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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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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欧亚【yà】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kǎo】条件【jiàn】、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wéi】了维【wéi】护广大考生合【hé】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zhāo】生工作,我院根据【jù】《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fǎ】规和教育部【bù】的有关规定,制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dì】二条  学院全称:西【xī】安欧亚【yà】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第【dì】三条  办学性质【zhì】:民办本科普通院【yuàn】校,隶属于【yú】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céng】次:普通本科【kē】、高职(专科)

第【d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yuàn】是一所【suǒ】经国家教【jiāo】育部批准,以【yǐ】管【guǎn】理、经济为主,艺术、文【wén】学【xué】、教育、工【gōng】学等协调【diào】发展的国际【jì】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xī】安【ān】市雁塔【tǎ】区东仪【yí】路8号,校园【yuán】占地面积961亩,总【zǒng】建筑面积37.44万平方【fāng】米。现有全日【rì】制在校生20528人,其中本【běn】科生17906人,图馆纸质图书239.61万册,电子图书258.48万册。

欧亚学【xué】院是【shì】国家教育体制【zhì】改革【g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xìn】息化【huà】试点单位,世【shì】界银行国【guó】际金融公司支持高【gāo】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xùn】基【jī】地。

学院设【shè】有会【huì】计学【xué】院、金融与数【shù】据科学学院、工商管【guǎn】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dé】艺术【shù】设计学【xué】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jū】环境【jìng】学院、信息工程学院【yuàn】、通识教育学院、职业教【jiāo】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yuàn】。我【wǒ】们【men】通过教学内容创新【xīn】,结合行业【yè】特【tè】色,致力于培养【yǎng】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专业才能、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zhuān】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shì】和国际【jì】化的教学资源,与美【měi】国、英国、加拿【ná】大【dà】、法国【guó】、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chí】友好的对【duì】外【wài】交流【liú】与合作办学关系【xì】,使学生完全融于【yú】这种国【guó】际【jì】化氛围。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péi】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fèn】,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xiàng】关规定,政治表【biǎo】现合格【gé】,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准予【yǔ】毕【bì】业,颁发本科【kē】或【hu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fú】合【hé】国【guó】家及学院有关学【xué】士学位授【shòu】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wèi】。

第【dì】七条  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0902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由我校与美国【guó】中【zhōng】田【tián】纳西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只【zhī】录取【qǔ】有该【gāi】专业志愿的考【kǎo】生。本项目学制为全日【rì】制4年,采取4+0的【de】培养模式,其中【zhōng】18门【mén】核心课程由美方教【jiāo】师讲授。学生【shēng】完成本项【xiàng】目培【péi】养【yǎng】方案规定的课程且经中方考核成绩【jì】合【hé】格后【hòu】,可【kě】获得西安欧亚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wèi】证;学生满【mǎn】足美方语言要求【qiú】及美方课程考核【hé】,经【jīng】美方评估合格,符【fú】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huò】得中田纳西州立【lì】大学【xué】学【xué】士位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chù】、财务【wù】处、纪委、相【xiàng】关二级【jí】学【xué】院等【děng】部门,以及教【jiāo】师、学生【shēng】及【jí】校友代表组成的【de】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xué】校普通本专【zhuān】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gōng】室【shì】组织和实【shí】施。

第【dì】十条【tiáo】  学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gōng】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tiáo】  招生计划【huá】最【zuì】终以【yǐ】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dì】十【shí】二条  我院预【yù】留计划数为本【běn】科总计划的1%,主要【yào】用【yòng】于【yú】调节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报考我【wǒ】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  收【shōu】费标准【zhǔn】:我【wǒ】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fā】改【gǎi】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shōu】费标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duì】考生进【jìn】行德【dé】、智【zhì】、体、美全面衡量,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

第十五【wǔ】条  实行【háng】分志愿【yuàn】投档,即先录取第一【yī】志【zhì】愿的考生,若【ruò】第一志愿不【bú】满【mǎn】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yè】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yǔ】的考【kǎo】生,其它专业不【bú】限语种,男女【nǚ】比例【lì】不【bú】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yè】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kāi】设【shè】条件,请非英语【yǔ】语种的考生谨慎【shèn】填报。

第十七条  按照“分数清【qīng】”原则【zé】进行录【lù】取。专业安排【pái】从高【gāo】分到低分按【àn】考生所报专业志愿【yuàn】安【ān】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yǐ】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qǔ】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专业代号顺序【xù】调剂录取到其【qí】他【tā】缺额专业,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的考生,将【jiāng】予【yǔ】以【yǐ】退【tuì】档。在【zài】投档成绩相同【tóng】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qǔ】。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zhuān】业只录取有专【zhuān】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新高考改【gǎi】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zhí】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yè】(类)志【zhì】愿【yuàn】须满足【zú】该专业【yè】(类【lèi】)选考科目要求。

第【dì】十九条  认可【kě】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bàn】(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tiáo】  各【gè】专【zhuān】业【yè】体检要求【qiú】参【cān】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huì】联合制定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àn】照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办【bàn】的有关规定办理【lǐ】。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报考我院【yuàn】志愿【yuàn】的考生【shēng】,符合我【wǒ】院在考生所【suǒ】在地录取标准,经各【g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zhě】,由我院发给西【xī】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jiā】盖“本【běn】校【xiào】是教育部批【pī】准的【de】具有高等学历【lì】教育【yù】招生资【zī】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

第二【èr】十三条  艺【yì】术类专业录取【qǔ】: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成绩承【chéng】认各省统考成绩【jì】,不【bú】再组织【zhī】单独考试,若有【yǒu】特殊要求的省份以【yǐ】当地【dì】省级【jí】招生办相关规【guī】定为准;考【kǎo】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wén】化【huà】课【kè】成绩达到生源【yuán】省份【fèn】艺术类【lèi】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zōng】合【hé】成绩计【jì】算方法执行生【shēng】源省份【fèn】规定。综合成【chéng】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shěng】份有【yǒu】规定执行生源省【shěng】份规【guī】定,若生源省【shěng】份没有【yǒu】规【guī】定按文化【huà】课成绩及位次由高【gāo】到低排【pái】队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lù】取:我院体育类专【zhuān】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chéng】绩,不【bú】再【zài】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yào】求的省份以【yǐ】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在专业课和文【wén】化课【kè】考【kǎo】试成绩均达【dá】到【dào】规定分【fèn】数线的条件【jiàn】下【xià】,考生录取【qǔ】排【pái】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tǒng】考成绩统一从高到低【dī】排序【xù】录取【qǔ】,专【zhuān】业课成绩相【xiàng】同时按文化课成绩【jì】由高到低【dī】依【yī】次【cì】录取,录【lù】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tǐ】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zhù】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xué】、困【kùn】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xué】金【jīn】:一般困【kùn】难每【měi】生每【měi】年【nián】2800元【yuán】,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yuán】。

国家生【shēng】源【yuán】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xué】生资【zī】助管【guǎn】理部【bù】门【mén】申请【qǐng】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měi】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zēng】强学生社会实【shí】践能力,组【zǔ】织开展勤工助学活【huó】动,按规定计酬发【fā】放。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六条【tiáo】  凡【fán】我【wǒ】院按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àn】学院【yuàn】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dìng】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xù】。因故不能按期【qī】入【rù】学【xué】者,应在报到注册时【shí】间内向【xiàng】学校招【zhāo】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yuán】所【suǒ】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逾期未【wèi】报到、未请假者将【jiāng】按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于我校规定的正常【cháng】报到截止日【rì】期以后20日内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做退【tuì】档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校【xiào】按【àn】照国家【jiā】规定对其进行入【rù】学资格审查复【fù】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xué】籍电子注【zhù】册,即【jí】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nòng】虚作假、徇私舞【wǔ】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xué】资格,予【yǔ】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确需住【zhù】院治疗的【de】新生【shēng】(学【xué】生必须提【tí】供二级甲等及以【yǐ】上医院【yuàn】诊【zhěn】断证【zhèng】明),由本人【rén】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liú】入学资【zī】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tiáo】  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二十九条【tiáo】  学校办学地点【diǎn】:陕西省【shěng】西【xī】安市东仪路【lù】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guī】章【zhāng】、规【guī】范【fàn】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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