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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9:21:28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bù】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三【sān】条 学校名称:西昌民族【zú】幼儿【ér】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dài】码【mǎ】:14629;主管部【bù】门: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凉山州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xué】校【xiào】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xíng】:公办;颁发学历【lì】证书的学校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 办【bàn】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níng】镇园丁【dīng】路1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则,健【jiàn】全【quán】自【zì】我约束、社会监督【dū】机制,强化【huà】招考行为规范【fàn】,严【yán】格实【shí】施招生“阳光工【gōng】程”。

第【d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dān】招工【gōng】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miàn】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cè】、办法【fǎ】及要求,研究【jiū】制【zhì】定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方案,执行有【yǒu】关招生【shēng】工作的决定【dìng】。

第【dì】八条 学校成立【lì】由纪检监【jiān】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纪检【jiǎn】监督小组【zǔ】,全【quán】程监督高职【zhí】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校的高职单【dān】招计【jì】划包括普高类【lèi】和【hé】中职类,招生【shēng】专业及【jí】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bù】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xiào】负【fù】责、招办监督【dū】”的【de】录取【qǔ】原则。

第【dì】十一条 学校认可【kě】四川省规【guī】定加分政策,依【yī】据加分【fèn】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háng】录【lù】取。

第十二条 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ān】排,实【shí】行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qǔ】,专【zhuān】业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投【tóu】档【dàng】成绩【jì】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gāo】职单招同【tóng】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录取专业【yè】时,考生【shēng】所报专业【yè】志【zhì】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者,作【zuò】退档处【chù】理。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yǒu】关补【bǔ】充规定,考生【shēng】被【bèi】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bú】符【fú】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jiāng】取消其录取资格,建议【yì】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bào】专业志愿。有色【sè】觉异常(俗【sú】称色弱【ruò】)以【yǐ】及色觉异常II度(俗【sú】称色盲)的考生,不【bú】能录取到学【xué】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色觉异常【cháng】Ⅱ度【dù】(色盲)的考【kǎo】生将不能录取到美【měi】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专业【yè】。

第十【shí】五【wǔ】条 考生在4月10日17:00 后,登录【lù】四川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人投档情况。

拟申请放弃录取【qǔ】资格的【de】已投档【dàng】考生,须【xū】在4月12日12:0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自【zì】愿放弃录取【qǔ】资格申【shēn】请书(申【shēn】请书【shū】须考生及家长签字【zì】并捺【nà】手印),交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或扫描至【zhì】指定【dìng】邮箱(邮箱【xiāng】地址:826291553@qq.com)办理相关【guān】手续,逾期不再受【shòu】理。未办理本【běn】次放弃录取资【zī】格申请手续的考【kǎo】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因考【kǎo】生放弃录取资【zī】格【gé】而【ér】产生的缺【quē】额,学校不再【zài】递【dì】补录取。考生被学校【xiào】正【zhèng】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

第十六条  按【àn】照《四【sì】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kǎo】试委【wěi】员会 四川省教育【yù】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实施办【bàn】法>的通知【zhī】》(川招考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qiě】申请考生须符合【hé】学校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shēng】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xiǔ】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wù】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fèi】按照规定的项【xiàng】目,坚【jiān】持学【xué】生自愿【yuàn】、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dì】十【shí】八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xiàng】目和资助标准,严【yán】格按照教【jiāo】育部、财政部、省教【jiāo】育【yù】厅、省财【cái】政厅、省【shěng】退役军人事【shì】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新生入学须知有【yǒu】关要求和规定【dìng】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wèi】经请【qǐng】假【jiǎ】或请【qǐng】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yóu】外【wài】,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复【fù】查工作。凡【fán】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àn】照有关招生规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rù】学资格【gé】。

第二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生咨询电话:0834--6993870/6955737

纪检监督电话:0834--8603588

学校网址:https://www.xcmzyz.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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