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7:58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bāo】含招生计【jì】划、招【zhāo】生对象、录【lù】取【qǔ】规则、奖助政策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dà】家有所帮【bāng】助。

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有关法律【lǜ】法规,以及教【jiāo】育部【bù】、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guī】定等【děng】,特【tè】制定黔【qián】东南民族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院【yuàn】2024年普【pǔ】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52012822

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jiǎn】介【jiè】:学院位于贵州省凯里市【shì】,办学【xué】历【lì】史【shǐ】可追溯到1956年,是全【quán】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fàn】基【jī】地、全国【guó】教【jiāo】育工作先【xiān】进集【jí】体、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民族【zú】团结进步【bù】示范单位、贵州【zhōu】省优质高【gāo】职院【yuàn】校、贵州【zhōu】省示范【fàn】性高职院校、贵【guì】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xiào】立项【xiàng】建【jiàn】设单位、贵州省文【wén】明单位等。

学院风光秀丽,人文厚重【chóng】,校园占地【dì】面【miàn】积【jī】1500余亩,校【xiào】舍【shě】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图馆藏书60万余册【cè】。现有教【jiāo】职【zhí】工765人,其中【zhōng】专任教师680人、高级职称教师223人、硕士【shì】博【bó】士研究生199人【rén】。面向全国【guó】招生,现有【yǒu】全日制在校【xiào】生近1.4万人。学院秉承“格物精技,敬业乐群【qún】”之校训【xùn】,实施质量【liàng】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着力创建【jiàn】“民族标杆,全省【shěng】一流【liú】,全国知【zhī】名【míng】”的高等职业院校【xiào】。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考试招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小组【zǔ】,贯彻落【luò】实招生【shēng】工作各项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统筹【chóu】制【zhì】定学院各项【xiàng】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专业及计【jì】划,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及录取工作相关事宜。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考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学院【yuàn】的招生工作,处理【lǐ】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日常事【shì】务。

第六条 成立【lì】由纪【jì】委书【shū】记和有【yǒu】关【guān】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chéng】的招生【shēng】监察工作【zuò】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gè】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shí】,确保切实【shí】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维护广大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  2024年招生计划【huá】以省教【jiāo】育厅【tīng】下达为准【zhǔn】,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gōng】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校区专业安排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

2.大数据【jù】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jù】与审【shěn】计专业第【dì】一学年就【jiù】读校区为丹寨万达【dá】校【xiào】区,第二、三学【xué】年为凯里市校【xiào】区。

3.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jiǔ】条  符【fú】合2024年生源省【shěng】(直辖市、自【zì】治区)普通高考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píng】、公【gōng】正【zhèng】、公开【kāi】的原则。认【rèn】可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zhì】区)加、降【jiàng】分形成的投档成绩,选考科目要求按省【shěng】级招生部门发布【bù】的为【wéi】准【zhǔn】。

2.根据“专【zhuān】业【yè】优先”原则,以投【tóu】档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择优录取。即先将进档的第【dì】一【yī】专业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中【zhōng】投档成绩从高到低【dī】进行录取,如第一专【zhuān】业志愿人数满额【é】就不考虑其【qí】他【tā】专业志愿【yuàn】的【de】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不够【gòu】,再【zài】按第二专业【yè】志【zhì】愿中各专业投档【dàng】成绩从由高至低排序再录【lù】,依此类【lèi】推。

3.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4.身体【tǐ】健康【kāng】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bù】、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医药卫生类专业要求身【shēn】体健【jiàn】康、无色觉异常;根据专业发展与职业前景,建议报考护理【lǐ】专业考生【shēng】身高【gāo】女生155cm以上,男【nán】生【shēng】163cm以上,无影【yǐng】响履行护【hù】理职责的疾病【bìng】、残疾或者功能障【zhàng】碍等【děng】。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4000元/年,其它专业3500元/年。

2.住宿费:凯【kǎi】里市校【xiào】区1100元/年,丹寨万达【dá】校区300元【yuán】/年。

第十二条  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平均【jun1】资助标准为3300元【yuán】/年,具【jù】体资【zī】助【zhù】标准由学院【yuàn】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yuán】范围内【nèi】自主确【què】定,可分为9-21档。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年。

3.学院【yuàn】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guī】定,从学【xué】院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dī】于10%的资金【jīn】用于学生资【zī】助。项目包括:校内【nèi】奖学金和助学【xué】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nán】补【bǔ】助【zhù】,困难学【xué】生【shēng】学费减【jiǎn】免等,具体【tǐ】评【píng】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dìng】。

4.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在生【shēng】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gāo】贷款金额16000元【yuán】/年,以【yǐ】帮【bāng】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第八章  毕业、就业与升学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jì】划【huá】规定【dìng】的课程内容【róng】,达到毕业要【yào】求,由学院颁发【fā】毕【bì】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chéng】教育教【jiāo】学计划【huá】规定【dìng】课程内容【róng】,获【huò】得毕业所要求的学【xué】分,可以申请提前毕【bì】业。

第【dì】十【shí】四条  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负【fù】责推荐就【jiù】业【yè】,近几年就业率90%以上。

第十五条【tiáo】  毕【bì】业当年可【kě】参加贵【guì】州省专科升【shēng】本科(简称“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学习【xí】。

第十六条【tiáo】  专【zhuān】升【shēng】本学生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dìng】的全部课程,成绩合【hé】格或修【xiū】满学分者,准予【yǔ】毕业【yè】,发给毕业【yè】证书。符合学【xué】士【shì】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wèi】证书。专升本学【xué】生毕业证书内容【róng】按照国家【jiā】规定填写,标注“在本【běn】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xué】习”,学习时间【jiān】按进入本科阶段学【xué】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jìn】事宜,按照国家【jiā】招生政策执行;如遇【yù】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zhí】行【háng】。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xiào】区(凯里市经济开发【fā】区【qū】凯开大道1009号【hào】,邮编【biān】:556000);贵州省丹【dān】寨万【wàn】达校区(丹寨县【xiàn】金钟经济开发区长【zhǎng】兴大【dà】道,邮编:557500)。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855-8585086、8365272、8366305

传真:0855-8585086

学院网址:https://www.qdnpt.edu.cn

电子邮箱:qdnzy12822@126.com

相关推荐更多