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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6:42:1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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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教【jiāo】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děng】教育的高【gāo】职(专科)层【céng】次招生工【gōng】作【zuò】。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xué】校简介:贵州【zhōu】城市职业学【xué】院是经贵州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设立,教【jiāo】育部【bù】备案【àn】、纳【nà】入国家【jiā】计划内统一【yī】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xué】校坐落在【zài】风景秀丽的【de】花【huā】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445亩【mǔ】,现有在【zài】校生12000余人,目前已为【wéi】社会输送5万余名【míng】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学23年以来,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zhǔ】义思想为【wéi】指导,全【quán】面【miàn】贯彻党的【de】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zhǔ】义办学方【fāng】向,落【luò】实立德【dé】树【shù】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hé】,校企合【hé】作,以促进就业和服务【wù】地【dì】方经【jīng】济【jì】发展为【wéi】宗旨;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shuǐ】平职【zhí】业大学,推进职业【yè】教【jiāo】育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chéng】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下设【shè】办公室。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cè】,执行学校有【yǒu】关招生工作的【de】决议、研【yán】究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审议招【zhāo】生计划【huá】、讨论决定招【zhāo】生工作的重大【dà】事宜。

第五条【tiáo】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的招生工作监【jiān】察【chá】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zé】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zhèng】,维护广大考生和学【xué】校的【de】合【hé】法权益【yì】。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nián】招生计划以【yǐ】贵州省教育厅下【xià】达【dá】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4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tiáo】 面向生源省招【zhāo】收2024年高【gāo】考的应【yīng】(往)届高【gāo】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huò】同【tóng】等学【xué】历考生,实行考生【shēng】自由报【bào】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shěng】招生主管部【bù】门确定【dìng】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tǐ】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dì】十【shí】条 录取工作【zuò】在省招生考试院【yuàn】领导【dǎo】下坚持公开、公平、公【gōng】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fèn】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yī】条 学校以【yǐ】省招生考试院提供【gòng】的考生电【diàn】子档案信【xìn】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lèi】专业的【de】考生【shēng】,在文化考试【shì】前须参加所在【zài】省(市、区)组织的专业【yè】术科考【kǎo】试并【bìng】取得合【hé】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àn】专业【yè】成绩排序【xù】从高到低择【zé】优录取。

第【dì】十三条 录取时【shí】,往届生与应【yīng】届生一视同仁,无男【nán】女【nǚ】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sān】个月内,学校【xiào】按规定【dìng】对考生【shēng】资【zī】格【gé】进行【háng】复查【chá】,复查不合格者【zh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yǐ】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十五【w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fù】查期满【mǎn】,方可取得正【zhèng】式学籍【jí】,教【jiāo】育部学信网【wǎng】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dì】十六【liù】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gé】按价格【gé】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de】项目及标准执【zhí】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yǒu】优秀学生鼓励【lì】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cè】规定【dìng】,学校【xiào】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kuǎn】、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jiǎn】免、临时困难【nán】补助等和社会捐【juān】助对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进行资【zī】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tíng】经济【jì】而辍学【xué】。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kùn】难且【qiě】品【pǐn】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jiā】励【lì】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的全日制【zhì】高【gāo】职学生,平均【jun1】资【zī】助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具【jù】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zài】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wéi】3档。

(三)贵【guì】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tíng】学【xué】生【shēng】,具有我校【xiào】正式学籍的全日【rì】制【zhì】在【zài】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chéng】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yuán】/年(免学费3500元【yuán】/年,专【zhuān】项助学【xué】金1000元/年)。

(四)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酌情减免。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xué】计划规【guī】定【dìng】的【de】内容【róng】,达到毕业要求,颁【bān】发国家【jiā】承认学历【lì】的、经【jīng】教【jiāo】育部学籍、学【xué】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yuàn】毕业证,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běn】章【zhāng】程适用于【yú】我【wǒ】校普通【tōng】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解【jiě】释。

第二十二【èr】条 本章程【chéng】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xiàng】抵触的,以国家法【fǎ】律法规【guī】为准,学校【xiào】以往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文件【jiàn】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yǐ】本【běn】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sān】条 有关【guān】学校、专业等详【xiáng】细【xì】介绍【shào】可通过以下【xià】途径了【le】解:《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shēng】专【zhuān】业目录【lù】》《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http://www.gzcsxy.cn

学校微信公众号:city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