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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5:37:32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2024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洛【luò】阳商业职【zhí】业学院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yǒu】所【suǒ】帮助。

洛阳商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zuò】顺利进行,切实维【wéi】护学校【xiào】和【hé】考生【shēng】的合法【fǎ】权益,根据【jù】《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xué】〔2024〕2号)、《河南省【shěng】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zuò】好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章【zhāng】程核定工作的通【tōng】知》(教办学【xué】〔2024〕84)号等文【wén】件规定,特制【zhì】定本章【zhāng】程。

第一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洛【luò】阳商业职业学院普通【tōng】专科招【zhāo】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gōng】作【zuò】贯彻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guó】家和学院选拔优秀【xiù】人【rén】才。

第三条 洛阳商【shāng】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kǎo】生【shēng】、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jiè】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xué】校国标【biāo】代码:14795河南省招生代【dài】码:637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1号。

第【dì】八条 办学【xué】特【tè】点: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zhōng】心【xīn】,秉【bǐng】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教育【yù】教学【xué】理念,学生经过在本校的学习,将建立起系统的知识结构,并经过专业的实践技能训练,毕业后既可在相关领域就业创业,也可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进入行政、事业单位,还可通过专升本、研究生等途径进一步深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jué】定招生工作【zuò】中的重大【dà】事【shì】宜。

第【dì】十条 学校【xiào】招生办公【gōng】室是组织和【hé】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jiān】察【chá】处【chù】负责对招生工作实【shí】施监督,保证【zhèng】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zhèng】、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第【dì】十【shí】三条 学校【xiào】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以各生【shēng】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并【bìng】通过各省级【jí】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学校招生简章、学【xué】校网站等形式向【xiàng】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遵【zūn】守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宪法和法律,思【sī】想品德优良并已【yǐ】取得【dé】2024年【nián】河【hé】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zhāo】文、理、艺术和对口类【lèi】考生【shēng】。其他政【zhèng】策按【àn】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yǒu】关文【wén】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wǔ】条 学校招【zhāo】生录取工作接受教育部【bù】统一【yī】领导,实行“学校【xiào】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zhe】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zé】,以考生【shēng】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按【àn】照河南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工作有【yǒu】关规定【dìng】,坚【jiān】持“公正【zhèng】、公开、公【gōng】平、择优”原则。

2.专科普通类,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xiān】”的【de】原则确【què】定其专业,根【gēn】据【jù】专业计划【huá】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qǔ】,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yuàn】录取【qǔ】,仍不能满【mǎn】足的【de】按其第【dì】三专【zhuān】业志【zhì】愿录取【qǔ】,以此【cǐ】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bú】能【néng】满足时【shí】,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wèi】满的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jì】,作退档【dàng】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shēng】,按考生语文、数学、外【wài】语成绩【jì】依次进行排【pái】序录【lù】取,各专【zhuān】业男女生比例不【bú】限。

3.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shēng】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kǎo】文【wén】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chéng】绩×1.25,综【zōng】合分保留【liú】两位小【xiǎo】数后仍相【xiàng】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xué】成绩依次【cì】进【jìn】行排序【xù】录取。

第十七条【tiáo】 学【xué】校对【duì】考生【shēng】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jiāo】育部等【děng】部【bù】门联合【hé】下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和有关【guān】补充规定。对在规【guī】定的期限内未参加高考体检【jiǎn】的【de】考生【shēng】,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bā】条 学校同意执【zhí】行【háng】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主管部【bù】门【mén】有关加分或降分投【tóu】档的政策【cè】规定【dìng】。

第十九【ji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qiú】和各省【shěng】(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规定的形【xíng】式公【gōng】布,考生也可【kě】登录我校【xiào】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èr】十条 学校【xiào】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取下【xià】列【liè】费【fèi】用【yòng】:

1.学费

学校严【yán】格按【àn】照河南省教【jiāo】育厅、财政厅和发【fā】改委规【guī】定【dìng】的标准收费标准【zhǔn】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洛阳商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zhāo】生专业【yè】一览【lǎn】表。

2.住宿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

学校【xiào】建立了完善的【de】学生资助体【tǐ】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shēng】和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de】学生实施奖助互【hù】补的政【zhèng】策。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通过当【dāng】地县(区)级学生资【zī】助管理【lǐ】部门申请【qǐng】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也可【kě】在入校后通【tōng】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zhōng】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xué】贷款,每学年【nián】贷款额度最【zuì】高【gāo】为16000元/生/年。学生入学后可【kě】享受资助项目:入学【xué】“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jīn】8000元/生【shēng】/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

2.学校设【shè】有校内奖学金,为家【jiā】庭经济【jì】特别【bié】困难的学生提【tí】供勤工助【zhù】学岗位、特【tè】殊困难补助等以帮【bāng】助【zhù】学生完成学业。

3.服兵役【yì】学【xué】费【fèi】资助,自主择【zé】业的【de】退役士兵,按政【zhèng】策规定,可申请【qǐng】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zhí】行,最高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huò】毕业后应【yīng】征入伍,可申请学【xué】费【fèi】补偿【cháng】或【huò】助学贷款代偿,最【zuì】高16000元/生/年;在【zài】校生入【rù】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shēn】请【qǐng】学费减免【miǎn】,减免标准按所学【xué】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háng】,最高16000元/生/年。

第七章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和有【yǒu】关证件,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xiào】办理【lǐ】入学手续【xù】。如因故不能按时报【bào】到【dào】者,需【xū】及【jí】时与【yǔ】学【xué】校招生【shēng】部门联系【xì】,书【shū】面办理请假,并附相【xiàng】关证明。请假【jiǎ】时间一般不得超【chāo】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被批【pī】准者、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fàng】弃【qì】入学资格。

第二【èr】十三条 新【xīn】生入【rù】学【xué】后,学【xué】院按照【zhào】河南省教育【yù】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zī】格进行复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的考生【shēng】,及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不符【fú】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此次招生考【kǎo】试录【lù】取的学生【shēng】,按【àn】照录【lù】取专业【yè】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zài】学【xué】校规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xué】校毕【bì】业要【yào】求的,由学校颁发【f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bì】业【yè】证书【shū】,学校名称为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第二【èr】十【shí】五【wǔ】条 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zhǒng】统一为英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tiáo】 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de】中介【jiè】机构或个【gè】人,我校将【jiāng】依【yī】法追究其责任【rè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jiā】法律法规【guī】、规【guī】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为依据。本章【zhāng】程【chéng】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9-62219999

微信公众号: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1号

邮编:471934

邮件:lysyv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