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yè】学院录取规则【zé】,主要包含【hán】投档比例、专业分配【pèi】、调剂规【guī】则、身体要求等信【xìn】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xīn】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可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单考单招并通过面试(谈)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第十【shí】条 学【xué】校招生计【jì】划按照黑【hēi】龙【lóng】江省教育【yù】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háng】。具体招生专【zhuān】业和招生人【rén】数,以生源所在省级【jí】招生管理部门【mén】公开【kāi】发布的信息为【wéi】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shěng】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的指导下,招生办公【gōng】室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执行【háng】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de】录取体【tǐ】制。
第十二条【tiáo】 符合国家高考报【bào】名条件,参加本【běn】年【nián】度高【gāo】考的考生【shēng】,根据我校各专业培【péi】训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guān】要求,按我校【xiào】录【lù】取原则和【hé】招生计划录【lù】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jì】达到同批【pī】次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fèn】数【shù】线以上的考生中【zhōng】,按考生所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届时根据本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shí】四条【tiáo】 专【zhuān】业志愿的【de】调剂:在同批次同【tóng】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的考生中,按从高【gāo】分【fèn】到【dào】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fú】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xiàng】关要求的专业。
第十五条【tiáo】 符【fú】合规定的加分【fèn】或降低【dī】分数【shù】要求投档的考生,在【zài】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shēng】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
第十六【liù】条 同【tóng】分末段按照“分【fèn】数优先”的原【yuán】则,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háng】录取【qǔ】。若考生高考文化【huà】课【kè】成绩相同【tóng】时,物理选科考生按照【zhào】数学【xué】、外语、物理、语文单【dān】科成【chéng】绩顺序择【zé】优录【lù】取,理工【gōng】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择优【yōu】录取;历史选课【kè】考【kǎo】生按【àn】语文、外语、历史、数学单科成绩顺【shùn】序【xù】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shēng】按照语文、外语、文科【kē】综合、数学【xué】单科成【chéng】绩顺【shùn】序择优录取。外语语种不【bú】限。
第十七条 对实施“3+1+2”模【mó】式高【gāo】考改革省【shěng】份【fèn】各专业我校投档要求为物理、历史均可,不提科【kē】目【mù】要求【qi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