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金融【róng】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xué】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shì】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zhè】江【jiāng】省【shěng】高职【zhí】提前招生试点【diǎn】管理暂【zàn】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wén】件精神和【hé】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zhāng】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xuǎn】拔人【rén】才,促进中【zhōng】学全面实施【shī】素质【zhì】教育,体现考生与学校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lì】。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zì】主与【yǔ】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与【yǔ】体现【xiàn】特色【sè】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yǔ】择【z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与【yǔ】省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指导、监【jiān】督和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xiào】成【chéng】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hé】工【gōng】作机构,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gōng】作【zuò】顺利进行。
(一)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全面负责【zé】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工作,制【zhì】定招生政策,研【yán】究、决定招生重大【dà】事宜。由校长担任组【zǔ】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招【zhāo】生专【zhuān】业【yè】教学负责人任【rèn】副组长、成员。
(二【èr】)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机【jī】构,根据【jù】高职提前【qián】招生章【zhāng】程开展各项工作【zuò】,制订相关制【zhì】度,处理【lǐ】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gōng】作,研究决定在招【zhāo】生过【guò】程中的【de】技术性问题。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负责人组成。
(三)高职提前招生综合【hé】素【sù】质【zhì】测试考评组,负责【zé】制订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专【zhuān】业综【zōng】合素质测试内容,负责对招【zhāo】生专【zhuān】业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cè】试,给出测试结果【guǒ】。成员由相关【guān】教学负责人【rén】及专家组成,吸收一【yī】定数量的校外考【kǎo】评专【zhuān】家。
三、招生计划
学校高职提前招生【shēng】面向【xiàng】浙【zhè】江省【shěng】,总计划200名,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名)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 | 学习地点 |
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面试 | 杭州校区 |
2 | 财富管理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面试 | 绍兴校区 |
3 | 保险实务 | 3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面试 | 绍兴校区 |
4 | 大数据与会计 | 2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面试 | 杭州校区 |
5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2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面试 | 杭州校区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5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面试 | 杭州校区 |
合计 | 200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及以上。
4.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相关要【yào】求。
5.必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
6.自【zì】选科【kē】目:按物理、历史、化学、地理【lǐ】、技【jì】术、思想政治、生物学【xué】的【de】顺序,选取学考等级最【zuì】高的3门作【zuò】为计分【fèn】科目【mù】,即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kē】目3。
7.选取语文、数【shù】学、外语、自【zì】选科目1、自选【xuǎn】科【kē】目【mù】2、自【zì】选【xuǎn】科目3的6门有效计分科目【mù】高中学考等级【jí】需要满足【zú】以下要求:①无E等【děng】级;②高中学考【kǎo】等级以浙江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提供为准。
8.考生学考【kǎo】科目中含有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取学考等级【jí】高者计【jì】入【rù】技术科目【mù】。
9.高中学考【kǎo】等级折【shé】算【suàn】方法。高中学考等级折算【suàn】成绩由语文、数【shù】学、外语、自【zì】选科目【mù】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组成,满分450分,科目折算方【fāng】法如【rú】下。
折 算 分 值 | 科目 | A等 | B等 | C等 | D等 | 备注 |
语文、数学、外语 | 90分 | 75分 | 60分 | 45分 | 必选科目 | |
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技术、思想政治、生物学 | 60分 | 50分 | 40分 | 30分 | 自【zì】选科目(按物理【lǐ】、历【lì】史、化学、地【dì】理、技术、思想政【zhèng】治【zhì】、生物学的顺序,选【xuǎn】取【qǔ】学考等级最高【gāo】的3门作为计分科目,即自选科【kē】目1、自选科目2、自【zì】选科目【mù】3) |
(二)报名方式
遵循考生【shēng】自【zì】愿【yuàn】的原则,采用【yòng】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shēng】可在【zài】规定时间内登录【lù】我校招生【shēng】信息网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shēng】报名系统(https://zsb.zfc.edu.cn/tqzs.shtml,以下简称报【bào】名系统)进行网上报【bào】名。
(三)志愿填报
考【kǎo】生在网上报名的【de】同时【shí】填【tián】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zhī】能填报1个【gè】专业志愿。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按报【bào】名条件逐个【gè】认【rèn】真审核考生的【de】报【bào】名资格,组织【zhī】专业【yè】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míng】系【xì】统内已审【shěn】核的考生信息不得【dé】更改【gǎi】。
(二)入围测试确认
1.网上确认。报名系【xì】统中报名资【zī】格审核合格的【de】考生务【wù】必在规【guī】定时间内登录我校【xiào】招生信息网完成【chéng】网上确认【rèn】《浙江金融【róng】职【zhí】业学院2024年【nián】高职提前【qián】招生考生须知》(招【zhāo】生信息【xī】网:http://zsb.zfc.edu.cn),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wéi】放弃报名资【zī】格。根据网上确认【rèn】结果确定入【rù】围测试考生名单(招生信息网公布)。
2.网上缴费。入【rù】围【wéi】测试的【de】考生缴纳招生考【kǎo】试费【fèi】140元/人,采用网上缴费方【fāng】式(缴费说【shuō】明详见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告【gào】)。逾期未缴费【fèi】的【de】考生【shēng】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3.现场确【què】认。网上缴费的【de】考生备齐相关材料【liào】在规定【dìng】时间内到学【xué】校办理现场确【què】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kǎo】生视【shì】为自动放弃,不【bú】得参加综【zōng】合素【sù】质【zhì】测试。考生【shēng】现场确认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2024年浙江省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考【kǎo】生报名证》和加盖所在中学【xué】教【jiāo】务部【bù】门公【gōng】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sù】质【zhì】信息【xī】表【biǎo】》,并领取现场打印的《浙【zhè】江【jiāng】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资格确认证【zhèng】》。现【xiàn】场确认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校【xiào】区。
(三)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xiào】组织考【kǎo】生分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shì】。考生须【xū】持【chí】本【běn】人身份证、《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shēng】报名证【zhèng】》和【hé】《浙江金融职业【yè】学院【yuàn】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资格确认证》(以下简称“三证”)参【cān】加测【cè】试,测试时需“三证”(原件)齐全。
1.测试形式:面试;测试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校区。
2.测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能力素养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3.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4.测试组织:学校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zǔ】成立若干个综【zōng】合素质测试考评组,每【měi】个【gè】考【kǎo】评组【zǔ】由7名专【zhuān】家(设组长1名)组成,根据《浙【zhè】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zhí】提前【qián】招【zhāo】生综合素质【zhì】测试实施方案》(招生信息网公布)组【zǔ】织【zhī】测试【shì】。
5.测试监督【dū】: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quán】程【chéng】参与【yǔ】测试过程的【de】监督【dū】,全程录像。
(四)确定各类考生名单
学校根据高职提前招【zhāo】生计【jì】划,分专业【yè】依据综合素【sù】质测试成绩加学考等级折算成绩(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kē】目3)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dī】分依【yī】次确【què】定“拟录取”“备录(含顺【shùn】序号)”“未【wèi】录取”考【kǎo】生【shēng】名单。
六、录取办法
(一)按照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公开【kāi】与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实行“学【xué】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双向互动【dòng】选择”的办法【fǎ】。
(二)网【wǎng】上确认考生根据学考等【děng】级折【shé】算【suàn】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fèn】专业按招【zhāo】生计【jì】划数【shù】300%比例确定入围测试考生名单。
分专业【yè】按招【zhāo】生计划数300%比例确定入围测【cè】试考生名单时,出现最低分【fèn】相同的情况【kuàng】,按语【yǔ】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1、自【zì】选科目2、自选【xuǎn】科目3学考等级【jí】折算【suàn】分的顺序排【pái】序,其【qí】中【zhōng】自选【xuǎn】科目1、自选【xuǎn】科目2、自选科目3按物理、历史、化学、地理【lǐ】、技术、思想政治【zhì】、生物学【xué】的顺序排序。按本【běn】款规【guī】则确定的【de】考生入【rù】围最低分【fèn】同分同名【míng】次的情况【kuàng】,则同分同名【míng】次的考生均入【rù】围。
(三)考【kǎo】生【shēng】总分 =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学【xué】考等级折【shé】算【suàn】成绩(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自选科目1、自【zì】选科【kē】目2、自选科目3),考生总分【fèn】满分750分。
(四)根据考生总分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先按专业【yè】招生计【jì】划数【shù】100%确定拟录取考【kǎo】生名单,再【zài】按专业招生计划【huá】数50%确定备【bèi】录(含顺序【xù】号)考生名单【dān】(有小数【shù】部分的按进一【yī】法计算)。
(五【wǔ】)招生专【zhuān】业实际参加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考生人数少【shǎo】于或等于招【zhāo】生计划【huá】数时,该专业拟【nǐ】录取考生名单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rén】数的【de】90%确定(有小数部分的按进【jìn】一法【fǎ】计算【suàn】),不递补备录考【kǎo】生。
(六)9-21,按照考生总【zǒng】分,分“拟录取【qǔ】”“备录(含顺序号)”“未录取”从【cóng】高分到低分确定【dìng】各【gè】考【kǎo】生录取情况。总分【fèn】相【xiàng】同时,按综合素【sù】质测试成【chéng】绩、语文、数【shù】学、外语、自【zì】选科目1、自选科【kē】目2、自选科目3学【xué】考等级折算分的顺序排序,其【qí】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mù】2、自选科目3按物理【lǐ】、历史、化学、地【dì】理【lǐ】、技【jì】术【shù】、思想政治【zhì】、生物学的顺序排序,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名次的【de】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xué】分或相关选【xuǎn】修课程【chéng】成绩优良【liáng】的,在同等【děng】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
(七)考生选定【dìng】录取。考生在规定【dìng】时间内登录浙江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shì】院【yuàn】指定的【de】高职提前【qián】招生【shēng】服务【wù】平台【tái】(以下简称服【fú】务【wù】平台【tái】)查询本人所【suǒ】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bèi】“拟录取”的考生,可选【xuǎn】定其中1所院校【xiào】(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yī】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shēng】的【de】其他学校拟录取【qǔ】和备录【lù】取资格随之失【shī】效。院校【xiào】的缺【quē】额计划再【zài】按【àn】上【shàng】述流程,根据备录【lù】取顺序递【dì】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服务平台选定【dìng】录取学校的考【kǎo】生视为自动放弃该【gāi】批次所有【yǒu】拟录取资格【gé】。
(八)学校根据【jù】考生选【xuǎn】择确认结【jié】果【guǒ】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huá】已足额完成,或【huò】虽未完成但【dàn】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lù】取工作结束。9-21-30日【rì】,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gōng】示录取名单。
(九【jiǔ】)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dìng】办理录取【qǔ】手【shǒu】续。高【gāo】职提前招生【shēng】已录【lù】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gè】类普通高校招生。
(十)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
考生应【yīng】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de】报名申请材【cái】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yǒu】关【guān】材料及其它欺【qī】诈手段取得【dé】高职【zhí】提【tí】前【qián】招【zhāo】生资格的,将按【àn】照【zhào】有关规定取消其【qí】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
根据教育部令第【d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应当如实记入【rù】其【qí】考试诚信【xìn】档案。下【xià】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xiāo】报考资格【gé】;在入学前发现的【de】,取消入学资【zī】格;入学后发现的【de】,取消录取资【zī】格【gé】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shōu】;涉嫌犯罪【zuì】的,依法移送司法【fǎ】机关处【chù】理【lǐ】。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hé】素质【zhì】评价、相关申请材【cái】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jié】果【guǒ】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9-21— 3月20日16:00 | 考生网上报名和填报专业志愿 (https://zsb.zfc.edu.cn/tqzs.shtml)。 |
2 | 3月22日8:30— 4月2日17:30 | 在报名系统中【zhōng】资【zī】格【gé】审核合【hé】格的考生务必【bì】登录【lù】学校【xiào】招生信息网【wǎng】(http://zsb.zfc.edu.cn),按照公告要求点击【jī】确认《浙江金融职业【yè】学院2024年【nián】高职提前招【zhāo】生考生须知》。 |
3 | 9-21 | 学校招生信【xìn】息【xī】网公【gōng】布入围测试考生【shēng】名单,考生缴费说明详见公【gōng】告内容【róng】。 |
4 | 9-21 8:30—17:00 |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
5 | 9-21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
6 | 9-21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7 | 9-21 | 分【fèn】“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未录取【qǔ】”确【què】定各考生录取情况【kuàng】。 |
8 | 9-21 8:30—17:30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9 | 9-21 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10 | 9-21 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11 | 9-21 8:30—17:30 | 考生【shēng】登录服务平台【tái】查看录取【qǔ】结果。递补后转【zhuǎn】为拟录取的考生【shēng】进行选【xuǎn】择确认。 |
12 | 9-21 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13 | 9-21 8:30—17:30 | 考【kǎo】生登录服务平【píng】台查【chá】看录取结果【guǒ】。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rèn】。 |
14 | 9-21 8:30—17:3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15 | 9-21 | 结束网上录取。 |
16 | 9-21—30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17 | 9-21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八、招生监督
(一)高【gāo】职提前招生是深化【huà】高校考试招生制度【d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yào】举措,所【suǒ】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yuán】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dìng】,严格遵【zūn】守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纪律,坚【jiān】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kāi】”原则,创造一个【gè】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bá】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chéng】。
(二)高职提前招生工【gōng】作在学校【xiào】纪检监察【chá】办【bàn】公室【shì】的全程监督下进【jìn】行,自觉【jiào】接受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和社【shè】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diàn】话:0571-86766921。
九、附则
(一)招生咨询
咨询【xún】电话:0571-86739200、867390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杭州校区【qū】:浙【zhè】江省杭州市钱塘【táng】区学源街【jiē】118号(邮编:310018)
绍【shào】兴校区:浙江省绍兴【xìng】市越城区开元【yuán】东路118号(邮编:312366)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