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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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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泸州医【yī】疗器【qì】械职业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dìng】、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三条【tiáo】 学校【xiào】全【quán】称:泸州医疗器械【xiè】职业学院【yuàn】;国标代码:14732;学【xué】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tiáo】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zhí】);办学类【lèi】型:民办【bàn】 ;颁发【fā】学【xué】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wǔ】条 办学【xué】地点【diǎn】:四川省泸州市【shì】纳溪区护国大【dà】道800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原则,健全自【zì】我约束、社【shè】会【huì】监督【dū】机制,强化【huà】招【zhāo】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gōng】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fù】责【zé】全【quán】面贯【guàn】彻【chè】落实【shí】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jiāo】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gōng】作方案【àn】,执行有【yǒu】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定。

第【dì】八条【tiáo】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jiān】察部【bù】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jì】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pǔ】高类和中职【zhí】类,招【zhāo】生专【zhuān】业及计划【huá】以省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tiáo】 医学类和药学类专【zhuān】业【yè】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chēng】色【sè】盲)考生不予录取【qǔ】。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gōng】作在【zài】四川省教育【yù】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dū】”的录【lù】取原【yuán】则。

第十【shí】二条【tiáo】 学校认【rèn】可四川省规定加【jiā】分政策【cè】,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dàng】成绩【jì】进行录取。

第十【shí】三条  对【duì】进【jìn】档考【kǎo】生的【de】专业安排,实【shí】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jìn】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dàng】成绩【jì】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dān】招同【tóng】分排序规则进行【háng】录取【qǔ】。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lù】满专业【yè】;对不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作退【tuì】档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的要【yào】求,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zī】格的已投档【dàng】考生【shēng】,须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包含【hán】姓名【míng】、考生号、身份【fèn】证号【hào】、联系电话、本人签【qiān】字并按【àn】手印等)发给学【xué】校招就处。联系【xì】电话:0830-8957666,8957888。邮箱:519716934@qq.com;放弃录取【qǔ】申请【qǐng】表可在【zài】学校官【guān】网下【xià】载。

按照《四【sì】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kǎo】试委【wěi】员会 四川省教育【yù】厅关【guān】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实施【shī】办法>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miǎn】试【shì】生,且【qiě】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yè】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zhèng】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yuàn】、不【bú】得营利的【de】原【yuán】则收取【qǔ】。

第十八条【tiáo】 资助办法【fǎ】:学生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mù】和资【zī】助标准严格【gé】按照【zhào】教育部【bù】、财政部【bù】、省教育厅【tīng】、省财【cái】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shēng】被【bèi】录取后,持【chí】录取通知书【shū】,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qǐng】假或【huò】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bú】可抗【kàng】力等正【zhèng】当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chá】工【gōng】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yǒu】关招生规定进行处【chù】理【lǐ】,直【zhí】至【zhì】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邮政编码:6463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8957666、8957888

学校网址:http://www.lzylqx.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