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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17:2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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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děng】法【fǎ】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84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zūn】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tòu】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qiú】,严【yán】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 学【xué】校是一所公办全日【rì】制高职院校,现有【yǒu】在【zài】校学生5200余人,建【jiàn】有省【shěng】级“楚怡”高水平专业群2个,形成了以现代通信技【jì】术为主体【tǐ】,以【yǐ】移动互【hù】联应用【yòng】技术和邮【yóu】政快递运营管理为两翼的现代【dài】邮【yóu】电特色专业群布【bù】局,开设【shè】现代通【tōng】信技术【shù】、现代【dài】移动通信技【jì】术、移动互联应用【yòng】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邮政快递【dì】运营管理等【děng】18个专业及方向,是信息通信行业大国工匠的摇篮,深受社【shè】会赞【zàn】誉【yù】。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研究决【jué】定本校招生规模【mó】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shēng】录取【qǔ】期间,学校【xiào】纪委(纪【jì】委办【bàn】公室【shì】)对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píng】公正。

第【d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qiú】,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háng】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构【gòu】招生。凡是有社会【huì】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xiào】有【yǒu】合【hé】作【zuò】、可以【yǐ】通过“内部指标【biāo】”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shēng】可【kě】第【dì】一时间向【xiàng】教育主【zhǔ】管部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十条 我校将【jiāng】严【yán】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cè】和【hé】招生纪【jì】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zàn】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zhǎng】及社会对我【wǒ】校招生工【gōng】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4个省份进【jìn】行【háng】统招【zhāo】,详细【xì】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gōng】布的【de】招【zhāo】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tiáo】 各专业不限【xiàn】考生应试外语【yǔ】语【yǔ】种【zhǒng】,但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wài】语【yǔ】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招生【shēng】计划分配的原则和【hé】办法。我校根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生【shēng】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guī】模【mó】相对稳定【dìng】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jun1】衡,根据专业人才培【péi】养【yǎng】方案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jì】划,经学校领【lǐng】导审定【dìng】后,报湖南省教育【yù】厅批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     制学费标准

选科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科要求

(非改革省份)

信息通信学院现代通信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移动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动力环境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人工智能学院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年506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云网融合方向)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大数据技术3年506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3年78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网信安全方向)3年78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年46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现代邮政学院邮政快递运营管理3年385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电子商务3年385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电信服务与管理3年460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市场营销3年3850元/年选科不限文理兼招
大数据与会计3年3500元/年

选科不限

职高对口类

文理兼招

★具体在各省的招【zhāo】生专业及【jí】相【xiàng】关【guān】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实【shí】际收费按2024年湖南省发改委、湖【hú】南省财政厅、湖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核【hé】定标准执【zhí】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yù】部【bù】及省教育【yù】厅【tīng】相关文件精神【shén】,录取工作按照“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zé】,德智【zhì】体综合衡量【liàng】,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调阅考【kǎo】生档案的比例【lì】一【yī】般【bān】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bú】限。

第十【shí】七条 按各省(区【qū】、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de】投档【dàng】成绩【jì】提档,并按照投【tóu】档成绩分【fèn】数优先,从高到低分根【gēn】据考生【shēng】的专【zhuān】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省市的同分排【pái】序规则【zé】。进【jìn】档【dàng】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jì】同分的情况,按单【dān】科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分到【dào】低【dī】分排序,排序【xù】规则【zé】为:语文、数学、外语【yǔ】。

第十九条 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kǎo】加分【fèn】政策,对享受【shòu】加分【fèn】政【zhèng】策的考生【shēng】,加分值计入录取【qǔ】排序成绩。

第二【èr】十【shí】条 录取结果将【jiāng】按照教育【yù】部有关要求及【jí】规定【dìng】的形式【shì】进行公布。考生可登【dēng】录本省(区、市)招【zhāo】生考试网站查询。

第【dì】二【èr】十一条【tiáo】 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zhāo】生监察工作领导小【xiǎo】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经各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审【shěn】批【pī】后正式【shì】录取并办理有关【guān】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hòu】不再退档,学校【xiào】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zhuǎn】档(学)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我校大数【shù】据技术、软【ruǎn】件【jiàn】技【jì】术【shù】、人工智能技术应【yīng】用、邮政快递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开设【shè】了校企合作【zuò】订单【dān】班【bān】;电信服务【wù】与管理【lǐ】专【zhuān】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分【fèn】别设有方向。开设有【yǒu】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yè】,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yào】可提出申【shēn】请,并【bìng】通【tōng】过遴选【xuǎn】后到订单班培养【yǎng】。

第二十四条 特殊情况需转【zhuǎn】专业【yè】的,按【àn】照我校转专业相关管理办法,在本【běn】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nèi】转【zhuǎn】换【huàn】。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sè】通道”。家庭经【jīng】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chí】乡(镇)以上【shàng】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处资【zī】助中心申请办理【lǐ】学费缓交手续【xù】,并可【kě】根据【jù】国家【jiā】有关规定申请【qǐng】助学【xué】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xué】等助【zhù】学方式。

第【dì】二十六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de】学【xué】生提供:国【guó】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四金、国家助学金【jīn】,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nián】、5000元/年【nián】、4400元/年(一等国家【jiā】助学金)、3300元/年(二等国家助【zhù】学金)、2200元/年【nián】(三等国家助【zhù】学金)。另【lìng】外,学院还设有院级奖【jiǎng】学金及合作企业设立【lì】的奖【jiǎng】学金。

第二十七【qī】条 录【lù】取考生的体检【jiǎn】标准【zhǔn】按【àn】照教【jiāo】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lù】取【qǔ】考生【shēng】的思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chá】均采用考生报【bào】考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kǒu】招生考试时所采集【jí】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规定【dìng】对新生【shēng】报【bào】名资格【gé】、身心状况、录【lù】取【qǔ】手续及程【chéng】序、录取资【zī】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cái】料等进行复查复【fù】核。对复查【chá】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chù】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shí】,取【qǔ】消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sān】十条 本【běn】章程通【tōng】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lǐ】解有误【wù】,以【yǐ】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wéi】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邮【yóu】电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如遇上级【jí】招生政策调整【zhěng】,以公布【bù】的【de】最新政策【cè】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邮政编码:41001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01868、85201878

招生咨询邮箱:812845533@qq.com

招【zhāo】生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s://www.hnp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0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