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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49:28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铝【lǚ】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zhāo】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chè】落【luò】实教【jiāo】育部考【kǎo】试招【zhāo】生制度【dù】改革【g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jù】山东省【shěng】有关规定和山东【dōng】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高【gāo】职【zhí】(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zuò】的通知》要求,坚持公【gōng】平公正【zhèng】、合理【lǐ】可【kě】行、育人为本、从实际【jì】出【chū】发【fā】的原则【zé】,结合学校办学及【j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zhāo】生章程。

第【dì】一条本章程适用【yòng】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chè】“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程序【x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sān】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及其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dōng】铝【lǚ】业职业学院【yuàn】  代码:13859

第五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领导小组

学【xué】校为确保2024年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顺利完成【chéng】,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de】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zhāo】生工作,研究制【zhì】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guī】定、实【shí】施【shī】细则,协【xié】调处【chù】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wèn】题。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gōng】室,全面负【fù】责2024年单独考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试【shì】工【gōng】作的组【zǔ】织与协调,单【dān】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xiǎo】组办【bàn】公【gōng】室【shì】设在【zài】教务科研处【chù】,成立履行其相应【yīng】职能的单独考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shēng】专项工作组:报名组、命题组、考试组、阅卷组【zǔ】、网络信息组、财务组【zǔ】、纪检监【jiān】察组、保密组、招生录取【qǔ】组等【děng】。

第十条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考【kǎo】试在【zài】学院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的【de】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xiǎo】组全程参与监督,自【zì】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qǔ】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duì】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jiàn】环节工【gōng】作【zuò】的【de】全【quán】程监督,及时【shí】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dìng】与【yǔ】纪律问【wèn】题【tí】的【de】投【tóu】诉【sù】和举报,予以查处,重【chóng】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jiǎn】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kuàng】,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zhāo】生【shēng】信息公开力【lì】度,履行【háng】“十公开”要求【qiú】,按【àn】照“严格程序,加强管【guǎn】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kāi】、选拔程序公【gōng】开【kāi】、录取结【jié】果公开、监督【dū】机制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考试【shì】招生计划860人(其中【zhōng】,普通类850人,退役军人【rén】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400人【rén】。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在学校【xiào】官方网【wǎng】站另行通知。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zhào】《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执行【háng】。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shēng】须【xū】通过山东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考试招生【shēng】报名后,方可【kě】参加单独招生【shēng】或综合评价招生。

(五)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fù】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bào】考资格【gé】者、冒名顶替【tì】者或体检【jiǎn】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xué】资【zī】格,一律予以退【tuì】回。

(六)参加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的考生须【xū】于2024年2月 20日【rì】—23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píng】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xuǎn】报高【gāo】校和【hé】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zhāo】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jì】高考报【bào】考【kǎo】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bào】专【zhuān】业对应的【de】专【zhuān】业类别应与【yǔ】本【běn】人春季高考报考的【de】专【zhuān】业类别一致。参加【jiā】单独招【zhāo】生或【huò】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shì】的考生还须到报名学校【xiào】官方网【wǎng】站缴【jiǎo】纳文化素质考试等【děng】相关费用【yòng】,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zhī】。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píng】价【jià】招【zhāo】生【shēng】考试【shì】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收取。

第十四条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考核方式

2024年学院【yuàn】单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kǎo】核采用现场【chǎng】考试的方式,如因特殊情况【kuàng】无法进行现场考【kǎo】试,学【xué】院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jìn】行调整【zhěng】,具【jù】体调整【zhěng】情况【kuàng】另行通知。

3.学校考试内容

(1)文【wén】化素【sù】质测【cè】试【shì】。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包括语文、数学【xué】、通识知识、时事【shì】政治、心理、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2)专【zhuān】业技能测试。参加【jiā】单【dān】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wài】)考生【shēng】须【xū】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统一组织的春【chūn】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yào】求【qiú】按【àn】照省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要【yào】求【qiú】执行。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cè】试主考院校统【tǒng】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jiāng】考生专业【yè】技能测试【shì】成【chéng】绩提供给学【xué】院,按考【kǎo】生实际【jì】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qǔ】“文化【huà】素质+专业技【jì】能”的考【kǎo】核方式(退役士兵考【kǎo】生除外【wài】)。总分【fèn】为【wéi】430分,专业技能考试【shì】成绩230分【fèn】,文化素【sù】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jì】计入总分【fèn】。

5.退役【yì】军人类测试。参加单独招【zhāo】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bú】参加文【wén】化素质【zhì】考试【shì】与专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zhī】素【sù】质测试。素【sù】质测试采取闭卷笔【bǐ】试的方【fāng】式。全部【bù】为客观题,总分200分。

素质【zhì】测试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人文常识、生活【huó】常识、时事政【zhèng】治、职业价值【zhí】观、语【yǔ】言理解和【hé】表达能力【lì】、综【zōng】合分析能【néng】力学生学习以及未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综合素质评【píng】价以山东【dōng】省教育【yù】招生阳【yáng】光数【shù】据管理平台【tái】下载的考生信息【xī】(含学业水【shuǐ】平合格考试成绩【jì】)为准,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xué】生进【jìn】行综合素【sù】质评价。综【zōng】合素质评价考核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zōng】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jiū】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shuǐ】平成绩=政治+语文+数【shù】学+物【wù】理+化【huà】学【xué】+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jì】术,学科成绩【jì】为合格的,得10分,不【bú】合格的【de】,得0分。)研究分析两部分,每【měi】部分【fèn】满分【fèn】100分,满分200分。学院组织成立评【píng】分专家组在【zài】学院纪委【wěi】监督下【xià】进行研究分析【xī】,采【cǎi】取集体评议方式对考生【shēng】综合素【sù】质做出客【kè】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yǔ】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素质测试【shì】采用闭卷笔试【shì】的方式,全部为客【kè】观【guān】题【tí】,满分200分。主要考【kǎo】核综合能力、职业【yè】潜质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pǐn】质【zhì】、交流与合【hé】作能力、解决问【wèn】题能力和创新能力【lì】等;职【zhí】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shēng】对专业的了【le】解【jiě】程度【dù】、兴趣爱好【hǎo】、职业价值【zhí】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de】匹【pǐ】配程度【dù】,考生学习及【jí】将来从事对【duì】应职【zhí】业【yè】所【suǒ】应具备【bèi】的潜【qián】能等。

3.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shēng】综【zōng】合成绩=综合素质【zhì】评价成绩占60%+素【sù】质【zhì】测试成绩占40%。总分为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qǔ】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shì】委员会【huì】要求【qiú】,实行【háng】由学【xué】校【xiào】负责【z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jiān】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yuán】则,择【zé】优录取。

2.根据各专【zhuān】业报考情况、各专【zhuān】业办【bàn】学条件【jiàn】及【jí】师【shī】资、实训等资源【yuán】情况,先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kǎo】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类考【kǎo】生,必须参【cān】加我校组【zǔ】织的测试且有成【chéng】绩,否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xiàng】同时,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考生依【yī】次按照专业技【jì】能测【cè】试成绩、学校测试成绩【jì】排序【xù】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àn】照学校素质测试成【chéng】绩、考【kǎo】生【shēng】综合素【sù】质评价【jià】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qǔ】。

3.确定预录取名【míng】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shēn】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dān】,报【bào】学院【yuàn】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hé】评价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zǔ】审核。

4.公示预录取名单【dān】:在【zài】规定时间内【nèi】学院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zǔ】将【jiāng】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xué】校官网公示。

5.在规定时间【jiān】内将预【yù】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dōng】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并【bìng】办理录取手续,发【fā】放【fàng】录取【qǔ】通知

6.已被【bèi】我【wǒ】校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bú】能再参加山东省【shěng】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统一【yī】考试及录【lù】取。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g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jiāo】育厅核定的收【shōu】费标准及有关规定【dìng】收【shōu】费。退费【fèi】按照国家【jiā】和省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zhí】行【háng】。

(二【èr】)学校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miǎn】等多种资助方【fāng】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shēn】请助学贷款【kuǎn】、“绿色【sè】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gōng】助【zhù】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校根【gēn】据学生家【jiā】庭经济情【qíng】况【kuàng】,按照【zhào】省财【cái】政厅、省教【jiāo】育【yù】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zī】助资金管理办法【fǎ】》(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xiào】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lù】取名单寄发录取【qǔ】通知【zhī】书,报到时间与【yǔ】春【chūn】季【jì】、夏季【jì】统一招【zhāo】生考试录取新生一致【zhì】。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dìng】进【jìn】行政治、文化、健【jiàn】康等方【fāng】面的入学资格【gé】复查。对复查【chá】中发现的【de】在报【bào】名和【hé】考试【shì】过程中弄虚作假或【huò】有【yǒu】其他【tā】违纪违规行为的考【kǎo】生,将报【bào】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guò】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录取【qǔ】的新生,与春【chūn】季、夏季统【tǒng】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xīn】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咨询方式

学【xué】院官网:https://slxy.chinalco.com.cn/

咨询热【rè】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条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考【kǎo】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shè】会【huì】监督,考【kǎo】生对考试成【chéng】绩【jì】或录【lù】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yīng】相【xiàng】关问题,监督【dū】电话:0631-3793093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jìn】行【háng】非法【fǎ】招【zhāo】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gè】人,学校【xiào】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责任【rèn】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yǔ】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chù】,以【yǐ】上级【jí】政策为【wéi】准。未尽【jìn】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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