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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2:02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录取规则、毕业文凭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děng】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de】相关文件【jiàn】规定,特制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zhí】招生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院【yuàn】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国统一【yī】考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chēng】:黔西南民族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

学院代码(国标):4152013817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tiáo】  黔西南【nán】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1月经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批准【zhǔn】成立的一所【suǒ】公办综合性全日制【zhì】普通高【gāo】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644.5亩【mǔ】。现有在编教职工452人,其中【zhōng】教授14人(含二级教授1人)、副教授103人,硕士【shì】及博士(含在读)166人、省级职教名师2人【rén】、州管专家3人【rén】,全日【rì】制在【zài】校【xiào】生11370人。学【xué】院重【chóng】点推进旅游管【guǎn】理、康【kāng】复治疗技术、护【hù】理、畜牧兽医、建【jiàn】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wǎng】络技术6个【gè】特色骨干专业建设,围【wéi】绕【rào】特【tè】色骨【gǔ】干【gàn】专业打药学、造旅游管理、护理、建筑工程技【jì】术【shù】等4个特色【sè】骨干专业群,现开设有高职专业25个【g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招生机构【gòu】: 学院成立【lì】党政主要领【lǐng】导负责【zé】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加【jiā】强【qiáng】对招生【shēng】工作的领【lǐng】导,并成立由分【fèn】管副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gōng】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chóng】大问题【tí】,须集【jí】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zuò】的【de】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zé】学院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dì】六【liù】条监督机构:在【zài】学院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领导下,由【yóu】学院【yuàn】纪委【wěi】对招生【shēng】工作实施全程监督【dū】,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wéi】护广大考生【shēng】的合【hé】法【fǎ】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tiáo】  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计划【huá】以贵州省教育【yù】厅下达【dá】为准【zhǔn】,详见【jiàn】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de】招生计划【hu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新生的【de】原则是:学院【yuàn】贯彻落实教育【yù】部有关招生工【gōng】作政策,严格遵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省级【jí】招【zhāo】生部门的招【zhāo】生录取相关规定,在【zài】省级招生【shēng】部门的指导下【xià】,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gōng】作。

第九条学院实行专业志愿优【yōu】先原【yuán】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进【jìn】行排序,择【zé】优【yōu】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xiān】录取去除【chú】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ruò】去除政策加【jiā】分后总成绩【jì】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qǔ】综合学科成绩高【gāo】的考【kǎo】生【shēng】。专业调剂实【shí】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jié】合的【de】方【fāng】式【shì】进行,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mǎn】足时,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jì】,则根据【jù】考【kǎo】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mǎn】的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zuò】退【tuì】档【dàng】处理。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qǔ】采用【yòng】“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néng】满【mǎn】足时【shí】,再考虑【lǜ】非第一专业和【hé】专业【yè】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fú】从专业【yè】调【diào】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huá】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dàng】。

第十一条艺术类:报考我院《民族表演艺术》专【zhuān】业【yè】的考【kǎo】生【shēng】须参加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zhuān】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dào】贵州省统一【yī】划定的专科合格【gé】线以上【shàng】,按照【zhào】志愿优先【xiān】原则,优先录取【qǔ】第一志愿【yuàn】第【dì】一【yī】次平行【háng】投档考生【shēng】。 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术科成绩【jì】相同,录取【qǔ】文化【huà】总分高【gāo】的【de】考生。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xué】、英语【yǔ】单科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zhōng】国残联【lián】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dì】十三条学生【shēng】在规定的年限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de】内容【róng】,达到【dào】毕业【yè】要求,发给国【guó】家承认【rèn】学历的、经教育【yù】部电子注册【cè】的【de】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学院可提供毕业生推荐就业机会。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条【tiáo】   填报方【fāng】式【shì】及招生计划:请考生仔【zǎi】细参【cān】阅《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普通专业【yè】3500元/年·人,艺【yì】术专业7000元/年·人。

住宿费:普通宿舍300元/年·人【rén】(有【yǒu】独立卫生间);学生公寓800元/年·人【rén】(有独立【lì】卫生【shēng】间)。

书费:约500元/学期·人【rén】(每学期按照实际费用缴纳,由出版社收取【qǔ】)。

第十六【liù】条【tiáo】根据【jù】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jiǎng】学金、助学金、生源地【dì】信【xìn】用助学贷款及教育精【jīng】准扶贫等相关奖励【lì】和资助政策【cè】。学【xué】院学生资助【zhù】项目【mù】包括【kuò】高【gāo】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筑梦奖学【xué】金、高职国家助学金、高职退【tuì】役【yì】士兵国【guó】家助学金、高职退役【yì】士兵国家【jiā】教育【yù】资助、高职学生应征入伍国家教育资【zī】助、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高职毕【bì】业生下基层学费资【zī】助、巩固拓【tuò】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xiàng】学【xué】生【shēng】资助、院级奖学金【jīn】、院级助学【xué】金、勤工助学【xué】等。

第十七条【tiáo】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jiāng】按照国【guó】家有关规定【dìng】对其【qí】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yǔ】以注册学【xué】籍。复查不合格者,由【yóu】学院根【gēn】据相【xiàng】关规定予【yǔ】以【yǐ】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jiǔ】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yè】技【jì】术学院【yuàn】负责【zé】解释。

学院网址:http://www.qxnvc.edu.cn/

招【zhāo】生咨询【xún】电话:0859-3916666    0859-3655069

招生传真电话:0859-3916666

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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