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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47:08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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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yù】法》等相关法律、教育【yù】部及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chēng】招【zhāo】生省份)教育主【zhǔ】管部【bù】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66

北京地区代码:1116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种类:学历证书

第四条 校址:河北省燕郊经济开发区高楼镇(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

第五【wǔ】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严格贯【guàn】彻落实【shí】国【guó】家教【jiāo】育方【fāng】针,坚持【chí】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家长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yuàn】领导【dǎo】和相关部【bù】门【mén】负责人组成【chéng】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yǒu】关【guān】招生【shēng】政策,制定高等【děng】职业教育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tǎo】论决定重【chóng】大事【shì】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是组织和实施我校高职【zhí】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fù】责有关【guān】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xiào】纪【jì】委作为招生【shēng】监察【chá】机构【gòu】,负责对【duì】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联系方【fāng】式:010-6159045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根据学校【xiào】办学条件【jiàn】和【hé】就业情【qíng】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zhuān】业【yè】的培养规模【mó】和招【zhāo】生计【jì】划,主【zhǔ】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

2.学【xué】校【xiào】招生计划【huá】按照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tiáo】 预留计划数【shù】及使用原则 我校在编制计划时未【wèi】做预【yù】留【liú】计划【hu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分配原则 分数优先。

3.同分比较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总成绩相【xiàng】同【tóng】的【de】,依次按语文数学两【liǎng】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xué】单科【kē】最高成绩、外语【yǔ】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huò】历【lì】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xuǎn】科目单科【kē】次高成绩从高到【dào】底【dǐ】排序【xù】;如果位次仍相【xiàng】同,再【zài】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xù】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xù】相【xiàng】同【tóng】则均符合录取【qǔ】规则,均可录取。

未做【zuò】高考改革省份【fèn】高考总成绩相同的,依次【cì】按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三科【kē】成【chéng】绩之和,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kē】最高【gāo】成绩,如果位次【cì】仍相同【tóng】,再比较考【kǎo】生综合科目【mù】单科【kē】成绩,顺【shùn】序依次为物【wù】理、化学、生物(政治【zhì】、历史、地理),如果位【wèi】次仍相同【tóng】,再比较考【kǎo】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均符合录取【qǔ】规则【zé】,均可录取。

4.加分政【zhèng】策 投档时,对于【yú】教【jiāo】育部和【hé】省【shěng】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rèn】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xiàng】目中【zhōng】最高一项加【jiā】分,并且最【zuì】高不超过【guò】20分【fèn】。

5.高【gāo】考改革省份相【xiàng】关要求 考生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yuàn】须符合我校【xiào】招【zhāo】生专【zhuān】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6.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1)对艺术类及体育类有统一投档和录取要求的省份,遵循该省统一投档和录取原则。

对无统【tǒng】一投档和录取要求的【de】省份,在文化科目及专业考【kǎo】试科目成绩【jì】需【xū】达到考生所在省【shěng】份控【kòng】制线,两项【xiàng】均合格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dào】低依【yī】次排序【xù】,如【rú】果【guǒ】专业【yè】课成绩【jì】相同,再比较【jiào】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jì】比较遵循同【tóng】分【fèn】比较原则。

(2)空中乘务专【zhuān】业【yè】要求男生身高174—184CM,男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女生身高162—172CM,女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5%】;五官端正、矫【jiǎo】正视力在4.8以上,身【shēn】体裸【luǒ】露部位无明显疤【bā】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shòu】限考生【shēng】。学生【shēng】入学后将进【jìn】行体检复查【chá】,对复查【chá】不合格【gé】者将【jiāng】退回【huí】原籍。

7.其它规则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2.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fàn】入【rù】学和就业【yè】体检项【xiàng】目【mù】维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携带者入学【xué】和就业权利的【de】通知》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标准执行。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专业为138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智能化会计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空中乘务(空乘、地勤)专业为15800元/年;

酒店管理【lǐ】与数【shù】字化运【yùn】营 (香格里【lǐ】拉订【dìng】单【dān】班) 专业为13800元/年;

软件技术(高德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六零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广告艺术设计(京东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学前教育(幼儿园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休闲体育 (中体盛【shèng】世订单班)专业【yè】为13800元/年【nián】;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泰康订单班)专业为13800元/年。

2.住宿【xiǔ】费:6人间2800元(人/年),4人间4000元(人/年【nián】)。

3.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900元/年。

4.杂费(一次性):250元,包括入学体检费,军训服装费。

5.退费规定:严格执行【háng】《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dǎo】意见》的通知(京教民【mín】〔2012〕1号)。退役士兵教育经费按【àn】《京民安发〔2012〕29号【hào】》文【wén】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每年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级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报到【dào】相关【guān】要求 新【xīn】生需按照入【rù】学须知相关【guān】要求,准时到【dào】校报到。

2.入学资格复【fù】查 新生报到时【shí】,学院逐【zhú】一【yī】查验新【xīn】生报到所需录取【qǔ】通知书、身份【fèn】证、高考加分资格等【děng】材料【liào】,并与【yǔ】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cè】、电子【zǐ】档案逐一【yī】比对核查【chá】,如发现弄【nòng】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gé】。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5668/61595685

学院网址:http://www.bibtedu.cn

微信公众号:bibtwx

咨 询QQ:2234139246

E-mail:BIBT_edu@163.com

第【dì】十【shí】七条 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变化,以【yǐ】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shí】八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北京经【jīng】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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