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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山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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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山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dà】家【jiā】整【zhěng】理【lǐ】的是2024年泰山科技学院高职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4年高职(专【zhuān】科)单独考试招【zhāo】生和高职【zhí】(专【zhuān】科)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hé】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现【xiàn】根【gēn】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kē】)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通知》(鲁教学【xué】函〔2023〕28号【hào】)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一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泰山科技学院【yuàn】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dú】考【kǎo】试招【zhāo】生(以下简称【chēng】单【dān】独招生)和高职【zhí】(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chēng】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本着公【gōng】平【píng】、公正、公开【kāi】的原则【zé】,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zhì】,择优录取。

第三条【tiáo】  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接受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mén】、新闻媒【méi】体、考生和【hé】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6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chéng】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de】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加【jiā】强【qiáng】对考试【shì】工作的【de】组织领导。领【lǐng】导【dǎo】小【xiǎo】组【zǔ】下【xià】设考试考【kǎo】务组、计划【huá】组、录检组、信息安全组、宣传外联组、咨【zī】询服务组、安全及后【hòu】勤保【bǎo】障组、财务组、监【jiān】督【dū】投【tóu】诉【sù】处理组。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àn】,明确【què】责任,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第八条 学【xué】校选派原则性强【qiáng】、政策性强、作风正【zhèng】派、工作【zuò】认真、责任心强的教【jiāo】师和【hé】管理人员参加【jiā】考试工作,凡有【yǒu】直系亲【qīn】属当【dāng】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qǔ】工作。

第九条  学【xué】校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hé】评价招生【shēng】工作实行【háng】“考录分离”的原则,健【jiàn】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对招【zhāo】生工作【zuò】实施【shī】监督并面【miàn】向社会公布申诉渠道,自【zì】觉接受社【shè】会、考【kǎo】生及家长的监督,保证【zhèng】考试各环节【jiē】公平、公【gōng】正、透【tòu】明。

监督及申诉电话:0538-6369001

监督及申诉电子邮箱:tskjxy@tskjxy.edu.cn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tiáo】  我校2024年单独【dú】招【zhāo】生【shēng】和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计划为11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450人(含【hán】退役士兵类【lèi】50人),综合评【píng】价招生计划【huá】700人。

第【dì】十一【yī】条  各类拟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zhǔn】,在学校官【guān】方网站【zhàn】另行公布。录取【qǔ】过【guò】程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情况【kuàng】,招生计划在招生类【lèi】别和专业间调【diào】剂【jì】使用。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2024年单独招生【shēng】面【miàn】向我省中等职【zhí】业学校应【yīng】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jù】有同等学力;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面向我省2024年【nián】普通高中应【yīng】届【jiè】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报名【míng】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huò】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

第十四条  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参加【jiā】单独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生须于9-21—9-21,在【zài】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zé】“13624泰山科【kē】技学院”选报专业【yè】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最多【duō】选报3个专业,选报专业对【duì】应的专【zhuān】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lèi】别一致,按所报第【d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参加单独【dú】招生或综合【hé】评价招生考【kǎo】试的考生还【hái】须【xū】到【dào】报【bào】名【míng】高【gāo】校官方【fāng】网站缴纳文化素质【zhì】考试等【děng】相关【guān】费用【yòng】。

(三)报名考试费

我校【xiào】2024年单独【dú】招【zhāo】生与【yǔ】综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考试费按照【zhào】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yào】求【qiú】收【shōu】取。缴费方式见我校《2024年【nián】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实施方案》。

(四)考试时间与考试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nián】高职(专【zhuān】科)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hé】评价招【zhāo】生【shēng】考试实施方案》。

(五)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shēng】考试采取【qǔ】线【xiàn】下测试的方式。

第【dì】十五条  考生需【xū】在报名【míng】的县【xiàn】(市、区【qū】)招生办公室指【zhǐ】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tǐ】健康并符【fú】合《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hé】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wán】整将影响考生【shēng】后续录【lù】取信息报【bào】送并无【wú】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新生入校后【hòu】,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zhī】的身体【tǐ】健康状况复查【chá】,因弄虚【xū】作【zuò】假导致体检【jiǎn】结论与其本人【rén】身体状况【kuàng】不符者【zhě】,将按照有【yǒu】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wén】化素质+专业技能【néng】”的【de】考【kǎo】试【shì】方式(退役【yì】士兵考生【shēng】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jì】230分,文化素质考试【shì】成绩200分,均以【yǐ】原始成绩计【jì】入总分。

1.文化【huà】素质【zhì】考试。文【wén】化【huà】素【sù】质【zhì】考试时间安排在9-21—9-21,具体考【kǎo】试方式和时间详见我校《2024年高【gāo】职(专科【kē】)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fāng】案》。

2.专业技能测试【shì】。专业技能测【cè】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shēng】参加【jiā】由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组织的春【chūn】季高考【kǎo】统一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shēng】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chéng】绩由招生院校认【rèn】可,按考生实际得【dé】分【fèn】计入总分。

3.单【dān】独招生的【de】退【tuì】役士兵考【kǎo】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素【sù】质测试时间为9-21—9-21,具体测试【shì】方式和时【shí】间【jiān】详见我校《2024年高职【zhí】(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shí】施方案》。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根【gēn】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gāo】中综【zōng】合【hé】素质评价信息进行【háng】评议赋分。

2.素质测试【shì】时间安排在9-21—9-21,具体【tǐ】考试方式和【hé】时间【jiān】详【xiáng】见我校《2024年【nián】高职(专科)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试前三【sān】天登录学校官网,进入考【kǎo】试系统自行打【dǎ】印准考证【zhèng】。 学校官【guān】网地址:https://www.tskjxy.edu.cn/。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考试办法

(一)考前准备

考生需在【zài】考前到达考试所在地,自行准备好准考证、有效期内【nèi】的居民身份证原【yuán】件【jiàn】和必要【yào】的考试用具(如【rú】:黑色签【qiān】字笔、铅笔【bǐ】、橡皮等)。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bàn】理【lǐ】中的【de】考【kǎo】生【shēng】,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入【rù】场。严禁将手机【jī】等【děng】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bèi】、具有发送【sòng】和接【jiē】收【shōu】信息功能的【de】设备、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

(二)考试

考生需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生在考试前均需仔细阅读我【wǒ】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shēng】考试流【liú】程须知》,按照要求规范答题。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我校严格【gé】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jiāo】育【yù】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kǎo】生的【de】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zé】优录【lù】取。考【kǎo】生必【bì】须【xū】参加学校校测(文化素质考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shēng】(除退【tuì】役士兵外)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huà】素【sù】质考试和专【zhuān】业技能测【cè】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总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单独招生【shēng】考生【shēng】按【àn】文化【huà】素质考【kǎo】试成绩排序。

(三)单独【dú】招生退役士兵考生【shēng】录取:根据【jù】素【sù】质测试【shì】或【huò】面【miàn】试成绩由高【gāo】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校【xiào】组【zǔ】织有关专家、教师【shī】等专业人员,按【àn】照考【kǎo】生高中【zhōng】阶段综合素质评【píng】价体系和办法【fǎ】,对考生的高中阶【jiē】段学生综【zōng】合【hé】素质档【dàng】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yì】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sù】质情【qíng】况做出客【kè】观评【píng】价并形成考生【shēng】的综合素质评价成【chéng】绩【jì】。考生综合成绩【jì】由【yóu】考生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成绩和学校测试成绩构成,学校依据考生【shēng】综合成绩从高分【fèn】往低分录取。综合【hé】成绩相同时,按【àn】照学【xué】校的素质测【cè】试成绩排序。

(五)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dì】二十条 在校期【qī】间参加【jiā】全国及全省职业【yè】院校技能大【dà】赛获得【dé】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zhōng】等职业【yè】学校【xiào】的【de】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jí】工【gōng】及【jí】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xiàn】级以上劳动模【mó】范【fàn】(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zhí】业教育学历的人员,可直接向学【xué】校提出免试【shì】申请。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公示

(一)学【xué】校招生【shēng】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工作领【lǐng】导小组审核、批【pī】准。

(二)9-21前【qián】在学校【xiào】招生网公示预录取【qǔ】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kǎo】生,学校将【jiāng】于9-21前报省教【jiāo】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院审批【pī】。根据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qǔ】通知书。

(三)考生本人【rén】对成绩如【rú】有【yǒu】疑问,可【kě】按规定向我【wǒ】校提出成【chéng】绩复核申请。

第二十二条【tiáo】  根据省教【jiāo】育厅【tīng】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校【xiào】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录【lù】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加后续的【de】春季【jì】、夏季【jì】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bèi】录取的考生,不受此限【xiàn】制【zhì】。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dì】二十【shí】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guī】定,根据当地经【jīng】济社会发【fā】展【zhǎn】水平、办学【xué】成本等【děng】情况确定收费【fèi】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四【sì】条  学校通过奖【jiǎng】、助【zhù】、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zhù】方式帮【bāng】助学生完成学业【y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qǐng】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绿【lǜ】色【sè】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zī】助项【xiàng】目。资【zī】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xiào】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qíng】况,按照【zhào】省财政【zhèng】厅、省教【jiāo】育厅等5部门《山【shān】东省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shí】五【wǔ】条  新生入校【xiào】后【hòu】,学校将在3个月内【nèi】按有【yǒu】关规定对【duì】学生【shēng】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zuò】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wéi】,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yǔ】注册学籍。

第二十【shí】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zhě】颁发国【guó】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zhuān】科学历证书,并进入中【zhōng】国高【gāo】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xī】网(学信网【wǎng】)学【xué】历查询系统。颁【bān】发学【xué】历证书【shū】的学校名称为:泰山科技学【xué】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yǒu】关文件规【guī】定不一【yī】致,则按【àn】教育部【bù】及上【shàng】级【jí】有关文件规定执行【háng】。

第【dì】二十八条  我【wǒ】校不委托任何机【jī】构和个【gè】人【rén】办理【lǐ】招生相关事宜【yí】。对以我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rén】,我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教务处电话:0538-6361059、6361232

招生处电【diàn】话:0538-6305003、6305004、6305005

学校网址:https://www.tskjxy.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邮    编:2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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