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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遂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38:20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遂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遂宁职业【yè】学【xué】院单招章程,主【zhǔ】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遂宁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部有【yǒu】关规定、贯【guàn】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校全称:遂宁职【zhí】业学院;国标代【dài】码:14836;主管部【bù】门【mén】:四川【chuān】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遂宁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空港大道30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gōng】作坚持【chí】公平、公【gōng】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quán】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huà】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shí】施【shī】招生“阳光工程【chéng】”。

第【d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tīng】高职单招的相【xiàng】关政策【cè】、办法及要求,研究【jiū】制【zhì】定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de】决定。

第【dì】八【bā】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负责【zé】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zhí】单招录取【q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学【xué】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kuò】普高【gāo】类和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进【jìn】行,执行【háng】“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原【yuán】则。

第十一条 学【xué】校认可【kě】四川【chuān】省规【guī】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hòu】形成的投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的【de】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则【zé】,从高分到低分【fèn】进【jìn】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jí】差。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时,按四川省确【què】定的高职单【dān】招同分排序规【guī】则【zé】进行录取。

第【dì】十三【sān】条 录【lù】取专【zhuān】业【yè】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考【kǎo】生身【shēn】体【tǐ】健【jiàn】康状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dì】十五【wǔ】条 考【kǎo】生可在【zài】4月10日【rì】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1、线下办理【lǐ】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放弃本【běn】次录取的【de】申【shēn】请书和【hé】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交于学【xué】院招生处。

2、线【xiàn】上办理发邮【yóu】箱至snzyxy@126.com(本人手持身份证半【bàn】身照片【piàn】+申请书【shū】),逾期不再接受放【fàng】弃录取申请。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六【liù】条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shì】委【wěi】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四川省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dú】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zhāo】考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收保送及免【miǎn】试生,且申请考生【shēng】须符合【hé】学校【xiào】2024年【nián】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cái】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chí】学生自愿、不得营利【lì】的原【yuán】则【zé】收取。

第十八条【tiáo】 学生的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项目和【hé】资助【zh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役【yì】军【jun1】人【rén】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kǎo】生【shēng】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yào】求和规【guī】定的【de】期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bú】可抗力【lì】等正【zhèng】当【dāng】事由【yóu】外,视为自【zì】愿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统【tǒng】一【yī】进行新【xīn】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shēng】规【guī】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空港大道30号

邮政编码:629000

招生【shēng】咨询【xún】电话:0825-6188999,0825-6199888

学校网址:www.sunningc.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