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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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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shì】2024年广安【ān】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单招【zhāo】简【jiǎn】章,主要包含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贯【guàn】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14

主管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滨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奎阁校区(医学院):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庙路东段1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原则【zé】,健全自我【wǒ】约束、社【shè】会监督机【jī】制【zhì】,强【qiáng】化招考行为【wéi】规范【fàn】,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就业、教务考试、纪【jì】检监察【chá】、财务后【hòu】勤、学生管理【lǐ】(医务)、安全【quán】保卫、校企合作【zuò】等【děng】工【gōng】作【zuò】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学【xué】院和相【xiàng】关职能部门负责【zé】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全【quán】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zhāo】的相【xiàng】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dìng】学校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工【gōng】作方【fāng】案,执【zhí】行有【yǒu】关招生工【gōng】作的决【jué】定。

第八条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de】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qǔ】工【gōng】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de】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zhōng】职【zhí】类【lèi】,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yuàn】公【gōng】布【bù】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gōng】作【zuò】在四川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dū】”的【de】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认可【kě】四川【chuān】省【shěng】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成的【de】投【tóu】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èr】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shù】优【yōu】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zhuān】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差【chà】。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de】高职单【dān】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lù】取【qǔ】。

第十三条 录【lù】取专业时,考生【shēng】所【suǒ】报专【zhuān】业志愿【yuàn】无法【fǎ】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者,作退档处【chù】理。

第【dì】十四【sì】条【tiáo】 对考生身【shēn】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拟录取【qǔ】考生若要放弃【qì】录取,则应在4月12日12:00前将【jiāng】退档申请写在【zài】身份证复印件【jiàn】上(学生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印【yìn】在【zài】同一页)并经监护人及【jí】本【běn】人签字、按【àn】上指纹扫描后发【fā】送到我校【xiào】招生就业【yè】处邮箱(gazyzsb@163.com)并电话确认【rèn】,或到我校招生就【jiù】业处现场【chǎng】办理【lǐ】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lǐ】。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按照【zhào】《四川【chuān】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yuán】会 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guān】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de】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nián】高职【zhí】单【dān】招招【zhāo】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shēn】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nián】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yào】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shěng】发展【zhǎn】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zhèng】策执行【háng】。服务性【xìng】收费和代收费【fèi】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shēng】自愿、不得营【yíng】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资助办法【fǎ】:学生的国家教育资【zī】助项目【mù】和【hé】资助标准【zhǔn】严格按照【zhào】教育部、财政部、省教【jiāo】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rén】事务厅等部门有关【guān】政策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八【b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bàn】理入【rù】学【xué】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事由外,视为【wéi】自愿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hòu】,学【xué】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zhào】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邮政编码:638000

招生咨【zī】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兼【jiān】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avtc.cn

学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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