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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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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gēn】据【jù】《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有【yǒu】关法【fǎ】律【lǜ】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通知》的规【guī】定,特制定【dìng】贵【guì】州电子信息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zhāo】生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的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作【zuò】。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zhōu】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目【mù】前在校【xiào】学生11000余人,学【xué】院设有“八系两部”共【gòng】25个专业【yè】,师资力量雄厚【hòu】,教育教学【xué】水平先进,人才培养质【zhì】量突出【chū】,综合实【shí】力【lì】强,被教育【yù】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quán】国现【xiàn】代学徒制试【shì】点学校;连续【xù】四年【nián】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获奖【jiǎng】数排名全【quán】国【guó】前20强,培【péi】养的毕业生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一直【zhí】位于全省前列【liè】,是全国职业【yè】指导【dǎo】工作【zuò】先进学校,是贵州省双高建设学【xué】校【xiào】、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yuàn】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shēng】计划详见省招生【shēng】考试院公布的【de】2024年贵州【zhōu】省【shěng】高【gāo】职(专科)分类考【kǎo】试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其他要求
高中毕业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5033500
高中毕业生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3633500
高中毕业生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1433500
高中毕业生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1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3软件技术8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5大数据技术3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7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2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1133500
高中毕业生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301现代通信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5233500
高中毕业生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033500
高中毕业生530701电子商务2933500
高中毕业生530302大数据与会计2433500
高中毕业生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433500
高中毕业生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533500
高中毕业生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7233500
高中毕业生550113广告艺术设计3237000
高中毕业生560206影视动画2633500
高中毕业生43010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033500
高中毕业生4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2033500
高中毕业生440501工程造价2633500
高中毕业生440301建筑工程技术45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7433500
中职毕业生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53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21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21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3软件技术90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5大数据技术44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7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28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2233500
中职毕业生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733500
中职毕业生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633500
中职毕业生510301现代通信技术36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7633500
中职毕业生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033500
中职毕业生530701电子商务5833500
中职毕业生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633500
中职毕业生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633500
中职毕业生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433500
中职毕业生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10833500
中职毕业生550113广告艺术设计4837000
中职毕业生560206影视动画4333500
中职毕业生43010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10533500
中职毕业生4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9033500
中职毕业生440501工程造价3933500
中职毕业生440301建筑工程技术12133500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de】2013年(含)以【yǐ】后【hòu】毕业的往届高中毕【bì】业生,其中往【wǎng】届高中毕业生学【xué】业水【shuǐ】平考试须完【wán】成11门课程考【kǎo】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huà】素质评价使【shǐ】用普通【tōng】高【gāo】中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kǎo】试,每个【gè】科目须达到合【hé】格,可领【lǐng】取高中毕业证书)。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zhuān】项类:退【tuì】役士兵、农【nóng】民工、下【xià】岗失业人员、高【gāo】素质【zhì】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四)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品德和【hé】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jiāo】育【yù】部、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高中毕业生【shēng】和中职【zhí】毕业生按【àn】照《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xiào】招生考试报名工作【zuò】的【de】通知》(黔招委〔2023〕21 号)执行。

2. 退【tuì】役军【jun1】人【rén】、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yè】员工、高素质农【nóng】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míng】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zhī】,免【miǎn】收报名考试费【fèi】。现场报名时须提【tí】供本人身【shēn】份证原件、学历证明【míng】(高【gāo】级【jí】中等教育学【xué】校毕【bì】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退【tuì】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等【děng】相关【guān】证明材料【liào】在我院【yuàn】进行初【chū】审登记【jì】并【bìng】办理报名手【shǒu】续。

(2)农民工【gōng】须持本【běn】人户口簿、在【zài】黔务工6 个月及【jí】以上【shàng】(应【yīng】提【tí】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lǎo】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gōng】证明)相【xiàng】关证明材料在我院【yuàn】办理报名【míng】手续。

(3)下岗失【shī】业人员【yuán】按规定办理失【shī】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zài】我院办【bàn】理报名【míng】手续。

(4)企【qǐ】业员工须持【chí】在黔务工6 个月及以【yǐ】上(应【yīng】提供【gòng】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nà】基本养老保【bǎo】险或基本医疗保险【xiǎn】等在【zài】黔务【wù】工证明)在我院办理【lǐ】报名手续。原【yuán】则上由我省企【qǐ】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tí】出报名需求【qiú】。

(5)高素质农民、基层【céng】农技人【rén】员【yuán】须按农业【yè】农【nóng】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gòng】证明材【cái】料前往我院【yuàn】办理报名手续。

第九条志愿填报

1.第一次填报【bào】:2024 年3 月【yuè】11 日09:00 至3 月17日17:00,凡符【fú】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lù】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gēn】据省招【zhāo】生考试【shì】院公布的【de】《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专业目【mù】录》和【hé】招生院校的《招生【shēng】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最多六个【gè】专【zhuān】业志【zhì】愿。

2.第二次填【tián】报:2024 年 4 月2 日09:00 至4 月8日【rì】17:00,凡符【fú】合报考【kǎo】条【tiáo】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shěng】招生考试院网【wǎng】站,根据省招【zhāo】生考试【shì】院公布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专业缺额情况和招【zhāo】生院【yuàn】校的招【zhāo】生章【zhāng】程填报一所【suǒ】院【yuàn】校的专业志愿【yuàn】。

第十条评价方式

对象科目日期时间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9-21上午9:00—11:30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yè】人员【yuán】、企业员工、高素【sù】质【zhì】农民和基【jī】层农技人员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sù】质评【píng】价【jià】使用学业水平【píng】考【kǎo】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guān】规定: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须【xū】完成11门【mén】课程考【kǎo】试【shì】,考【kǎo】试成绩8门课【kè】程达到【dào】C等及以上,应届高【gāo】中毕业生文化【huà】素【sù】质评价【jià】使用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chéng】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试,每【měi】个科目须达【dá】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达到此条【tiáo】件高中毕【bì】业生可以【yǐ】参【cān】加我【wǒ】院【yuàn】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àn】“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jì】总和×40%+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60%”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qǔ】。

2.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需参加由【yóu】考【kǎo】试院【yuàn】统一命题、评卷,各市州招办【bàn】组织文化综合考试,文化【huà】综合包【bāo】含语【yǔ】文、数学、英语的【de】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kǎo】高职(专科【kē】)院校分【fèn】类考试文化综【zōng】合考【kǎo】试说明》要求【qiú】执行【háng】。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àn】“文化【huà】综【zōng】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qǔ】。

3. 专项类【lèi】考生对于符合初【chū】审【shěn】条【tiáo】件并报【bào】名的退役【yì】军人【rén】、农【nóng】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qǐ】业员工、高素质农【nóng】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dìng】的时间参【cān】加【jiā】由高职【zhí】(专科)招【zhāo】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xiàng】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xìng】测试,依据测【cè】试【shì】成绩录取,成绩【jì】按满分100 分计算。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1.学校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德【dé】智体【tǐ】全面考核【hé】、择优录取【qǔ】”的原【yuán】则,将进档考生按【àn】“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yuàn】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录满该专业计【jì】划为止,如第一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yuàn】计划未【wèi】满,再从第二专业志愿考【kǎo】生中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以此类【lèi】推。考生所有【yǒu】专【zhuān】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cóng】专业调剂,可调【diào】剂录取到计划未【wèi】满【mǎn】的专业;如不【bú】服从专业【yè】调剂,将予以退档。

2.在分值相当的情况【kuàng】下【xià】,优先【xiān】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shēng】干部。3.分类考试【shì】录【lù】取的考生在【zài】招【zhāo】生性质、培【péi】养模式、毕业证【zhèng】书发【fā】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kǎo】录取的新生相同。4.中【zhōng】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教【jiāo】育部牵【qiān】头举办的【de】全国技【jì】能大赛三等【děng】奖及以上、教育厅【tīng】牵头举办【bàn】的省级技能【néng】大赛二等奖及以【yǐ】上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xiàng】近专【zhuān】业。获奖材料需经【jīng】省教【jiāo】育【yù】厅组织审核。5.对获得三等功及以【yǐ】上奖励的退役【yì】军人,由高职(专【zhuān】科)招生院【yuàn】校按【àn】照程序考核公示【shì】后【hòu】予以免【miǎn】试录取。

第十二条经学校【xiào】公示确【què】认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cān】加2024年全【quán】国普【pǔ】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在校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品【pǐn】学兼【jiān】优【yōu】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十【shí】五【wǔ】条在校【xiào】生根据【jù】评【píng】定,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xiào】学【xué】生【shēng】可享【xiǎng】受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yuán】/年。全日制【zhì】在校退役【yì】士兵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nián】。贵州省脱贫家庭【tíng】学生(原建档【dàng】立卡户【hù】),免学费3500元/年,发放扶贫专【zhuān】项助学金【jīn】1000元/年,同时优先享受国家助【zhù】学金【jīn】。

第十【shí】六条  退役军人、农民【mín】工、下岗【gǎng】失业人【rén】员【yuán】、企业员工、高素质【zhì】农民和【hé】基层农技人【rén】员相关【guān】奖助学金、学【xué】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zhí】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内【nèi】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xué】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xué】历【lì】电子注册【cè】的贵州电子【zǐ】信息【xī】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专科毕业证【zhèng】书,并以此具【jù】印【yìn】。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电  话【huà】:0855-8230888、8225034

网  址:https://www.gzeic.com            https://www.gzeic.edu.cn/

详【xiáng】细【xì】地址【zhǐ】: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邮  编【biān】:5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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