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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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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guān】法律法【fǎ】规【guī】,以及《省【shěng】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gāo】职(专科【k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的【de】规定,特制定【dìng】贵州城【chéng】市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shì】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通高【gāo】等教育的分类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zhōu】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bèi】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pǔ】通高校。学校坐【zuò】落于风【fēng】景秀丽【lì】的【de】花【huā】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445亩,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目前已为【wéi】社会【huì】输送5万余名高素质【zhì】技术技能人【rén】才。办【bàn】学【xué】23年【nián】以来,学校【xiào】坚持以新【xīn】时代中【zhōng】国特色【sè】社【shè】会主义思想为【wéi】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jiāo】育方针【zhēn】,坚持社【shè】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dé】树人根【gēn】本任【rèn】务,坚持【chí】产【chǎn】教融合,校企合作【zuò】,以【yǐ】促进就业和服【fú】务【wù】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加【jiā】快建设特色鲜明【míng】、多学【xué】科专业协调发展的【de】高水【shuǐ】平【píng】职业【yè】大学,推进职业教【jiāo】育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处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jì】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gōng】布的2024年【nián】贵州省【shěng】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zhāo】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sān】)专项类:我省下岗失业人【rén】员、高素【sù】质农民、企业员工和【hé】基【jī】层【céng】农技【jì】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tián】报时间【jiān】:2024年3月【yuè】11日【rì】09:00至【zhì】3月【yuè】17日17:00,凡符合【hé】报考条件的考【kǎo】生,须登【dēng】录省招生考试院【yuàn】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zhuān】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tián】报我【wǒ】校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èr】)征【zhēng】集志愿时间【jiān】: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yuè】8日17:00,凡符合报【bào】考【kǎo】条件【jiàn】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shěng】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de】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zhuān】业缺额【é】情况【kuàng】和我校的【de】招生【shēng】章程【chéng】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二)评价方式

1.普【pǔ】通高中毕业生实【shí】行【háng】“文化素质+职业技【jì】能适应【yīng】性测【cè】试”的评价方式。

2.中职【zhí】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cè】试【shì】”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kǎo】试全省【shěng】统考,省招生考【kǎo】试院负责命题和【hé】评【píng】卷。各市(州【zhōu】)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zhī】考试。我校【xiào】负责【zé】组织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并根据文化综【zōng】合考试成【chéng】绩【jì】和【hé】职业技能测试【shì】成绩【jì】择优录取。

3.对于符合【hé】初审【shěn】条件【jiàn】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gāo】素质农民和基层农【nóng】技人员实行“职业技能适应【yīng】性【xìng】测试”的评【píng】价方式。

4.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yīng】选择所学专【zhuān】业相同或相近【jìn】的专业,录取【qǔ】时原则上可使用第【d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5.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de】方式进行【háng】,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cóng】事该职业的基础潜【qián】能【néng】和职业倾【qīng】向,不【bú】进行文化【huà】考【kǎo】试。普通【tōng】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huà】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cè】试【shì】”成绩组成,中职毕【bì】业【yè】生的成绩由“文【wén】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具体原则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二)按照考试最终【zhōng】成【chéng】绩及【jí】专业报考要求,在【zài】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中,根【gēn】据总成【chéng】绩和专【zhuān】业特【tè】色择优录【lù】取。

(三)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四)对在校期【qī】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bàn】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yǐ】上、教育厅【tīng】牵头举【jǔ】办的【de】贵州职业院【yuàn】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jí】以上【shàng】的中职【zhí】生【shēng】可免【miǎn】试报读【dú】对口或相近专业。

(五)我校于【yú】9-21前将【jiāng】分类考试招生【shēng】拟录取名册上报【bào】省招生考【kǎo】试院【yuàn】审核,并通过省【shěng】招生考【kǎo】试【shì】院网【wǎng】站(网址:www.zsksy.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同时我【wǒ】校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wǎng】站上【shàng】公示的【de】名单在【zài】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gōng】示确认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参【cān】加2024年【nián】全国普通高【gāo】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dì】十二条 收费标准【zhǔn】: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dēng】记、学校公示后【hòu】的【de】项目【mù】及标【biāo】准执【zhí】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贫困生每年可申请人均3300元国家助学金。

(三)部分享【xiǎng】受贵州省巩固拓展【zhǎn】脱贫攻【gōng】坚【jiān】成果资【zī】助的 学生可减免3500元/年【nián】学费入学,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八章 学历证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jiāo】学【xué】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bì】业【yè】要求,发给国家【jiā】承【chéng】认学历的【de】、经教育部学籍、学历【lì】电子注册的贵【guì】州城市职业【yè】学院【yuàn】专【zhuān】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yìn】。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308090   88308091

传      真:0851-88308089

学校网址:http://www.gzcsxy.cn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