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4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31:26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人文科【kē】技【jì】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huá】、报【bào】考条件、录【lù】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xué】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所【suǒ】帮助。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合【hé】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de】原则,坚决执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纪【jì】律要求【qiú】,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yuàn】是由湖南【nán】省人【rén】民政府主【zhǔ】办的全【quán】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校【xiào】位【wèi】于【yú】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shěng】娄【lóu】底市【shì】,环【huán】境优美,底蕴深厚,是求真知做学问的【de】好地【dì】方。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yuàn】,54个本科【kē】专业,1个硕士专【zhuān】业学位点,涵盖经济学、法学【xué】、教育【yù】学、文学、历【lì】史【shǐ】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lǐ】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学【xué】校2024年全【quán】日制普【pǔ】通【tōng】本科层次的招【zhāo】生包【bāo】括普通类、艺【yì】术类、体育类,以【yǐ】及运动训练、中外合作办学【xué】、湖南省对口招生【shēng】、湖南省【shěng】“楚怡工【gōng】匠计【jì】划”、湖南省【shěng】基层农技【jì】特岗人员定向培【péi】养【yǎng】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类别。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dìng】本校【xiào】招生规【guī】模确【què】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tiáo】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校纪委、监察【chá】专员【yuán】办【bàn】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公【gōng】正【zhèng】。

第九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省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学【xué】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gòu】及人员进行【háng】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jī】构招生【shēng】。凡是【shì】有社【shè】会机【jī】构和个人宣传【chuán】与我【wǒ】校有合作、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què】保【bǎo】考生录【lù】取的,考生【shēng】可第一时【shí】间向教【jiāo】育主管【guǎn】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tiáo】 我【wǒ】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lǜ】,对于招生【shēng】违【wéi】规【guī】的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wéi】规行【háng】为【wéi】处理【lǐ】暂行【háng】办【bàn】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dìng】的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huì】对【duì】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年【nián】度【dù】招生【shēng】总计划由招生就业【yè】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huá】、办学条件、生源【yuán】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xué】科发展等因素会【huì】同有【yǒu】关职能部门制定,经学校【xiào】审定后,报上级【jí】主【zhǔ】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就业处【chù】根据上【shàng】级主管部【bù】门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按教育【yù】部及【jí】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mén】关于招生计【jì】划【huá】编【biān】制原则和要求,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zhì】量等因【yīn】素,制定学校分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生源【yuán】计划,报上级主【zhǔ】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shí】三【sān】条 学校【xiào】2024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huá】面向全国除沪、港、澳、台【tái】地区的30个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分【fèn】省(自治区、直辖市)分【fèn】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开向社会发【fā】布的信息为【wéi】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学院学制学费标准选考科目要求备注




综合改革省
非改革省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年4000思想政治限文科
农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植物保护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园艺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法学法学院四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社会工作四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语言文学文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网络与新媒体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英语外国语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商务英语四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财务管理商学院四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电子商务四年5000物理限理科
旅游管理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字经济四年4000物理限理科
学前教育教育学院四年4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四年1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中外合作办学
历史学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应用心理学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金融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金融工程四年4000物理限理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自动化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物理学信息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电子信息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通信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人工智能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软件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网络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化学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化学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环境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音乐学音乐舞蹈学院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舞蹈学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70cm(含),女生160cm(含)以上
舞蹈编导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70cm(含),女生160cm(含)以上
美术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视觉传达设计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环境设计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书法学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体育教育体育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舞蹈表演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68cm(含),女生158cm(含)以上
运动训练四年11200

运动训练单招

说明:

1. 具体【tǐ】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de】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公布【bù】为【wéi】准;

2. 根据属地管理原【yuán】则,学【xué】费【fèi】标准最【zuì】终以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最新批【pī】复为准;

3. 舞蹈类专业的【de】身高要求【qiú】以【yǐ】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提供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生体格【gé】检查表【biǎo】》中的身高为准,建议身高不符合条【tiáo】件的【de】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原【yuán】则上认【rèn】可各生【shēng】源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确认的【de】高考政策性加分;除专业招【zhāo】生计划中【zhōng】特【tè】别注明的【de】专业外,学校对男女比例无特殊【shū】要【yào】求。

第十六【liù】条【tiáo】 我【wǒ】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是与英国【guó】巴斯斯巴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项【xiàng】目,相关课程采用全英【yīng】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shèn】重报考,高考外语成绩需95分(含95分)以【yǐ】上【shàng】,高考外语满【mǎn】分不是150分【fèn】的省【shěng】(直【zhí】辖市、自治区),按150分【fèn】制折算。其余专业【yè】语【yǔ】种不【bú】限,但【dàn】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xué】。

第十七条 学校【xiào】根据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生源【yuán】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gēn】据教【jiāo】育部规定,按照顺【shùn】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shí】八条【tiáo】 普通类专【zhuān】业录取原则【zé】:进档【dàng】考生按分数优【yōu】先的【de】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bú】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各生源【yuán】省(自治区、直辖市)录【lù】取【qǔ】办法进【jìn】行录取。

第【dì】十九【ji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高【gāo】考文化成【chéng】绩必【bì】须都达到生源【yuán】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招生考试管【guǎn】理【lǐ】部门划【huá】定的同批次艺术【shù】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考【kǎo】试管理部【bù】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pái】序规则的,学校【xiào】按照相【xiàng】应规【guī】则【zé】择【z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yuán】所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考试【shì】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zhuān】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zé】的,学【xué】校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zé】为:按照高考文化【huà】成绩(含政策性加【jiā】分)和【hé】专业统考成【chéng】绩分【fèn】招生专业【yè】类【lèi】别分别【bié】计算综合成绩,并【bìng】按综合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xù】,其中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shè】计类、书法类【lèi】等【děng】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wéi】:综合成【chéng】绩【jì】=高【gāo】考文【wén】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 ×70% ,最终结果保【bǎo】留1位【wèi】小数。

第二【èr】十条 体育【yù】类专业录取原则【zé】:报考学校【xiào】体育【yù】教育【yù】专【zhuān】业的考【kǎo】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wén】化成绩必须【xū】都达到【dào】生源所【suǒ】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考【kǎo】试管理部门划定【dìng】的同批次体【tǐ】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在投【tóu】档的考生范围内【nèi】,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tóu】档成绩进行投档排【pái】序;如生【shēng】源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没有统一的投档【dàng】排序规则,学校则按照高【gāo】考文【wén】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zhuān】业统【tǒng】考成绩之和【hé】计算【suàn】综合【hé】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当按分排【pái】序遇到多【duō】名【míng】考生同分时【shí】,按生源【yuán】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guī】则进行排【pái】序(其中运【yùn】动训练专业【yè】的同分排【pái】序按我校该专业招生简【jiǎn】章已公布的【de】规则排序)。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如没有同分【fèn】投档排序规【guī】则,则依次按【àn】考生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绩由高【gāo】到低【dī】排序【x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依【yī】照【zhào】录【lù】取原则分配专【zhuān】业时,当考【kǎo】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jì】,则调【diào】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若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则【zé】做【zuò】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考【kǎo】生综合素质评【píng】价结果的参考运用【yòng】按【àn】教育部及生源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部门的【de】有【yǒu】关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二十四条【tiáo】 我校运动训练、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湖南【nán】省对【duì】口招生、湖【hú】南省“楚怡工【gōng】匠计划”、湖【hú】南省基层农【nóng】技特【tè】岗人员定向培养计【jì】划等特【tè】殊类【lèi】型的招生录取【qǔ】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及【jí】我校公布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wǔ】条 学【xué】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zhù】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发放标【biāo】准均【jun1】以国【guó】家和学校有关政【zhèng】策为准【zhǔn】。

第【dì】二十六条【tiáo】 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颁【bān】布的《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zhì】品【pǐn】德【dé】考核和【hé】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均采【cǎi】用考生报考【kǎo】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suǒ】采集【jí】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zhēn】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xué】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zhuàng】况、录取手【shǒu】续及程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zhèng】明【míng】材料等进行复【fù】查【chá】复核【hé】。对复查复核【hé】发现【xiàn】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shǔ】弄【nòng】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九条【tiáo】 本章【zhāng】程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píng】台和学校招生信息官【guān】方网站向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媒体【tǐ】节【jiē】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róng】,如理解【jiě】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yú】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nán】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上【shàng】级【jí】招生政策【cè】调【diào】整【zhěng】,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dī】星路【lù】487号湖南【nán】人文科技学院招【zhāo】生【shēng】办【bàn】

邮政编码:417000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738-8325377;0738-8325322

招生咨询邮箱:huhstzsb@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bù】网【wǎng】址:http://hnrkuzs.university-hr.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8325900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