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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9:26:0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de】是2024年阿坝职业学【xué】院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阿坝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法》以及【jí】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一)学校全称:阿坝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647;在川招生代码:5788

(三)主管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二)颁【bān】发学历【lì】证书的【de】学【xué】校名称:阿坝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quán】日【rì】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茂县校区和马尔康校区。

茂县校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马尔康校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762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作坚持【chí】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yuē】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zhāo】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zhāo】生【shēng】“阳【yáng】光工程【chéng】”。

第七条 学校成立【lì】高职单招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zé】全面贯彻【chè】落实四川【chuān】省招【zhāo】考委、四川省【shěng】教育厅【tīng】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fǎ】及要求,研【yán】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de】决定【dìng】。

第【dì】八条 学【xué】校成立由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jiān】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zhí】单【dān】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lèi】,招生专业及计【jì】划【huá】以【yǐ】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xià】进行,执行【háng】“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录【lù】取原则【zé】。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shěng】规定加【jiā】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fèn】以后形成的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条  对进【jìn】档【dàng】考生的专业【yè】安【ān】排,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专【zhuān】业志愿之【zhī】间不【bú】设【shè】分数级差。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shěng】确定的高职单招同【tóng】分排【pái】序规则进【jìn】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lù】取专【zhuān】业【yè】时,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yuàn】无法【fǎ】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jì】到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dì】十四条【tiáo】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鉴于医疗卫生服务【wù】工作的特殊性,我院【yuàn】对【duì】色弱【ruò】、色【sè】盲【máng】等不【bú】符合报【bào】考医学类专业的考【kǎo】生均【jun1】不予录取。护理专【zhuān】业【yè】建议【yì】女生身高1.58米【mǐ】以上【shàng】,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任【rèn】何一眼矫正到4.8镜【jìng】片度数大【dà】于800度的、一眼【yǎn】失明【míng】另一眼矫【jiǎo】正到【dào】4.8镜片度数【shù】大于400度的、两耳听【tīng】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ěr】全聋的、斜视【shì】大于25度、嗅觉迟钝、口吃者、肢【zhī】体残【cán】疾、脑瘫【tān】等以上疾病不宜【yí】报考医学类专业,我院建议【yì】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考虑。

拟申请放弃录取【qǔ】资【zī】格【gé】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通过【guò】邮箱(abvczjc@163.com)向【xiàng】我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shēn】请(含【hán】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共同【tóng】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shēng】的身【shēn】份【fèn】证正反面复印【yìn】件)后,方可办【bàn】理【lǐ】放弃录取资格手续,否则视为同意我院录【lù】取。因【yīn】自【zì】愿放弃录【lù】取、违【wéi】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再【zài】进行【háng】递【dì】补。

第【d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高【gāo】等教育招生考【kǎo】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tīng】关于印发【fā】<四川省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dú】考试招【zhāo】生【shēng】实施【shī】办【bàn】法>的通【tōng】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xiào】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fú】合【hé】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zhǔn】严【yán】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shì】场监管局【jú】有关政【zhèng】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yuán】则收【shōu】取。

第十八条【tiáo】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zī】助标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bù】、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yì】军人事务【wù】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lù】取【qǔ】通知书【shū】,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dào】校办理【lǐ】入学手续【xù】。未经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yuàn】放弃入【rù】学资格。新生入【rù】校【xiào】后,统【tǒng】一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hé】格的【de】新【xīn】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zhì】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邮政编码:623200

招生咨询电话:0837-7427650

学校网址:https://www.abv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