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4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50:11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章程【chéng】,主【zhǔ】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míng】、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xíng】及颁发【fā】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802(国标)。

第三条  学校地址【zhǐ】:丽江市古城区大研【yán】办事【shì】处文【wén】智社区丽【lì】江【jiāng】职教园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wǔ】条【tiáo】  办学类型:全【quán】日制【zh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丽江职【zhí】业技术学院颁发【fā】国家承认学历的【de】普通高等学校专【zhuān】科毕【bì】业证书(统一网上【shàng】电子【z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工作在【zài】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yuán】会的领导下【xià】,集体决定【dìng】招生工作中的【de】重要决策及【jí】有关【guān】工作,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具体负责丽江【jiāng】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组织实【shí】施。

第八条【tiáo】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对招生【shēng】工作实【shí】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d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huì】发展需要,结合学校【xiào】人才【cái】培养、办学条【tiáo】件等实际情况【kuàng】,统筹考虑省(区、市)生【shēng】源【yuán】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qíng】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chóng】点【diǎn】支持政策、历年【nián】计【jì】划因素,综合确定分【fèn】科类分【fèn】专业招生计【jì】划。

第十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shěng】教育【yù】厅有关规【guī】定、云【yún】南省【shěng】发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云南省物价局)及 丽【lì】江市人民政府核【hé】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住宿费: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学费【fèi】:智【zhì】能制造【zào】装备技术、物联【lián】网应用技术、新【xīn】能源汽车技【jì】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wéi】修技【jì】术【shù】、健康大数据管【guǎn】理【lǐ】与【yǔ】服务、中医养生【shēng】保【bǎo】健、民宿管理与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绿色【sè】食品生产【chǎn】技术、畜牧兽医、婴幼儿【ér】托育服【fú】务与【yǔ】管理专业5000元/生【shēng】/学年,产品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èr】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jiǎng】、助、贷【dài】、减、免【miǎn】、补、勤等多【duō】种【zhǒng】形式有【yǒu】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cè】体【tǐ】系。学【xué】校通过实施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jiǎng】学金、省【shěng】政【zhèng】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服兵役高等学【xué】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基层【céng】就【jiù】业学费【fèi】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zhù】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děng】项目,激励【lì】、帮助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guò】程中,严【yán】格【gé】执行国家【jiā】各项【xiàng】招生政策,落实招生【shēng】工作“阳光【guāng】工程【chéng】”,做到公【gōng】开、公平、公正,让考生【shēng】和家长放心。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dì】一志愿)未录【lù】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huò】按顺序志【zhì】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yuàn】)。

第十五条  在同一投【tóu】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zhuān】业安排【pái】,学【xué】校【xiào】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qǔ】第【d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zhì】愿专【zhuān】业处理完后,将所【suǒ】有未定专【zhuān】业的【de】考【kǎo】生按其第二志愿专【zhuān】业分【fèn】类, 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lèi】推,直至【zhì】安【ān】排【pái】完所有【yǒu】专业,接收非第一志【zhì】愿考生,专业志【zhì】愿【yuàn】之间【jiān】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zú】的【de】情况下,再【zài】考虑【lǜ】第二专【zhuān】业志愿【yuàn】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dī】分录取专【zhuān】业,以此类推。

第十六【liù】条  报考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bì】须参加并通过由各生源【yuán】省【shěng】(直辖市、自【zì】治区【qū】)招生考试管【guǎn】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yè】统【tǒng】考【kǎo】,在体检【jiǎn】、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合【hé】格的【de】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hé】成绩=文【wén】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zhuān】业满分×50,其他【tā】省【shěng】综合成绩按【àn】各省【shěng】相关要求【qiú】折算,若综合【hé】成绩相同,按各省同分【fèn】排位的【de】顺【shùn】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

第十七【qī】条  被【bèi】我校预录【lù】取的考生,经各生源【yuán】省(直辖市、自治【zhì】区)招考办审【shěn】定后,学校按考生所【suǒ】填写地址【zhǐ】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lù】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guān】入学【xué】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de】已录取考生【shēng】,应向学【xué】校提出【chū】书面申请,经【jīng】同意【yì】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jiǎ】时【shí】间一般不【bú】得【dé】超过两周。未【wèi】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bào】、隐瞒、欺【qī】骗等违规手段【duàn】取得【dé】录取资格的【de】考生【shēng】,一经查出【chū】,取消【xiāo】入学资格;若已取得【dé】学【xué】籍的取消学籍【jí】;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十八条【tiáo】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néng】满足的【de】,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调剂到【dào】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zhě】,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jiàng】低【dī】分数要【yào】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zhí】行各省(市、区【qū】)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èr】十条  身【shēn】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zhí】行,并按招生有【yǒu】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lì】行复检。

第【dì】二十一条  录取【qǔ】期间【jiān】,计划调【diào】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tóng】意后执【zhí】行。

第六章  招生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丽江【jiāng】市【shì】古城【chéng】区【qū】大研办事处文【wén】智社区丽江职教园区【qū】招就办【bàn】

联系电话:0888-5111268;

学【xué】校网址:http://www.ljzyjsxy.edu.cn;

邮政邮编:674100。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若与国【guó】家法律、法【fǎ】规和有关政策【cè】相【xiàng】抵触【ch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dì】二【èr】十四条  学校【xiào】不【bú】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进行招生宣【xuān】传和录取等工【gōng】作【zuò】,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wǔ】条  本章程由【yóu】丽江职业【yè】技【jì】术学院招生委员【yuán】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