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39:0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zhōu】科技学【xué】院【yuàn】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jiàn】、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办学层次:本科

7.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以各【gè】省级【jí】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公布为准【zhǔn】;考【kǎo】生【shēng】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kē】技学院招生网(https://zs.nustti.edu.cn)查【chá】询。

根据教育【yù】部规定【dìng】,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huá】总数1%,用于【yú】调节各地【dì】统考上线【xiàn】生【shēng】源【yuán】的不平衡。

三、报考

1.凡【fán】符合生【shēng】源所在地省级招生【shēng】委员会规定的【de】报【bào】名条【tiáo】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de】身体健康状况要求【qiú】,按《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执【zhí】行【háng】,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qǔ】”“学校有关专业【yè】可不予【yǔ】录取【qǔ】”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3.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shèn】重报考,其他专业不【bú】限语种。学生【shēng】入学【xué】后均以英语作为【wéi】第一外语安排教【jiāo】学【xué】。

四、录取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de】要求,坚持【chí】“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原则,择优录【lù】取。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我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按【àn】第一专业志愿录【lù】取,征【zhēng】求志愿按“投档成绩+同【tóng】分【fèn】排位”“分数【shù】优先【xiān】”原则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lù】取,不设专业级【jí】差【chà】。

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jí】均低于【yú】其他【tā】考生。若录取【qǔ】排【pái】序基准成【chéng】绩相同,数学、外语两【liǎng】门成绩【jì】之【zhī】和【hé】高者优【yōu】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gāo】者优先。

5.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将进行入学资【zī】格及身体健康状况【kuàng】复【fù】查。复查【chá】不合格【gé】者,按国家和【hé】学校相关规定处【chù】理。

五、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chéng】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gōng】大学【xué】泰【tài】州科技【jì】学院【yuàn】本科【kē】毕业;经南京理工大【dà】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wèi】评定【dìng】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wèi】授【shòu】予条件者,授【shòu】予南京理工【gōng】大学【xué】泰州科技学院【yuàn】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wěi】 省教育厅【tīng】关于优化【huà】民【mín】办高【gāo】校收费管理有关【guān】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wén】件精神,学费收取【qǔ】标准【zhǔn】为文【wén】科类专业18000元【yuán】/生·年【nián】、理【lǐ】工科类【lèi】专业20000元/生·年【nián】、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计算机科【kē】学与【yǔ】技术【shù】、环【huán】境工程、会【huì】计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软【ruǎn】件工程等6个专业(省级【jí】一流本科专业建设【shè】点)在上述【shù】标准【zhǔn】基础【chǔ】上上浮10%。(各【gè】专业学【xué】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xiǔ】费【fèi】:根据《江【jiāng】苏省物价局【jú】 江苏【sū】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yù】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huà】学生公寓收费管【guǎn】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jiàn】精神,学校【xiào】学【xué】生公寓按照具备【bèi】的【de】条件【jiàn】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为700元【yuán】/生·年~1400元/生【shēng】·年【nián】。

3.奖助学【xué】措施:学【xué】校设有多项奖学金【jīn】,以【yǐ】激励学【xué】生奋【fèn】发成才。另【lìng】外,学校【xiào】提【tí】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zhù】经济困难的学生完【wán】成学业【yè】。

4.退费办法:按照【zhào】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shōu】费暂行【háng】管【guǎn】理办【bàn】法》执【zhí】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xìn】息公开【kāi】的【de】规【guī】定【dìng】,深入实施【shī】“阳光【guāng】工程”,建立和完善【shàn】以“十公开”为主要【yào】内容的信【xìn】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guǎng】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lǐng】导和有关【guān】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chéng】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的【de】重大问【wèn】题和有关政策【cè】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cè】;学校【xiào】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gōng】作【zuò】的日常事务。

3.纪检监察部门组【zǔ】成【chéng】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的各个【gè】环节进行【háng】监督【dū】检查,加强【qiáng】对【duì】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话【huà】: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s://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zhōu】市梅【méi】兰东路8号  南【nán】京理【lǐ】工大学泰州科【kē】技【jì】学院

监【jiān】督电话:0523-86150100        邮    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