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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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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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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yù】部有关【guān】规【guī】定,结合【hé】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02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zé】,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jiǎn】介【ji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以“安全”命名的全【quán】日【rì】制【zhì】公办高等职业【yè】院校,是【shì】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péi】养【yǎng】基地、全国烟花【huā】爆竹人【rén】才培【péi】养基地、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安全【quán】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中南基地、国家烟花爆【bào】竹【zhú】生产【chǎn】“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综【zōng】合实验中心、国家安【ān】全生产技【jì】术支撑体系湖南【nán】专业中心、湖【hú】南省烟花爆竹【zhú】重大【dà】技【jì】术成果转化基地、全国【guó】职业【yè】院校传统技【jì】艺【yì】传承示范基地【dì】,连续多年被评为湖【hú】南省【shěng】文明高【gāo】校、省直机关【guān】文【wén】明标兵校园、湖【hú】南【nán】省普【pǔ】通高校【xiào】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zé】研【yán】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dìng】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yǔ】创【chuàng】新创【chuàng】业【yè】工作【zuò】处负责招【zhāo】生组织【zhī】实施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八条【tiáo】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jìn】行监督检【jiǎn】查,确保【bǎo】规范有序、公平公【gōng】正【zhèng】。

第【d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严【yán】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tīng】政策【cè】规定和纪律要【yào】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yuán】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shè】会机构【gòu】招生。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gè】人【rén】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tōng】过“内【nèi】部指【zhǐ】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de】,考生可【kě】第【dì】一【yī】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kě】向公【gōng】安机关反【fǎn】映【yìng】。

第十【shí】条【tiáo】  我校将严格执【zhí】行招【zhāo】生政策【cè】和【hé】招生纪律【lǜ】,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shēng】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fǎ】》(教【jiāo】育部令33号)和《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guī】行为处【chù】理暂【zàn】行【háng】办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河南河北等24个【gè】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700(其中【zhōng】:湖南省高职【zhí】单招已使【shǐ】用2150)。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专业、招生【shēng】类【lèi】别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shì】管【guǎn】理部门【mén】发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èr】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方向【xiàng】)共26个【gè】,所有专【zhuān】业(方【fāng】向)学制均【jun1】为三年制【zhì】,详细情况见下表。

专业组专业名称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应急救援技术4600元/年
消防救援技术4600元/年
专业组二安全智能监测技术46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6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元/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元/年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0元/年
专业组三建筑消防技术46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4600元/年
专业组四安全技术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4600元/年
安全技术与管理(爆破现场工程师)4600元/年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4600元/年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4600元/年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4600元/年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4600元/年
专业组五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78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安全技术与应用)7800元/年
软件技术(企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7800元/年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7800元/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4600元/年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4600元/年
专业组六大数据与会计3500元/年
市场营销35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600元/年
人力资源管理3500元/年
专业组七商务英语3200元/年

备注:

1.商【shāng】务英语专业【yè】,外语语种需为英【yīng】语,且普通类外语单【dān】科成绩不低于【yú】70分(含【hán】70分),职高对口【kǒu】类外语单科成绩不【bú】低于60分(含60分);

2.应急救援技【jì】术、消防救援技术【shù】专业报考条件需【xū】符合《国家综合【hé】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lù】办法【fǎ】》(人【rén】社部发〔2021〕58号【hào】)要求,请【qǐng】达【dá】不【bú】到条件的考生慎【shèn】重报考,避【bì】免后续就业困难;

3.各专业(方向)最终【zhōng】学费标准以【yǐ】2024年湖【hú】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hé】为准【zhǔ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三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在【zài】湖南省招生考试【shì】委员【yuán】会领导下,在各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级【jí】招办统一【yī】组织下进行,实行“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招生工作体制【zhì】。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kǎo】试机构有关加【jiā】分或降分政策以【yǐ】及投档【dàng】比例规【guī】定,按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dàng】成【chéng】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十五【wǔ】条  对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yuán】则进行录取。若遇到同分情【qíng】况,按语、数【shù】、外比【bǐ】较单科成绩。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zú】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按【àn】照考生成绩【jì】从高到低【dī】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lù】取满额的专业【yè】;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dàn】各专业【yè】计【jì】划已录取满额的作【zuò】退【tuì】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jiā】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shēng】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xū】转专【zhuān】业【yè】,需按照《湖南安【ān】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印【yìn】发〈学院全【quán】日制专科学【xué】生学籍【j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安职【zhí】院教【jiāo】〔2019〕6号)实施,具体可【kě】咨询学校教务处【chù】。

第十【shí】七条  对【duì】品【pǐn】学兼优的【de】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国家奖【jiǎng】学【xué】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xué】金一等【děng】1200元【yuán】,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dìng】,可以申请国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kě】贷【dài】16000元【yuán】)、国家【jiā】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shí】,学校可以提供有勤【qín】工俭学岗位。大学生应【yīng】征入伍服兵役【yì】(含【hán】直【zhí】招士官),可申报在校期间缴纳的【de】学费补偿或国家【jiā】生源地贷款代偿,最高可补偿或代偿16000元。退役士兵可申报【bào】减免【miǎn】学【xué】费,每【měi】人【rén】每年【nián】最高【gāo】可达16000元。退役士兵【bīng】和退役复学学生学制内在读【dú】每【měi】学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退【tuì】役【yì】士兵类)1650元,具体【tǐ】可咨询学校学【xué】生工作与保卫部(武装【zhuāng】部)。

第十八条  录取考【kǎo】生【shēng】的体【tǐ】检【jiǎn】标【biāo】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十【shí】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dé】考【kǎo】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均【jun1】采用【yòng】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信【xìn】息,学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学校【xiào】按【àn】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míng】资格、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资格、优惠资格及【jí】相关证明材料【liào】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fù】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zhōng】研究处【chù】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duì】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jiē】严重或【huò】涉【shè】嫌【xián】冒名【míng】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tōng】过“阳光【guāng】高考”平【píng】台和学院官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tǐ】节【jiē】选公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rú】理【lǐ】解有误,以学校【xiào】公【gōng】布【bù】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shēng】。其解释权属于【yú】湖南安全技【jì】术职【zhí】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bù】的【de】最新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396555

招生咨询邮箱:879893531@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nvist.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39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