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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46:22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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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 号
三、层次√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tǒng】一领导【dǎo】学校本科招生工【gōng】作【zuò】;招生办公室是我【wǒ】校组织【zhī】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工作的【de】常【cháng】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de】日常工作;校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jiān】督机【jī】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wěi】员会核【hé】准的年【nián】度招生【shēng】规模以【yǐ】及教育部、上海市【shì】相【xiàng】关文件要求,结合【hé】学校发展【zhǎn】定位与办学【xué】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编制及【jí】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理地编制学【xué】校【xiào】本【běn】年【nián】度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huá】。

2. 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shì】)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kǎo】科【kē】目【mù】要【yào】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yǐ】下简称【chēng】省【shěng】招办【bàn】)编印的2024年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专业和计【jì】划等相关文件。

3.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1.入学考试语种【zhǒng】要求:英【yīng】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yīng】语,其他【tā】专业入学外语考【kǎo】试语种【zhǒng】不【bú】限。

2.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yǔ】语【yǔ】种:日语专业为日语,朝鲜语专【zhuān】业【yè】为【wéi】朝鲜语【yǔ】,其他专业均为【wéi】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教学【xué】〔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yī】据,考生须【xū】据实上报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经复查【chá】身体健康状况【kuàng】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shēng】,学校将按【àn】照教【jiāo】育部《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学生管理【lǐ】规定【dìng】》(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部令第41号)和【hé】本校学籍【jí】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 加分规则。我校认【rèn】可【kě】教育部和【hé】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bù】相关规定给【gěi】予【yǔ】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zhèng】策。我校原则【zé】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jiā】分项目中【zhōng】的【de】最高一【yī】项,且最高不【bú】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jí】分【fèn】值的【de】适用范【fàn】围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规定》(教学〔2024〕2号) 及相关规定【dìng】执行。

二、 各类招考录取规则

(一) 依据【jù】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jì】统一考【kǎo】试)成【chéng】绩录取的规则:

1. 投档规则。学校【xiào】按照各省(区、市【shì】)投档规【guī】则和当【dāng】年生源情况确定调【diào】档比例。省【shěng】级招办【bàn】按我校在当地的【de】招生计划【huá】数和投【tóu】档比例将【jiāng】报考我校【xiào】的【de】生源【yuán】从高分到低分(含【hán】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dàng】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qíng】况确定。按照顺序【xù】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学校【xiào】调阅考生档案的比【bǐ】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zài】120%以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学校【xiào】调阅【yuè】考生档案的比【bǐ】例原则上控制【zhì】在105%以【yǐ】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 专业【yè】录取【qǔ】规则。学校对【duì】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zūn】循【xún】志愿【yuàn】”的原则,以投【tóu】档【dàng】分数为【wéi】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各专【zhuān】业间无志【zhì】愿级差;专业【yè】录取时总【zǒng】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 同分录取规【guī】则。按各省【shěng】投【tóu】档的分数位序录取。无分数【shù】位序的【de】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 调剂【jì】录【lù】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jìn】入专【zhuān】业志【zhì】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zhuān】业调剂的【de】考生【shēng】作【zuò】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mǎn】专业予【yǔ】以调剂录取。学校根【gēn】据投档综合情况,参考考【kǎo】生高【gāo】中综合【hé】素质评价信息【xī】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服【fú】从专业调剂【jì】的【de】考生予以退档。

(二) 实施高考综【zōng】合【hé】改革的省(区【qū】、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kǎo】生的选考【kǎo】科目须【xū】符合学校招生专【zhuān】业在该省份【fèn】公布的相关要【yào】求。

三、 征集志愿规则

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shàng】,按剩余招生计划数【shù】100%进行征集志愿投【tóu】档,专业录【lù】取办法【fǎ】不变。若生源仍不【bú】足,我校不【bú】作【zuò】降分录取,将剩余【yú】的【de】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shì】安【ān】排录【lù】取。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根据《关【guān】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zhī】》(沪发改价调【diào】〔2023〕21 号),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文学【xué】、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学【xué】、工学、农学专【zhuān】业每生每学【xué】年【nián】7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kē】的专业:水【shuǐ】产类(水产养殖学【xué】、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shēng】动物医学)、海【hǎi】洋渔业科学与技【jì】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yuán】。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xué】教育学费【fèi】管理办法>的【de】通知【zhī】》(沪【hù】发改规范〔2018〕2 号)、《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教育学费管理【lǐ】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de】通【tōng】知》(沪发改规范〔2023〕24号),中外合作办【bàn】学的信息管理与信【xìn】息系统专业、市场【chǎng】营销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19500元。

住宿费标准根据【jù】《上【shàng】海市【shì】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jià】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sōng】江大学【xué】园区等公办【bàn】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zhǔn】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hào】),学生【shēng】住宿【xiǔ】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xiào】认真执行国【guó】家和上【shàng】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kě】通【tōng】过【guò】“绿色通道”申请入学【xué】,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xué】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xué】贷【dài】款、勤工助学岗位【wèi】、特殊困【kùn】难补助【zhù】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hái】设【shè】立【lì】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xiàng】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招生【shēng】“阳光工【gōng】程”的【de】统一要求,我校【xiào】秋季统一考试招【zhāo】生全【quán】程接受本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zsjy.shou.edu.cn

咨【zī】询【xún】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须知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hé】学校的有关规【guī】定【dìng】进【jìn】行入学【xué】资格【gé】复查。复查不合格【gé】的学生,学校将依【yī】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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