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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9:0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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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gōng】程【chéng】”,更好【hǎo】的服【fú】务考生,服务【wù】社【shè】会,为【wéi】规【guī】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学院名称:齐【qí】齐哈【hā】尔理工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249号

第【dì】三条   学院概况:齐齐哈尔理工职业【yè】学院【yuàn】是经黑龙江省【shěng】政府批准、国家教育【yù】部备案的一【yī】所独【dú】立设【shè】置的普【pǔ】通高等职【zhí】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类【lèi】型及层次:民【mín】办【bàn】普通【tōng】高等职业院【yuàn】校(高职【zhí】专科),学【xué】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shēng】毕业成绩合格,获【huò】得国家教【jiāo】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gāo】职【zhí】(专【zhuān】科)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liù】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zhǎng】对招生工作总负【fù】责。学校【xiào】设【shè】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zé】制【zhì】定招【zhāo】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shì】宜。

第【dì】七条   学校设立【lì】了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的常设【sh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xué】校制定的【de】有关招【zhāo】生规定和实施细则【zé】,编制招【zhāo】生计划,组织招【zhāo】生【shēng】宣传和咨【zī】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zǔ】织【zhī】实施【shī】招生【shēng】录【lù】取,统计招【zhāo】生信息和【hé】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校【xiào】长、纪委书记和有关职【zhí】能部【bù】门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bǎo】证招生录【lù】取的【de】公开【kāi】、公【gōng】平、公正【zhèng】,维护【hù】学校和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yì】。学校的招生工作【zuò】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dū】,并愿意【yì】接受考【kǎo】生、家长和社会【huì】各【gè】界人【rén】士的【de】监督。

第九【jiǔ】条【tiáo】   学校可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单考单招并通过面试(谈)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shěng】教育厅核准的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执行。具【jù】体招【zhāo】生专业和招生人数【shù】,以生【shēng】源【yuán】所在【zài】省级招【zhāo】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xìn】息为【wéi】准。

第十一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在【zài】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lóng】江省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的【de】指导下【xià】,招生办公室【shì】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guī】定的“学【xué】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lù】取【qǔ】体制。

第十二条  符【fú】合国家高考【kǎo】报名条件,参【cān】加本【běn】年度高考【kǎo】的考生,根【gēn】据我校各专业培训对考【kǎo】生身体及其他相关【guān】要求,按我【wǒ】校录【lù】取【qǔ】原则【zé】和招生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gāo】考【kǎo】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shù】线【xiàn】以上的【de】考生中,按考【kǎo】生所报【bào】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届时根据本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shí】四条  专【zhuān】业志愿的【de】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yuàn】报【bào】考【kǎo】我校并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生中,按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duì】身【shēn】体及其他相关要【yào】求【qiú】的专业。

第十五条  符合规定的【de】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dàng】的考生【shēng】,在【zài】高考文化课【kè】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lù】取【qǔ】。

第十六条  同分末段按照“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志愿顺【shùn】序进行录【lù】取。若考生高考文【wén】化课【kè】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物理选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物理【lǐ】、语文【wén】单【dān】科【kē】成绩顺【shùn】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shù】学、外【wài】语、理科综合、语文单【dān】科成绩顺序择优录【lù】取【qǔ】;历史选课考生按语文、外【wài】语、历史、数学【xué】单科成【chéng】绩顺【shùn】序择优录【lù】取,文【wén】史类考生【shēng】按照语文、外语【yǔ】、文科【kē】综合、数学单科成绩顺【shùn】序择【zé】优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dì】十七条 对实【shí】施“3+1+2”模【mó】式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我校投【tóu】档要【yào】求为【wéi】物理、历史均可【kě】,不【bú】提科目要求。

第三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我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zhù】宿费,学生按规定缴费上【shàng】学,按学年【nián】缴【jiǎo】费注册【cè】。《高速【sù】铁路客运服务》、《婴【yīng】幼儿托【tuō】育服务与管理》、《软【ruǎn】件技术》、《机电【diàn】一体化技术》、《工【gōng】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jù】与财务管理》、《商务管【guǎn】理》、《无【wú】人机应用【yòng】技术》、《数字媒体【tǐ】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shù】》、《装配式【shì】建筑【zhù】工程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xué】费【fèi】9800元/学【xué】年【nián】;《建筑装饰工程技术【shù】》专【zhuān】业学费9000元/学年;《市场营销》、《汽【qì】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xué】费8000元/学年;《空中【zhōng】乘务》专业学费15800元/学年【nián】;《社会体育》、《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12800元/学年;《电子【zǐ】商务》专业学【xué】费2200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3500元【yuán】一学【xué】年【nián】。

第十【shí】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xiào】将【jiāng】在3个【gè】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jìn】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hé】格者【zhě】或有舞弊行【háng】为者,取消入【rù】学资【zī】格【gé】。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shén】,学院【yuàn】设有国家奖学【xué】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协助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校的【de】实【shí】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shēng】设立勤工助学【xué】岗位,帮【bāng】助【zhù】贫困大【dà】学生顺利【lì】完成学业。

第四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一 条  学生毕业后【hòu】获得国家承认学历【lì】的高职(专科【kē】)毕业证书【shū】,毕【bì】业证网上电子注册,享受普【pǔ】通高校毕【bì】业生待【dài】遇。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tiáo】   考生确认【rèn】填报学校志愿后,可【kě】与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biàn】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校的招生政【zhèng】策、录【lù】取结果【guǒ】等信息将【jiāng】及【jí】时在学【xué】校招生信息【xī】网上公布【bù】,考生可自行查【chá】询【xún】。

第【dì】二【èr】十三条   学院通讯地址:齐【qí】齐哈【hā】尔市富拉尔基区和【hé】平路【lù】249号(邮政【zhèng】编码:161042)

招生咨询电话:0452—6805486

监督申诉电话:0452-6805101

招生网址:http://www.qlgxy.com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yù】部、生源地【dì】省级招生管理【lǐ】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de】调【diào】整进【jìn】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guī】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lǜ】、法规和上级【jí】有【yǒu】关政策为准【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