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02:4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京工业【yè】职【zhí】业技术大【dà】学【xué】招生章程,主【zhǔ】要【yào】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huá】、录【lù】取规则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招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标识码:4132010850

学校在各【gè】招【zhāo】生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代码【mǎ】以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gōng】布的为准。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本科

学校办学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校本部)

南京市秦淮区军农路14号(天堂校区)

第四条  学【xué】校面【miàn】向全国多个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běn】专科学生。学【xué】生修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fā】我校毕业证书;学生学位授予条件及毕业证、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de】领【lǐng】导机构是招生委【wěi】员会。

第六条  学校【xiào】的招生工【gōng】作组织实施机【jī】构是招生办公【gōng】室【shì】。

第七条  学校的招【zhāo】生工作实【shí】行【háng】上级主【zhǔ】管部【bù】门及【j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děng】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和规【guī】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  根据【j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jiàn】等实际情【qíng】况,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招生计【jì】划编制【zhì】情况,综【zōng】合分析,确【què】定学【xué】校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jì】划。招生专业【yè】(含专业名称、专业【yè】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jì】划以【yǐ】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zhǔn】。

第九【jiǔ】条  根【gēn】据教育部规定,学校【xiào】预【yù】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dù】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yào】用【yòng】于调节各地统【tǒng】考【kǎo】上线生源的【de】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shí】,学校向有关主管部【bù】门提出申请,经同意【yì】后【hòu】执【zhí】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tiáo】  凡符合【hé】生源所【suǒ】在地【dì】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委【wěi】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各专业的录取【qǔ】均无男女【nǚ】生比例限制【zhì】,不限制外语语【yǔ】种。根据学校教学要【yào】求【qiú】,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yǔ】课程【chéng】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zhǒng】安排。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zhào】教育部印发【fā】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dì】十二条  承认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根【gēn】据教育部相关【guān】政策给【gěi】予【yǔ】考生的全【quán】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提供【gòng】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的招生计【jì】划数【shù】,结合考生报考情况【kuàng】,确定【dìng】调【diào】档比例【lì】。按照顺【shùn】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dī】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fèn】数优先的【de】办法【fǎ】确定。对于外省进【jìn】档【dàng】的同分考生【shēng】,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提供【gòng】的投【tóu】档位次录取。未提供【gòng】投档【dàng】位次【cì】的:文史【shǐ】类【lèi】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de】考生依次比【bǐ】较语【yǔ】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shǒu】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依次【cì】比较【jiào】数【shù】学、语【yǔ】文、外语成【chéng】绩;“3+3”模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依次比较【jiào】语文数学【xué】两科之和、语文或【huò】数学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考生比较美【měi】术省统考成绩。实【shí】行【háng】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shēng】需满【mǎn】足【zú】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1)考生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选考科目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对进档考生【shēng】按【àn】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dào】低录取,专业【yè】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bàn】法确定。普通【tōng】类录取时,对于【yú】进档的同分【fèn】考生【shēng】,依次比较语【yǔ】文数学两【liǎng】科【kē】之和、语文或【huò】数学【xué】单科【kē】最【zuì】高成绩【jì】、外语【yǔ】单科【kē】成绩,首【shǒu】选科目单科成【chéng】绩【jì】、再选科目单【dān】科最高成绩;艺术类录【lù】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liǎng】科之和、语【yǔ】文或数【shù】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shǒu】选科目单科成绩【jì】、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成绩。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guī】定【dìng】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jiǎn】。复【fù】查或复检有【yǒu】问题【tí】的严【yán】格【gé】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shí】七条  学校收费【fèi】严格【gé】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hé】准的公办【bàn】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以苏【sū】价【jià】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以苏价【jià】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biāo】准【zhǔn】收【shōu】取。

第十【shí】八条  学校设有各种【zhǒng】奖学金,对【duì】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优先安排【pái】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guò】助学贷款【kuǎn】等形【xíng】式帮【bāng】助其完成【chéng】学业。

第十九条【tiáo】  根据教育部要求【qiú】,学校在【zài】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xìn】息【xī】公开,深【shēn】入实施“阳光工程”,切【qiē】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学【xué】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xiào】招生信【xìn】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liào】上及时公【gōng】布。

第二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61136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官方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招生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

监督电话:025-85864053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一条  本【běn】章程通过教【jiāo】育部阳光高考【kǎo】信息平台及学校招生网向【xiàng】社会发【fā】布,对【duì】于【yú】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我校【xiào】公布的完【wán】整的【de】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fā】布之日起执【zhí】行。本章【zhāng】程【chéng】如【rú】有【yǒu】与国家【jiā】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制定的招【zhāo】生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三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南【nán】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xué】招【zhāo】生办公室负【fù】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