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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12:1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荆州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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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长江大学【xué】工程技术学院【yuàn】,于2021年5月经过教育【yù】部【bù】批【pī】准,转设更名为荆州学院。

荆州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工作,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chéng】”,确保2024年招【zhāo】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以及教育【yù】部【bù】有关文件规定【dìng】,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荆州【zhōu】学【xué】院(原【yuán】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家标【biāo】准【zhǔn】代码为13245。

第三【sān】条【tiáo】  学校是经教【jiāo】育部批准成立的【de】一所【suǒ】全日【rì】制普通【tōng】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yù】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技能高考生。

第【dì】五条  学校【xiào】招生坚持【ch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遵循“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原则。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dì】六【liù】条  学校成【chéng】立招【zhāo】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yào】职责是:制【zhì】定招生章程,审核招生计划【huá】,确定招【zhāo】生政【zhèng】策和录取【qǔ】规则,审核招生宣传材料,受理考生【shēng】申诉,决策【cè】其他【tā】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bā】条【tiáo】  学校成立【lì】招生监【jiān】察领导小组,监【jiān】督学【xué】校【xiào】招生计划的落实【shí】、宣【xuān】传材料的真实性、录取过程的规范性和录取信【xìn】息公开等【děng】事项。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lù】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chéng】中严【yán】格按【àn】照考生【shēng】所在省【shěng】(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委员会划定【dìng】的各批【pī】次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进行。

第十条  学校【xiào】一般按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àn】,录取时男【nán】女生比例原则上不限制。根据考生高【gāo】考成【chéng】绩【jì】,以考生电子档案为【wéi】依【yī】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děng】方面【miàn】进行综【zōng】合考查,择优【yōu】录取。

第十【shí】一条  根据【jù】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在【zài】国家核定的【de】年度招【zhāo】生规模内【nèi】,我校可以预留少量【liàng】计【jì】划,用于调节各【gè】个省份【fèn】录取过程中出现【xiàn】的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wèn】题。预留计划为不【bú】超【chāo】过【guò】我【wǒ】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录取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ān】排尊重考【kǎo】生志愿;有特【tè】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kǎo】生所在省【shěng】(区、市)录【lù】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jiàng】分投档照顾的政策【cè】按教育部及【jí】各【g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录【lù】取原则:专【zhuān】业【yè】成绩使用【yòng】统【tǒng】(联)考成【chéng】绩的省份,认可【kě】生源【yuán】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zé】优录取。如果投【tóu】档成绩是综合分【fèn】,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lù】取。

考生专业成【chéng】绩(或投【tóu】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wén】化【huà】成绩【jì】、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lù】取【qǔ】。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dìng】,要求考生身体健【jiàn】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shí】五条  英【yīng】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zhǒng】考【kǎo】生,其他专业不【bú】限【xiàn】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shí】六【liù】条【tiáo】  考生填报【bào】我校志愿时,请填写考生本【běn】人或家长【zhǎng】的有效联系方【fāng】式。招生【shēng】录取期间,请确【què】保电话畅通。

第【dì】十七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un.edu.cn/zsc/)发布有关【guān】招生信息【xī】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学生入学、培养与毕业

第十八条【tiáo】  录取后【hòu】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考【kǎo】生,学校将【jiāng】按国【guó】家【jiā】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的【de】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规定【dìng】的【de】已【yǐ】报到学生入【rù】学资【zī】格【gé】。

第【dì】十九条【tiáo】  收费项目和【h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zhào】学校官网公示【shì】的结果执行【háng】。

第二十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帮助【zhù】家庭困难【nán】学【xué】生完成【chéng】学业,促进德智体【tǐ】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shè】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学【xué】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kě】享【xiǎng】受国家指【zhǐ】定银行提供的生源地【dì】信用助【zhù】学【xué】贷款,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xīn】办理【lǐ】贷款手续,开学后将【jiāng】贷款合【hé】同和贷款受理【lǐ】证明【míng】,交至学校【xiào】学生资助中心。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chéng】规【guī】定【dìng】学业,成绩合格,颁发荆州学【xué】院【yuàn】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荆州学院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shí】二【èr】条  学校【xiào】按高等学【xué】校就业政策【cè】负责推荐毕业【yè】生就业,建立以【yǐ】市场为导向、学校推荐、毕业【yè】生与用人【rén】单位【wèi】双向选【xuǎn】择的学生就业机制,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

邮政编码:434020

学校网址:https://www.jzun.edu.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6699、8066799

电子邮箱:jzxyzsc@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荆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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