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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53:49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服【fú】装职业【yè】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cì】、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xué】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维护学校和【hé】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dōng】省教育厅有【yǒu】关规定,结合山东服装【zhuāng】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shí】际情况,制【zhì】定【dìng】本章程。

第【dì】一条 本【běn】章【zhāng】程适用【yòng】于山东服装职业学【xué】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zhì】体美劳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tiáo】 山东服【fú】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新【xīn】闻【wén】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xué】院【yuàn】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dài】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八【bā】条 学院【yuàn】成立以主要【yào】领导为【wéi】组长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tǎo】论【lùn】决【jué】定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shì】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及【jí】其相关工作的常【cháng】设机【jī】构,具体负责【zé】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条 中共山【shān】东服装【zhuāng】职业学【xué】院纪律检查委员会【huì】(监察【chá】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yuàn】2024年最终【zhōng】招生【shēng】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bù】门公布的【de】为【wéi】准。学院招生专业和招【zhāo】生计划【huá】通【tōng】过各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学【xué】院招生简章、学【xué】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shēng】中【zhōng】,学院按照【zhào】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shēng】档案,具体比例由【yóu】各省(市【shì】)自治【zhì】区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确定【dìng】。

第十三条 按【àn】教【jiāo】育部要求【qiú】,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miàn】公平【píng】、公【gōng】正、择优【yōu】录取。

第十【shí】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qiú】: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xué】以英【yīng】语教学为主,其【qí】它语种考生入学【xué】后需改【gǎi】学英【yīng】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tiáo】 考生思想品【pǐn】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tǐ】检身体【tǐ】健康【kāng】要求: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1)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fèn】录【lù】取【qǔ】时,对进档考生【shēng】,根据考生的【de】专业志愿、文化【huà】总分【fèn】,根据各专业计【jì】划数,优【yōu】先录【lù】取第一专业志愿,第【dì】一专业志愿不【bú】能【néng】满足【zú】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yī】此类推【tuī】。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bú】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yuàn】服【fú】从【cóng】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行【háng】调剂【jì】,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在实【shí】施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shí】,各专业均不提选考【kǎo】科目要求,根【gēn】据考生【shēng】的专业志愿、文化总【zǒng】分,按照【zhào】各专业招生计划【huá】数对各【gè】专业进档考生依次【cì】录取,不再进行【háng】专业调剂。

(4)在【zài】确【què】定录取资格时【shí】,考生的各种加分、降【jiàng】分【fèn】情况均【jun1】计入总分,无单【dān】科成绩要求。

2.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1)艺【yì】术类(美术与设计【jì】类、舞蹈【dǎo】类、音乐类、表【biǎo】(导)演类)专业使用省专【zhuān】业统考成绩。

(2)报考我院【yuàn】艺术类【lèi】(美【měi】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lèi】)专业的考生,需参【cān】加省统考并达到【dào】合格分数线。艺术类(美术【shù】与设计类【lèi】、舞蹈【dǎo】类、音乐类、表(导)演类)考生进【jìn】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按【àn】照综合成绩从高【gāo】到低依【yī】次录【lù】取志愿考生【shēng】,直【zhí】至专业计划满额。

3.山东省春【chūn】季高考考生按省教育厅【tīng】规定的专业【yè】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qǔ】。

第十八条【tiáo】 录取结果【guǒ】的【de】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网站查询、学院【yuàn】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xún】,寄【jì】发录取通知等方式。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biāo】准按照《山东【dōng】省发【fā】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shěng】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lǔ】发【fā】改价格【gé】〔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děng】多【duō】种资【zī】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xué】业【yè】。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sè】通道”、奖助【zhù】学金、学【xué】费减免、勤【qín】工助学等【děng】资【zī】助【zhù】项目。资助【zhù】条件和标准【zhǔn】由学院根【gēn】据学生家庭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tīng】、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jīn】管理【lǐ】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zhào】规定【dìng】进行政治、文【wén】化、健康等方【fāng】面的入学资格【gé】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de】在报名和【hé】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的考【kǎo】生,将报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yuàn】,取消其【qí】入【rù】学资【zī】格,并将其【qí】档案退回其户籍【jí】所在【zài】地。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生【shēng】按教学计划修完规【guī】定课程,成绩合【hé】格,颁发【fā】普通高【gāo】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zhèng】校名:山东服装职【zhí】业学院【yuà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rén】办理招生相关事【shì】宜。对【duì】以山东服装职业学【xué】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fǎ】招生等【děng】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yuàn】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规【guī】定的内容【róng】如果与上级有关文【wén】件规定【dìng】不一致,则按上级【jí】有关文件【jiàn】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2182777 6959778

监督电话:0538-2182577

传真:0538-6959778

网址:http://www.svict.com

E-mail:28931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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