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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9:30:41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章程,主【zhǔ】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68

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外北环路1号

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dū】机【jī】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yán】格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chéng】”。

第七条 学【xué】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厅【tīng】高【gāo】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gāo】职单【dān】招工【gōng】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定。

第【dì】八条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fù】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xiǎo】组【zǔ】,全程监督【dū】高职单招录取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dān】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类和【hé】中职类,招生专业及【jí】计划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shí】条 医学类【lèi】和护理类专业对色觉异常II度(俗称【chēng】色盲)考生【shēng】不【bú】予录取【qǔ】。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组【zǔ】织【zhī】下【xià】进行,执行“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dū】”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shěng】规定加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de】投【tóu】档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第十【shí】三条  对进档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安排【pái】,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数级【jí】差。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按四川【chuān】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jìn】行录取【qǔ】。

第十四条 录【lù】取【qǔ】专业时,考生所报【bào】专业志愿无法满足【zú】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lù】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qiú】,执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lù】取资格的已【yǐ】投档考【kǎo】生,考【kǎo】生须在2024年4月10日【rì】17:9-21月12日12:00前亲自到我校招生处办理并提交《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原件(内【nèi】容包【bāo】含姓【xìng】名、考【kǎo】生号、身份【fèn】证号、联【lián】系电话、放弃录取【qǔ】原因、考生签字并按手印【yìn】、考生手持身份证【zhèng】照片)等【děng】材料,逾期不再接受【shòu】放弃【qì】录取【qǔ】申【shēn】请。联【lián】系电话:15184468730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cái】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zhèng】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hé】代收费按照规【guī】定【dìng】的项目,坚持【chí】学生自愿、不得营利【lì】的原则收取。

第【dì】十【shí】八【bā】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shì】务厅等部【bù】门有关政策【cè】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qǔ】后【hòu】,持录取【qǔ】通知书,按【àn】我校【xiào】有【yǒu】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qǐng】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lì】等【děng】正当事由外,视为【wéi】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hòu】,学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zuò】。凡复查不合格的【de】新生,将按【àn】照有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外北环路1号

邮政编码:643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3-5843998

学校网址:https://www.zgzyjsxy.com

第二十【shí】一条  本章【zhāng】程由自贡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