】规定内容,成绩合【hé】格【g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de】,由【yóu】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yù】全日制专科【kē】毕业证【zhèng】书【shū】。

第二【èr】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tè】殊招生类【lèi】型【xíng】,此次录取的【de】学生不【bú】得转学或转【zhuǎn】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zài】本校当【dāng】年高职单【dān】招专【zhuān】业范围内转换【huàn】。

第二十三条【tiáo】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gāo】职单独招生考【kǎo】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yán】格按照向社会公布【bù】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huì】的【de】监【jiān】督,确【què】保单【dān】独招生考试、录【lù】取【qǔ】工作公平、公开【kāi】、公正。 监督举报【bào】电话:027-87156311。

第二十四【sì】条【tiáo】学校【xiào】不委【wěi】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rén】办理招生相关事【shì】宜,没有任何【hé】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yě】没有【yǒu】举办任何【hé】形式的辅【fǔ】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湖北轻工职【zhí】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xùn】班等【děng】活【huó】动的【de】机【jī】构【gòu】或个【gè】人,学校保留【liú】依法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èr】十五【w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qiú】、规【guī】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chéng】为【wéi】准;本章程若有与国【guó】家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wéi】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871803、87866040、87156316

咨询QQ群号:902212153

学校网址:http://www.hbliti.edu.cn/

招生信【xìn】息网【wǎng】网址:http://zs.hbliti.edu.cn/

电子邮箱: hbqgzy@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轻校路5号

邮政编码:430070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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