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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1:31:46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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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lǜ】法规及教【jiāo】育【yù】部【bù】有关规定,结合【hé】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镇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12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则,坚决【jué】执行招生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nán】都市职业学院是经【jīng】湖南省人【rén】民【mín】政府批准成立【lì】、教【jiāo】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师生一【yī】万七千余人。学校【xiào】共有8院【yuàn】2部,开【kāi】设三年制【zhì】大专40余个专【zhuān】业【yè】,拥有42个校【xiào】内【nèi】实训场所【suǒ】及105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积极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人才培养【yǎng】模【mó】式。是湖南【nán】省文明高校、省示范性(骨干)高【gāo】职院【yuàn】校【xiào】、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huà】示【shì】范基地【dì】、长沙经开区最【zuì】美职院、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huà】示范基地、并连续八【bā】年被评为【wéi】湖南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xiào】就业创业【yè】“一把手”工程【chéng】优秀单位。学院环【huán】境优美、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师资力量雄厚【hòu】、实训【xùn】基【jī】地完善【shàn】、配套设【shè】施齐全、就业前景广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在普通类、体育类型均有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责研【yán】究决【jué】定本校【xiào】招生规模【mó】确定、政【zhèng】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负【fù】责【zé】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六条 招生录【lù】取【qǔ】期间,学校【xiào】纪委(纪检监【jiān】察处【chù】)对招生录取工作【zuò】进行全程【chéng】监督【dū】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yù】厅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yǒu】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hé】个人宣【xuān】传与我校有合作、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què】保【bǎo】考【kǎo】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可【kě】第一时间向【xiàng】教育主【zhǔ】管【guǎn】部门【mén】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guān】反映。

第八【bā】条 我【wǒ】校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和招生【shēng】纪律,对【duì】于在【zài】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令【lìng】33号【hào】)和【hé】《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lìng】36号)所确【què】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jiā】长【zhǎng】及社会对我【wǒ】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xué】校2024年面向13个【gè】省【shěng】份【fèn】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shēng】专业及相关类别【bié】,待我校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yè】计划【huá】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de】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序号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

学费

(元/年)

1印刷媒体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7000
2包装艺术设计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7000
3艺术设计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9500
4包装工程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9000
5数字印刷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6800
6印刷数字图文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6800
7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1500
8空中乘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9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7600
10民航运输服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7600
1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1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13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500
14应用英语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8200
15应用日语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8200
16运动训练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9500
17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18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19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1建筑消防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500
22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3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4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5软件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1000
26现代通信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7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学院三年17500
28电子商务商学院三年19800
29大数据与会计商学院三年18800
30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商学院三年18800
31园艺技术商学院三年16500
32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商学院三年16500
3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学院三年19800
34林业技术(油茶方向)商学院三年16500
35学前教育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9800
36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院三年20800
37音乐表演师范教育学院三年21500
38数控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200
39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9800
40应用电子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300
4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9000
42汽车电子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500
43护理医卫学院三年20800
44康复治疗技术医卫学院三年208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nán】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zhēn】落【luò】实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录取原【yuán】则,确保【bǎo】招生工作公平【píng】、公开、公正【zhèng】、合理,按各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提供【gòng】的投档成绩提【tí】档【dàng】,并按照投【tóu】档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投档【dàng】分【fèn】相同的情况【kuàng】下,考【kǎo】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shēng】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zhǔ】管部门的规定【dìng】执【zhí】行。湖【hú】南【nán】高考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及【jí】生源计划【huá】专辑填写我【wǒ】校名称、代码【mǎ】及专业【yè】代码。填报学校志【zhì】愿【yuàn】前后,可与我【wǒ】校驻【zhù】各地招生老【lǎo】师或学校招生处联系(电【diàn】话:0731—86399188)咨询。

第六章 附

第十一条 品学兼优的学【xué】生【shēng】可【kě】申请国家奖学金【jīn】: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5000元/年,家庭【tíng】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zhù】学金: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yuán】/年,学校学费【fèi】减免政策:未评上国家奖【jiǎng】助学金的困难学生【shēng】,其学费标准【zhǔn】在16500元【yuán】至19000之间的均可减免1000元,学费标【biāo】准在19100元以上的均可减免1650-2150元。同【tóng】时【shí】,家庭经济条件困难【nán】的学生可【kě】以申请【qǐng】国家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款和困难【nán】补助,也可以【yǐ】参加学校组织【zhī】的勤工俭【jiǎn】学。

第十二条 录【lù】取【qǔ】考生的体【tǐ】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三条 录【lù】取考生的【de】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yòng】考【kǎo】生报考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suǒ】采集的信【xìn】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格【gé】、身【shēn】心状况、录【lù】取手续及程【chéng】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jí】相关证【zhèng】明材料【liào】等进行复查复核【hé】。对复查复核发【fā】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zuò】假情【qíng】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mào】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通过“阳【yáng】光高【gāo】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duì】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bù】的【de】章程【chéng】内容【róng】,如理解有误【wù】,以学校【xiào】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yú】我【wǒ】校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xiào】招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都市【shì】职业【yè】学院。如【rú】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招生咨询邮箱:hnupc188@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3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